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水果糖和头巾,卫诗云又把视线放在其他的东西上。
最先注意到的就是一双军绿色的胶鞋,而且是一款老式的胶鞋。
老式胶鞋最大的优势,就是耐磨耐踩,不像后世很多的胶鞋,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居多。
不过,七十年代的胶鞋也有很明显的缺点,那就是款式太单一,男鞋女鞋感觉都长一个样。
不过,在原主记忆里都没什么印象未婚夫,看来确实是个不错的男人,考虑还蛮周到。
除此之外,再有的就是一罐麦乳精,也是七十年代的高档商品。
这东西可不是想买就能买到,产量少是最大的问题,各个城市的配比自然参差不齐。
卫诗云生活的南城,就很少有这样的货源,就算有,也被内部渠道瓜分的差不多了,能流通在市面上的更是少之又少。
包过容量有限,卫诗云拿出来的这些就是全部,挥挥手就把东西全部收进了空间。
家里连个摆件都没有,再把这些放出来也太显眼,有点不顾别人死活的感觉。
等整理完包裹,想到晚上还要去周家吃饭,卫诗云也不好空着手上门,毕竟谁家的粮食都稀缺,占人便宜的事不干。
所以从空间里拿出一块两斤的大肥肉,白花花的看着有点晃眼。
可能是这具身子有点馋肉,让原本看见肥肉就有点排斥的卫诗云,也条件反射性的多看了几眼,简直是口齿生津。
作为市面上价格一直高居不下的硬通货,卫诗云觉得拿它当上门礼再好不过。
毕竟,按照孙婶子抠抠搜搜的做饭习惯,这么一大块肥肉,炼出来的荤油都能吃到过年。
当然,这年月的人都是这样过日子,孙婶子不是个例。
苦怕了的人,节俭过日子这才是正常,等哪天炸福,说不得就要大手大脚了。
准备好上门礼,看时间还早,卫诗云又窝在报纸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多。
简单梳洗了一下,把肥肉藏在竹篮里,卫诗云才下楼去了周家。
周家。
孙荷花正在家门口准备晚饭,她的菜谱比较实在,大碴子粥和杂粮馒头是标配。
因为是晚饭时间,二楼楼道里挤挤挨挨都是人。
卫诗云护着竹篮走的格外艰难,好容易才挤到了周家门口,就顺势把孙荷花拽进房间,小心翼翼关好房门,这才秀出了大肥肉。
“婶子,这是我回来的时候买的。”
“您拿去炼油炒菜随您。”
说着,就把大肥肉递到了孙荷花面前。
看着面前的大肥肉,一滴晶莹的泪水从孙荷花嘴角滑落。
眼馋是真的眼馋,但孙荷花又不是那眼皮子浅的,看归看,手上的推拒却非常明显。
“你这丫头,手里有多少钱我还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