「嘘。」
他终于打了退堂鼓。
晚上他要约我到的士可去,我早已敷上面霜。拉开房门,他大吃一惊:「你的脸!」我身上穿着球衣当睡衣。他知难而退,黯然伤神。
第二天我仍驻博物馆,不过这次在东方文物部。
他游说我:「我们晚上去看『猫』,我好不容易买到票子。」
「我不去,我要去看话剧。」
「什么话剧?」
我笑,「你还是自己去吧,道不同,不相为谋。」
「你几时变得那么遥远?j
我摇摇头,不再与他争辩。」
「你总要吃饭吧,」他不服气,「我们去『周先生』。」
「亲戚要替我接风,他家开北京馆子,你要不要来?」
鞋带散了,我蹲下缚好。
他又看不顺眼,公众场所不能蹲,亦不能弯腰,对他来说,女人,是装饰品,必须维持仪态。
我问:「你还跟着我作啥?」
「你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我又不会随地吐痰,你这个人。」
他跟我到处逛,一边走一边埋怨说累,我专往小画廊里钻,物色未成名新画家的作品。中午便吃一只热狗。
他忍无可忍。
「这种苦学生款是谁教你的?你再也回不了香港,你与时代脱节,你变得又土又钝又过时。你不再像个女人,没有女人味。」
他心痛得不得了,像是要忍痛牺牲我。我这一切并不是装出来做给他看的,事实上时光没有隧道,回不了头,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活,自然得作出改变。
不让他见到我,他不会心息,这一下子他完全明白,不再对我留恋。
我目的达到,反而对他真诚,还是朋友嘛,他们不是老这样说?
我拍拍他肩膀,他对牢我苦笑。
我们沉默许久。
他的选择应该是不难的。
他终于说:「我想我还是回香港的好。」
「对,明智之举。」
他黯然,「往事只能回味。」
我心中险些儿笑为两截。
我劝他两句,「回到香港,好好的挑个女朋友,恋爱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