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聊点感性的话题,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了好几个似曾相识的面孔,突然有点想念以前的同学了。
读书的时候觉得学校好小,不想见的人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毕业以后又觉得世界好大,好像一转身,那些想见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大学毕业我只在读书的城市呆了一年,然后就回了家乡。
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但是现在变得好陌生,因为我知道,街头巷尾、商超小店,我再也不可能在路上遇见我想见的人了。
年前谨言的妈妈曾经提议给我物色对象,当时第一次有了天空瞬间变得灰暗的感觉,就觉得好像天要塌了。
那是我第一次深刻地感觉到,我可能这辈子得将就着过了,和高升豪那样的人。
因为我找不到合适的伴侣,找不到我喜欢的,青春时期的顾霁被我弄丢了,这辈子都找不到了。
其实如果我真的是林之昀,我或许会选择永远忘了这一段记忆吧,永远不再想起来,但庆幸的是,我笔下的顾霁是深爱林之昀的,从遇见的那一秒到死亡,这份感情永远不会改变。
林之昀永远弄不丢顾霁,哪怕暂时忘了,顾霁也会循着痕迹找到她。林之昀和顾霁就像名字一样,是天生一对!
其实我也好想好想再偶遇他一次啊……
如果有缘读到这里的读者千万不要被我的碎碎念影响,或许是今天下班途中的梨花不够香,所以有点难过吧!
收拾收拾心情,晚安!
对了,专栏的头像是我很早以前画的一幅画,放得久了突然也染上了岁月的痕迹,变得厚重了些,大家可以去欣赏一下。哈哈哈
第26章chapter26深深
林之昀愣住:“你认识我?”
一开始他表现得痞痞的,见面就自来熟地靠在她身上,林之昀一度以为是遇到流氓了。
“小崽子,真忘了还是假忘了?”鸡毛有些惊讶,拇指和食指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头抬起左顾右看:“当初你追求顾霁得罪了学校一大票的人,还是老子给你摆平的你忘了?”
林之昀诚恳地点点头!
鸡毛只是觉得有些惊讶,却极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就好像之前她就已经知道了林之昀会不记得她一样。
短暂的沉默后,鸡毛掏出手机,手指连贯地在屏幕上划了好几下,动作间还时不时抬眸不怀好意地瞥她几眼。
林之昀一直致力于把自己的行李箱轮子从地缝里解救出来,鸡毛点了多久的手机,她就以拔萝卜的姿势摆弄了多久的箱子。
出门不利!
“小崽子”头顶传来轻飘飘的低唤,一声轻笑从喉咙里溢出,语调轻松,夹杂了点调戏人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