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班里的一名女生很久了。”陈思匆很直接,直接到几乎说出女生是谁,“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机会告诉大家她的名字。我想对她说,你的眼睛很好看。”
关键词,眼睛好看。
莫非是她?几个好基友齐刷刷地向一名正安静地坐着,不发一言的女生看去。
李曼曼,人像李清照的词,属于婉约派的,秀气,不算高颜值,但搭配灵动的双眼,别人往往会忽略她的样貌。本人话不多,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足以代替千言万语。
如果标准一致,描述准确,眼睛好看者,非李曼曼莫属。
会说话的眼睛和众人来了个眼神交流,电光火石之间,就身份问题进行了简单的问答。
是你吗?
不是!
真不是你?
真不是!
确认过眼神,但丝毫不影响大家认为她是对的人。
通过观察男当事人,由其假装没事地刻意避开李曼曼视线的行为来看,她的嫌疑还是很大的。
女嫌疑人矢口否认,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有三种可能:一是她确实与本案无关,就单纯陈述事实;二是她在说谎;三是她也不知情,且不想做这个女当事人。
男不说,女否认,也许真相要永远戴着朦胧的面纱了。
其实,真相在半年后就为众人所知。
让陈思匆念念不忘的女主角的确是李曼曼。
班会后不久,陈思匆就向李曼曼告白,有这么一个喜欢她的人,李曼曼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事情似乎应该暂告一段落。
然而,并没有。
对于两人甚至没开始就结束的感情一直耿耿于怀的陈思匆,从被拒到毕业工作的这段时间,其实从没停止过对李曼曼同学扣扣、电话的骚扰。李曼曼不胜其烦,毕业后就把陈思匆拉入了黑名单,好,这下世界清净了吧?
还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