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这群角色的目的统一而坚定:“你这傻×赶紧给我们改结局!”
“改结局?”
众位男女主角齐声道:“没错,改结局。”
“呃……”萧远悠还有点懵逼:“WhatTheF……Excuseme?”
现在起身发言的是,《欺世大魔王》男主角:魔王,安迪·埃里克。
魔王穿着一身暗蓝色的中世纪铠甲,从头到脚被包覆在铠甲中,简单来说就是一米九左右的铠甲骑士。
侵略如火的红色瞳孔从头盔间隙中透出,射来两道锐利的精光,正扫视着房间里包括萧远悠在内的所有人。
吱吱嘎嘎的金属声中,他伸出胳膊,指着萧远悠的鼻子,头盔里面传来沉闷的说话声:
“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从书里面逃出来,为的就是让作者改动结局,不过现在我还要面对一个问题:谁应该第一个让他改结局?”
“改结局?”萧远悠脑袋间歇性短路,角色出来让我改结局?等等,为什么?不喜欢结局吗……
废话,烂尾侠的结局,只分为“烂得彻底”or“烂得非常彻底”,读者都不买账,角色显然也不会。
安迪继续道:“我想《欺世大魔王》可以第一个开始。”
然而立即传来了在场主角的抗议:凭什么?
于是,他们无视这次会议的重点——作者——并开始了争论。
另一个穿着西装的角色出声道:“非也,应该让最先完本的角色先改结局。”说话人是《噩梦话剧团》的男主角,神气飞扬,顾盼谈吐、俊美无伦。
大骑士并不否定他的话,只问了一声:“这个提议也不错,那么就请第一本书的角色出来吧?”
萧远悠看着四周寻思:我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叫《百门匠心》,只不过这本书的两个角色恰好都不在场。
“他们不在场,”西装男道:“那应该让顺位第二本书的角色……”
沙发上,一个服务生模样的短发女孩一声冷笑,手指翻飞,把玩着两把银色M686左轮:“那为什么不是顺位第三的我们!”
这人可是《硝烟餐厅》的女主角蔷薇,泼辣而不失优雅,气势犹如染血玫瑰,生人勿进。
“为什么不是我们?《金锁》烂尾,人神共愤。”
“是啊!我们这才是烂尾!烂尾!”
众人各执一词,不过目的一致:“改掉结局!拒绝烂尾!”
室内顿时躁动起来,萧远悠略微缩了缩脖子,他怕吵闹,更怕惹事。
争论不止,更有人摩拳擦掌:“那些都不重要,不如先把作者打一顿。”
萧远悠一惊:卧槽,最后那个提议什么鬼!
“安静!安静!”安迪继续说话:“这样定下先后顺序,大家肯定不服,到最后还是打一架谁赢了谁先改。但咱们彼此知根知底,反正大家都是主角,百转千回走下来谁还怕谁了?不过你能保证一定赢过身边的人吗?”
就目前的状况看来,现场除了作者,其他人都有主角光环,胜负难料。
“哼哼……”魔王在这群人里面不好说是最强,但也是最有战斗力的主角之一。
这一通话顿时让在场不是以武力值为特点的主角们举手赞同:“好吧,我们觉得必须要有顺序。”
安迪看局面大好,乘势继续:“以我为首开始并不是私心使然,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这也总归是有个先后,不如索性让我先探探路,也方便你们不是吗?”
“可是……”
众人还有异议,大骑士一声大喝:“诸位!难道忘了自己身份吗?我们只是角色,而他是作者,你们难道还有这么霸道,下克上的依凭是什么?”
对,众人这才清醒过来,虽然脱离书中世界令人兴奋,但毫无疑问,那个被迫坐在沙发上手足无措的瘦弱男生是造物主,一切的缔造者,谁有信心以下克上?
众人肃然。
魔王继续道:“我们突破书本见到作者是一说,但让他改动结局,又是另一说了。让他改动结局?说得简单,该怎么做?有什么途径?你们有几成把握?我争下第一,指望第一个更改有利无弊吗?哼哼,这是甘愿试路,哪怕另有枝节我也只能忍气吞声……你们以为我只是脑袋一热争下第一吗?”
“嘁……”
但谁都知道,大家都是主角,逆流不惧、迎难而上,要说试路,在场每一个人都不是没有这魄力,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