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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他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一个人住。”

“再见。”我说。

我并没有打算再见他,我有点犯罪感。

当他再来电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出来。”

“为什么?”

“怕。”

“怕什么?”

是,怕什么呢。如果要找刺激,现在是时候了,许多女人为了逞强,抢别人的丈夫显威风是闲事。但不知怎的,我却提不起劲来。

也许别人疯狂恋爱了,而我没有。

我抗议,“为什么选中我?”

“为什么不是你?”他反问。

“你口气怎么像小流氓?”

“压抑太久。”他笑。

这么说来,我真是倒霉。没有引诱,没有烦恼,多一层顾虑,加一层忧虑,我笑了,看来第三者也得付出代价,而且是不轻的代价。

“车子六点整在你门口等你。”

“给我洗把脸的机会,六点半。”

不是我也会是别人。我耸耸肩,为什么不呢。人就是这样开始犯罪的。其实正确的想法是:“是他人好过是我”或是“永不是我”,不过我做不到。

我是那种模棱两可的“好坏人”,受到坏影响,随时变坏,受到好影响,又马上良心发现。换句话号,我是个最平常的普通人。

跟梅超群在一起,当然有好处,他有耐心,使人舒服,他有钱,可以供给享受,他不像少年男人,请吃一顿饭,立刻要得回报酬,他对我亦不会提出诸多要求,他开明、成熟、教会我许多,包括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们约会着。他并没有采取物质攻势,从他那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温情是最重要的。一个年轻女人,在香港这种社会,如果立定主意要找几个钱,只要略具姿色,并不是太难的事,一下子便可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只是温情更为重要。

我马上觉得了。

十九岁离开家到外国去念书,到如今好几个年头、我都靠自己的一双手支撑,像无数独立的女性,许多不如意的事在白天根本不想提,办公室生涯并不好过,多少时候,为了一件上衣与女大班的相同,便招来弥天大罪,永不超生,比一百年前在公婆手底下讨生活的小媳妇还惨情。

现在多好,他要火花。便得到火花。我要温情,便得到温情。各得其所。

我问:“尊夫人怎么会相信我们可以发乎情,止乎礼?”

“她不必相信什么,她从不怀疑什么。”梅超群说。

我不相信,梅太高估了女人的心,女人的大方泰半是无可奈何,以及没有更好的选择。

“别怀疑了。”他微笑。“要不要到我公司来做事?我提出这个要求已经有一个月。”

我摇头。“如果到你公司做工,不如叫你送我一层房子,让我享福。”

“那怎么同,你这种女孩子是不会满足的,你需要的是权,到我公司,你可以得到满足。”

“说来听听。”

“我会给你四个到六个经理,任你调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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