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为了安慰自己,只好在心里默默说,爸爸也是为了赚钱,让她的生活更好,况且以前要是爸爸足够有钱,那个贪财的妈妈就不会和别的男人离开,她该体谅自己的爸爸才对……
顾青远说谭诺晓是男人婆,那是谭诺晓性格使然,她生在小康家庭里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全家都宠着,行事大咧,有的时候还蛮不讲理,性子比男生烈。
而说她男人婆,谁知道她实际上喜欢穿公主裙,喜欢洋娃娃,想要淑女地走在孚城最宽的马路上,清风拂过,长发飘起,那样恬静。
她样貌底子不差,但时常更换的保姆不会像母亲那样给小孩打扮,她自己也处理不好,所幸将难以打理的头发剪短,冬季就长裤加羽绒服,夏季就七分裤加T恤,颜色除了白色就是黑色。
说起时常换保姆,好的就比较负责,不好的只是拿着不菲的工资做着与工资不平的事情,人都是爸爸挑的,她也不好说,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只要不干涉她的生活就行,一直没想明白的就是为什么将保姆换得那样勤快。
进了孚城一中后,又跟谭诺晓混在一起,除了吵架、打架她不掺和,爬树、掏鸟窝、卸掉顾青远单车轮胎的气……她干过很多次,也难怪顾青远将她归为男人婆一堆。
距离老家越来越近,谭诺晓止不住的手颤:“欢歌,要不,我和池池回北京吧。”
看来,谭诺晓经过这么些年,是真的变胆小了,天不怕地不怕都成为了陈年旧事。
“为什么,妈妈,我不想这么快回去。”说话的是谭池。
他从出生起,和谭诺晓辗转过两个城市一个是南京一个是北京,都是大城市,生活都不易,据说她以前再南京是一边在超市收银,一边自学护理,还要付钱给替她看管孩子的邻居。
地域不同,风景也不一样,孚城这么多年过去了,总体上变化不大,因为开发做旅游景区,原来的建筑风貌完整的保留下来。
见惯了车水马龙,霓虹璀璨的城市,谭池喜欢孚城这样的环境。
小孩哪里懂大人想的那么多心事,不想回去就是不想回去,单纯的喜欢一个地方没有过多的为什么。
陆欢歌意味深长地对谭诺晓说:“你忍心让你儿子满心的欢愉,都变成失望啊。”
“妈妈是不是在担心医院里的乔叔叔。”
人小鬼大,陆欢歌听到这里,差点没笑出声,只想着去孚城,医院的那个伤员怎么办,一日三餐谁照顾。
“青远,乔博森一个人在医院怎么办?”
“你觉得他会是一个人?”顾青远说完,还不忘加一句,“别的男人的事你就少操心。”
得了吧,连乔博森的醋都要吃,要不是谭诺晓和谭池在车里,陆欢歌肯定会说回去。
也是,就乔博森桃花运那么旺的男人,指不定这会儿医院聚集了多少慰问者呢。
难得回来一次,谭诺晓也不想因为自己一个人导致大家都不愉快,向前方看了看,说:“这个时候回孚城最好,游客量不多,高峰期的话,私家车就没这么畅通无阻了。”
“是啊,是啊,陆阿姨你是不知道,上次旅游是五一,肖叔叔陪我去公园人都爆满,拍下来的照片,洗出来一看背景全是人头啊。”
这母子,一唱一和,陆欢歌有些羡慕,或许,有个孩子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
她正对上后视镜,发现顾青远的视线也有意无意地瞥在那处,看来,两个人心里都想到孩子事情上,陆欢歌装作没看见,继续和谭诺晓说话,顾青远嘴角勾起一抹深笑。
“到了目的地,你是和我们一起住酒店,还是直接回家?”
目前来说,住宿是个棘手的事情,谭诺晓的父母和她的哥哥住在前两年买的新房子里,而陆欢歌之前的老房子早就被收走,顾青远家的则是在搬去香港之情卖掉。
回到孚城却没有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她和顾青远住酒店那是迫不得已,谭诺晓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谭诺晓的哥哥谭俊也结了婚生了孩子,谭俊和妻子都有工作单位,只能生一胎,碍于谭诺晓的父母有着传统的思想,没有孙子不罢休,谭俊的妻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儿只是订婚,然后偷偷地离开孚城到别的城市安胎,悄悄生了一个儿子放在可靠的人家寄养,才步入婚姻殿堂。
点滴琐事,都是谭诺晓近几天告诉陆欢歌的,谭诺晓虽然生活的城市离孚城远,但她挂念家里不可否认,她会暗暗地去了解家里发生的一切,她想家,可又不敢也没脸回家。
“我不知道,你了解我爸妈的,时隔多年回去,肯定是给她们气受,要是回来了还住在外面,更是火上浇油。”谭诺晓咬了咬下唇,“可我现在是什么心态,欢歌你知道吗?”
陆欢歌不说话,她能猜到一半,但要完全猜透怎么可能。
“能晚点就晚点面对的那种心情,我就是个懦夫,要是有勇气面对就不会拖到这么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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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谭诺晓由咬着下唇变成紧紧咬着牙齿。
陆欢歌将手覆在谭诺晓的右手上,温度传来,若不是她们之前有些不愉快,心里都有一道暗伤的她们是不是可以相互依靠?
“我懂。”
谭诺晓抬眼望着陆欢歌,她说她懂。
陆欢歌是真懂,谭诺晓的心理,她也有过,甚至更加强烈,谭诺晓还能说出口,她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谈其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