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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第1页)

我记得那个时候校园里流行功夫皇帝李连杰,我也非常爱看他主演的武打电影。他演了一个电影名叫《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非常好看,打得特过瘾,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根据金庸小说改编的。我发现片子里武功最高的人是张三丰,那个打太极的武当派创始人。可是由于大家都很尊敬他,不会直呼其名,都管他叫张真人。可想而知,我受到启发,从此我管张真不叫张真,而叫张真人了。

张真人之所以垂青我,当然不是因为我的颜值。众所周知,我长得并不好看,甚至可以说很丑。也不是因为我有显赫的家世,我家的穷酸远近闻名。张真人之所以垂青我,是因为我的写作才华。虽然我敏感而内秀,好像很能写的样子,但是我写文章一般只能定在1000字以内,再多的话就不可为了。还有一点,老师和同学都不承认我是在写小说,包括看到了我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他们也只是微微一笑,夸我的作文写得还行。对于他们不肯承认我写的是小说这一点,我只能选择不跟他们计较。

就是这样,因为我的写作的天分,张真人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我。张真人家据说很有钱,她爸是个药材商,因为就这一个女儿的原因,张真人在家很受宠溺。那时我住在学校寝室。张真人原来是不住校的,后来住了校,因为可以每天看到我。

晚上有两节自修课,那是我和张真人的天堂。我们经常是缩在墙角乐此不疲地闲聊,除了学业方面的,上天入地什么都聊。我记得我们聊得最多的是电视剧《流星花园》和动画片《灌篮高手》。她最想成为杉菜,而我最想成为流川枫。然后不久,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次性经验。

那天晚上我们相会于操场一角,打情骂俏、半真半假地开始了。

我们模仿电视里的情节,互相动手,赤诚相见。一下子回到刚刚出生时的样子。

我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看清了故作羞涩的她,她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同样看清了故作羞涩的我。我们紧紧相拥,如胶似漆,像两块吸铁石一样。这个时候,我的脑回路直挺挺的,像愤怒的柴禾棍。虽然很努力,但始终不成功。后来我气沮了,精疲力尽,躺在地上了。谁都叫不起来。

我和张真人的故事进行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因为此事过后,她就转学了,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她没跟我说起,所以我们直到今天,再没见过。

最后一个女孩叫马晴。马晴是我初三班主任马老师的女儿。她冰雪聪明、才智过人、成绩优良,考试都没考出过前三名。当时大家受了琼瑶小说的影响,情窦初开,富于幻想。同学L君率先追了她,势头很旺,前景看好。不幸的是,此事无意中被班主任马老师发觉,就千般叮咛女儿说:“你现在年龄还小,恋爱这种事情还是等考上大学之后再说吧。”又把这意思反复讲给了我和L君。我当时完全没有听进去,而且在张真人远走高飞后,我已把下一个目标锁定在马晴身上。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大概是给马老师面子吧,很少有人包括L君胆敢名目张胆地往她家跑了。形势所迫,都转入了地下。我也是那帮地下暗恋者的一员。时间过的飞快,初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俩个考入了两所不同的高中,之后就分道扬镳了。

我现在总结一下我与马晴的关系,似乎只能停留在暗恋这个层面上。很多个日子,我与她邻桌而坐,我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独有的女孩子的芳香,我的心跳动的厉害。可是我始终提不起勇气对她说:马晴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此后的很多年,我因为马睛而变得冷漠自卑,我从她身上看到的都是闪光点,她的漂亮,她的聪慧,她的温柔,她的脱俗。我从她身上看到的美丽,让我不敢相信这世上还有丑陋。

***

毋庸讳言,今日的小丁姑娘,让我看到了以前的马睛,以前的美丽。而且这种感觉是一刹那间发生的,就是我觉得,以前用在马晴身上的所有美好的词汇,现在拿过来用在小丁姑娘身上,都不为过,都十分贴切。

那天我醉醺醺地回到工厂,站在男工宿舍楼下,我看到整栋楼跟触电似的在摇晃。我攀着扶手爬楼梯,一阶阶地往上、再往上,就像吃冰棍一样。终于,我爬到六楼,然后拐了一个弯,进了宿舍。

我的床铺最靠近阳台,我睡上铺,陈宫睡下铺。

此时陈宫不在,他去办私事去了。我吐了口酒气,打了个喷嚏,然后发现很多已经睡下的舍友睁开眼睛奇怪地打量我。我连忙跨上了床,摸了摸被子和枕头在哪,衣服也懒得脱,一猛子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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