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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页(第1页)

没想到,它竟然一屁股坐到地上,任我咬着骨头,拖着它,一同后退。边退它还边大声吼道:“为了肚子,为了明天,为了生存,老娘拼了!”接着没调的乱唱道:“大刀,向大狗的头上劈去!砍了狗头,扒了狗皮,大吃狗肉,哈哈哈……”我,嘴角抽筋,一个没咬住,直接将骨头,奉献给了那个脏兮兮的东西。它迅速将骨头收入怀里,爬起来,转身就跑。看着它飞奔的背影,慢慢消失灰色的天地里,我突然之间,觉得少了些什么。想了想,还是飞起了爪子,跟了过去……于是,就有了我们之间,莫名其妙的关联,无法割舍的感情。刚开始,我仍旧防范着它,不喜欢它的近亲。却不想走,只想守着它,看着它,听它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听不懂,却可以感觉得到,很奇怪的感觉。直到,半晚的冷风凶狠地刮进破庙,它席卷在稻草上的小身体瑟瑟发抖,我才小心的靠近,试探性的用爪子推了它一下,却被它一把抱住,揽入怀里,缠上了。我不喜欢与人亲近,因为,他们看见我,不是喊打喊杀,就是吓得直尿裤子,软成一堆。所以,我想,如果我现在咬死它,不但可以果腹,还可是教训这个敢趴在我身上取暖的脏东西!但是,看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有点无从下口。不知道吃了它,会不会坏肚子?还是,忍着吧……看着它,脏兮兮的小脑袋,不停的往我身上蹭,嘴角挂着一丝憨甜满足的笑,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很被重视的,是被它需要的。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狼的孤单,身边,有了陪伴。它为我起了名字,它说:“你真好,不会因为我变丑变美而感到惊讶,也不会因为我的脾气好坏而丢下我,你比人还有人情味,你,就叫‘人’吧。不错的名字,是不是?你很喜欢,是不是?呵呵……”它一边说,一边猛压我的头,迫使我点头承认它起的名字很好。也许是我的纵容,它时刻都喜欢欺负到我的头上,不是将我当枕头,抱着;就是喜欢边唱歌,边薅我的毛;再者,就是骑在我的背上,让我像马一样,驮着它走。有很多时候,我都想冲过去,一口咬断它的脖子,不让它再趾高气扬!任意欺负!但,我却始终下不去口。怕,这样一种生命,就没有了。没有陪着我看月亮,没有人陪着我说话,没有人抱着我入睡,没有人与我嬉闹,没有人给我讲故事,没有人让我去偷东西,没有人让我去抢劫!是的,它让我去抢劫,让我去恐吓小孩子,只为得到小孩子手中的糖葫芦;让我为它做掩护,它好方便去偷些吃食;它让我为它当打手,只为抢到最好的剩菜剩饭。说不准,它对我是好,还是不好。我却知道,我已经无法离开它,只想这么陪着它,脏兮兮的滚到一起,嬉闹着。记得,有一次,我们又嬉闹到一起,我的爪子无意间碰到它胸前的柔软,我还以为它藏了馒头在衣服里。怕它自己偷吃不给我,于是,忙用一只爪子按住其中一个,用鼻子拱开那包裹的脏布,想要咬口软软的馒头。却不想,鼻间只拱到软软的肉体,而那软软的感觉,竟然让我产生一阵眩晕。说不上什么感觉,只觉得全身都在颤栗,仿佛被某种感觉所捆绑,急切的想做些什么……啪……它一把将我拍开,忙拉好衣服,怒骂道:“d,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要当肉包子咬掉呢。”说完,又扯过我的毛,将我拉到它面前,眼对眼的教训道:“告诉你,‘人’,老娘胸口的两团肉,不是馒头,更不是肉包子,不许你再打主意,听见没有?要是你敢乱啃,老娘就把你的牙,一颗颗拔出来!”我抖了一下,这个人,真凶!眼睛却不自觉的往它胸口瞄去,总觉得想要舔舔,尝尝它的味道。但看它如此凶狠的样子,此事,还是作罢吧。我虽然不喜生肉,但还是要吃饭的,可不想,牙没了,一辈子,只喝稀粥。日子,在我们相依相伴中度过。每当月色莹照,我总是忍不住去想它的肉包子,身体发生的变化,我知道,去不敢去想,去动。只能用鼻子拱拱熟睡的它,用爪子拍拍黑糊糊的小脸,用身子贴住软软的它,忍着,睡去。我想,我应该找个伴了,即使是解决欲望,也应该找个同类。幸好,它打算走出城,到外面转转。我跟在它身旁,保护着,陪伴着,等待着……等待什么?也许,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山道里,突然出现一只兔子,我拔腿追去,想让它,美美地吃上一顿兔子肉。却一不小心,中了箭。在昏过去时,我只想着,不要它哭。