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见过各种情绪激动的人,老练的挥了挥手,让打下手的警察把人给支开。
随后摇头叹气的进了办公室。
如果去过鬼棚的都是凶手,那县里那里转悠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往上。
没有监控,光凭一些一闪面过的视频,根本不足以定罪。
罪名,一个能定人生死的罪名,就这样,在胡妈妈的嘴里轻松得如一根羽毛一样的扔出来。
她骂得天经地义。
她哭得正在光明。
夜薇明想起自己跟母亲,为了父亲失踪的事,来到派出所时的情景。
她们认为父亲失踪了,她们是理直气壮的来找权威的地方来查个清楚的。
由开始的应付,后来的敷衍,最后爱搭不理,经过了时间消磨过后的事情,往往变得不那么重要。
即使重要,但已经不再是第一位的,更不是生活的全部。
她们选择了接受。
人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没有人可以代替。
夜薇明看到胡妈妈以一副天下死绝,也不能死了胡艳的作派感到极为好笑。
她同情的看了对方两眼,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胡艳,跟她伟大的双亲终于见上面了。
钱队跟在胡爸爸的后面出来,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胡爸爸似乎一改要为女儿报仇血恨的执着,此时只急于结案一样。
夜薇明听听到一句,“井不能挖,用水泥浇铸了,有七八米深……”
钱队看着他们签字的纸,有些诧异。
明明他提出挖井是为更好的查出胡艳是怎么进入到那里面的。
而且,这里面还藏着他的一个私心。
在十几年前,他去处置一起绑架勒索案时,有一个人曾说过,仙乐城下埋了活人。
但那时人微言轻的他,只是一个记录者,甚至只是一旁观者。
“从现有的证据看,胡艳是自愿进去的,而且是带着食物进去的。
那她这种行为只能被解释为,她想在那里呆几天,也做了呆上几天的准备。
食物和水的包装丢弃物就是最好的证明。”有人在向胡爸爸作解释,把他们看到的说得平淡一些,略去了那些让正常人都会产生极度不适的描述。
比如,她的身上被虫子咬遍,她甚至自残抓烂了自己的脸,指甲里全是她自己的皮肤组织。
身体被水严重浸泡过,肺内积水,那应该一周前的大雨所致。
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在一个半密闭的空间里,只是一个迷途少女,在快饿死时,又被倒灌的雨水溺毙在了齐腰深的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