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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第1页)

&ldo;让奈可能在没有任何伪装的情况下去搞谋杀,这种假设是完全难以成立的。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史瓦逊的名字说出来,以证实自己是无辜的呢?这一点使人颇为费解。为什么他不强调,发生凶杀案时他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呢?要知道,这一点正是他绝对应该做的啊!但他却坚决拒绝供出史瓦逊,他完全懂得,这样就等于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警方重点怀疑的范围。他的反常行为和发现的衣服,不得不使我放弃认为他就是那个假让奈的念头。

&ldo;现在再谈卷起的裤子……干吗要把裤腿卷起来?让我们先假定让奈自己知道要穿它,因此又准备了裤子。我说过,他身上穿的衣服完全合适。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把裤子弄短了呢?也许这又是一种烟幕,好使我们无法了解罪犯真正的身高?想要表示这个假让奈比真让奈身材矮两厘米?这不是瞎扯吗?凶手知道他是无法在身高这一问题上瞒过我们的。因为凶手已经预料到,他在伪装行动时将会有人看到他,他估计证人们将会指出他的身高。因此,裤子是有意缝短的。因为凶手穿着嫌太长了。我不怀疑这的确是凶手在伪装让奈时穿过的裤子。&rdo;

埃勒里又微微一笑:&ldo;我又像从前那样,使用了分类法。这次可以把所有的情况分为四类。这个假让奈可能是:第一,同医院有关的男人;第二,同医院无关的男人;第三,同医院无关的女人;第四,同医院有关的女人。

&ldo;请看,前三组很快就被否定了。假让奈不可能是同医院有关的男人。按照严格的院规,院里的每一个男子工作时都一定要穿白制服、白裤。如果假让奈是一个同医院有关的男子,那么在行凶前他肯定已经穿着白制裤了。请问,他为什么要脱下自己的长短正好的白制裤,而去穿上咱们在电话间里发现的那条长短不合适的白裤,再去行凶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如果这个男子想要假装让奈,那么他一定会穿着自己的裤子去行凶,何必又要再套上什么别的裤子呢?然而的确发现了一条裤子,而且我们还证明了它并不是凶手的烟幕。那么这条裤子当然就是假让奈穿的了。如果一切果真如此,结论自然而然也就很清楚了‐‐假让奈是个不穿制裤的人。

&ldo;如果假让奈平时不穿制裤,他就不可能是同医院有关的男子。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找到证据。

&ldo;再说,这也不可能是同医院无关的男子。因为,假如考虑到关于使用橡皮膏的那番推断,我们就应该排除所有与医院无关的人。

&ldo;答案就应该是这样:虽然莫高斯、亨德利克或那些亡命徒们都有可能穿上制服,冒充让奈,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对医院熟悉到这种程度,他们无法准确地知道橡皮膏放在什么地方。也许,亨德利克有可能知道,但他的外貌却立刻就会把他出卖。他太胖了。走进术前准备室的假让奈外表是很像真让奈的。让奈是一个非常瘦的矮个子男人。至于莫高斯,无论如何也无法证明他知道包扎用品放在什么地方。

&ldo;这一点对卡德西一伙也完全适用。至于卡德西本人,则可完全排除在这种可能之外,与道伦夫人被勒死时,他正处于麻醉状态,所有其他同医务有关的男子都已被排除在嫌疑对象之外。正如我刚才所指出的,他们都没有必要再换一条裤子。这些人有:当宁、让奈、明钦医生、其他医生们、库柏、电梯司机。他们都穿白制服。

&ldo;这样可以证明,这不是同医院有关的男人。

&ldo;也就是说,这是个女人!咱们再来分析一下。也不可能是同医院无关的女人。关于橡皮膏的推论肯定了这一点。

&ldo;咱们剩下了唯一的一种说法,它是经过各种交叉检验的复杂系统的产物:假让奈是一个同医院有关的女人。有可能是格尔达&iddot;道伦、莎拉&iddot;弗勒,她们当然很熟悉医院的情况。还有艾迪特丝&iddot;当宁,她在这儿工作。还有妇产科的比妮妮医生以及其他妇女‐‐护士们、在医院工作的清洁工们等等。需要交代一下我推论的具体过程吗?&rdo;

&ldo;当然!&rdo;

&ldo;一个个子同让奈差不多的、与医院有关的女人,又必须有一条裤子来帮她完成这种伪装。她一定要找一个地方在凶杀前后隐藏这条裤子。这条裤子比较长,她就把裤子缩短了。假让奈一定要穿男人的鞋。但女人的脚大多比男人小,这就是鞋舌头卷起来也不碍事的原因。

&ldo;最后还有一点:同医院有关的女人,本能地能够想到橡皮膏,也知道在哪儿能够一下子就找到它。

&ldo;绅士们,那个被逮捕的女人符合上述一切条件!&rdo;

在座的人都交换了一下眼色,他们在分析着,思索着听到的每一句话。

埃勒里接着又说:&ldo;第二次凶杀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当我试图用分析第一次犯罪的办法来分析第二次凶杀时,我得出结论:走这条路是不会获得什么成功的。任何一种结论‐‐可能得出的结论并不太多‐‐都不会有什么肯定的结果。

&ldo;如果再来概括一下,那么很清楚,这两次犯罪要么是由一个凶手干的,要么就是分别由不同的凶手干的。

&ldo;最使我感到不能迅速下结论的,就是我无法回答下面的问题:如果我所认为的杀死阿比嘉&iddot;道伦的凶手,即那个具有职业习惯的女人也杀死了让奈医生,那么她为什么要故意使用同一方法呢?就是说,为什么两个人她都要用铁丝勒死呢?凶手并不是笨蛋。第二次凶杀中她如果用另一种办法,必然就会促使警方去搜索两个凶手,这样施放烟幕,对她无疑要有利得多。如果两人同为一个女人所杀害,那这个凶手为什么故意毫不用力去掩盖两次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呢?为什么?我无法找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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