醒来后,身上的伤,已经被简单处理过。勉强想支撑起身子,要去找它。而它,正推开门,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它洗净污垢的脸,我终于明白它所有疯言疯语的意思,知道它为什么一个人飘零,了解它曾经经历的痛楚。却也正如它说,我,不在乎它的长相,只,心疼它的伤疤。它为我的伤口重新上药捆绑,我抬起头,轻舔着它的脸颊,这一刻,我觉得心里暖暖的,仿佛相约到老的夫妻,默默守候着彼此,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幸福?只是,我不知道,我是狼,它是人,我们之间,是否真的能有交集?能有感情?或者,是一种依赖,一种守候?当我的伤口好后,它非要拉着我去洗澡,我不允,怕吓到它。它却取笑我怕水,怕洗澡!最后,拧不过它,实在是怕它把我后背的毛薅突了,让其他人类看去了笑话,更是不忍它气得不理我,只好低着头,同意了洗澡。被它一遍遍搓洗着,我不自然极了,怕它碰到不应该碰的地方,引起我不应该的反应……该死!我低声咒骂着,它怎么可以乱洗我的那里!还打着皂角,用刷子使劲的刷,痛死我了!如果,我的那里,被它洗坏了,我一定赖它一辈子!如果……可以……我这辈子,伴随着它,也无不可。在它嘀嘀咕咕中,一盆清水冲下,我下意识地抖了抖身上的水,却看见它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的心,有那么一瞬的窒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它怕我?怕我吗?我纠结着心,迈着优雅的步伐,一步步向它走去,呲着牙,想要问它,是否怕我?却忘了,我是狼,它是人,它听不懂我说的话,我却能看懂它的眼神,听懂它的感情。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会怕我。心,痛着。眼睛,看着它。“丫地,还想吓我!”它一脚飞出,将我踹走。没有哪一刻,让我感觉如此幸福,幸福得我想笑,于是,我笑了。它,终是特别的;它,不怕我;它,还愿意抱着我。这就够了,足够了。听着它理直气壮地对别人说,我是狗,只不过长得更漂亮些罢了;听着它说,我叫‘人’,是姓任的任字,非彼‘人’。实际上,我们都知道,我叫‘人’,是它的狼。呵呵……什么时候,我将自己归为了她的所有?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将自己卖了,却没得个好价钱,很冤是不是?幸好,它,不知道,不然,不知道要怎么指示我,做怎样的坏事。在‘菩镜剑庄’,我与它,并称为‘闲人’,它是我的小闲,总喜欢忙里偷闲;我是它的人,最能懂得它心思的人。如果,有人想要欺负它,我一定站出来,将它挡在身后,随时准备进攻。但,我也知道,为了它想要的安稳,我不能呲出自己雪白尖锐的牙齿,不能如真正的狼王那般嚎叫。只能在气势上,威胁所有想要欺负它的人类!但在梅花林子里,出现了故意侮辱它的两男一女,我几乎是忍不住地蹿了出去,却在跃起的半空中,被它一把薅住背后的毛发,硬是拉扯下来,伸腿,就跨坐到我的背上,让我少安毋躁。我气得胸口起伏不平,为这不知好歹的女人,却更气自己竟然这么听话,还被它当着如此多人面,骑在了跨下!威严,何在?可当它趴在我耳边,轻柔的安抚时,我的怒气却不抑自消,只觉得有那么一丝的暖流,缓缓注入身体。它,在跟我说悄悄话。不可否认,我喜欢它,却没有想过,这种喜欢,是否到了爱的程度,是否可以拥有天长地久。一小心,与它一起,窥视了所谓武林盟主的秘密,看着它为那个受伤小男孩而哭泣,我的心,没由来的抽痛着,多想将它抱入怀里,安慰着。因为它自身的秘密,因为它所窥视的秘密,那名叫启尊的男子,竟然要下手杀它!这一刻,我愤怒了!真正的愤怒了!我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与启尊周旋着,为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想,一口咬断启尊的脖子,渴望那种嗜血的味道,但启尊身形利索,不太容易近身,若与他打长久战,我一定胜。但,现在,我放心不下它,怕它,不在我的眼下,会出什么意外,只能虚晃一招,迅速追它而去。追入喧哗的大厅,到处是推杯换盏的人脸。我一眼,就看到它,站立在人群中,显得那么无助。当它看见我时,眼睛徒然一亮,含着关怀与欣慰。我心里一暖,提爪子奔了过去,穹其一生,也要保护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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