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后背和手臂上都有。”严非转过身去,撸起衣服和衣袖。
后背上的红痕很麻乱,长长短短、深深浅浅,粗粗数来二十余条,手臂上更多的是坑坑洼洼的指甲印。
沈默低头看自己的手,发现指甲至少长了一厘米,“对不起严非,我忘了我一兴奋,指甲就会变长,抱歉。”
严非拿起一个鸡蛋,剥着说:“没事,被你这么一抓,我也挺兴奋的。”
“可是你的伤……”
严非啧了一声,打断说:“这不是伤,是我们做过的证明,我巴不得留一辈子呢。给,吃个鸡蛋。”
沈默接过鸡蛋:“我等会儿下去买点药。”
“好。”
吃完早餐后,严非收拾了桌子,然后两人都坐在沙发上,面对面,他摆出算高考数学的那股认真劲儿,在帮沈默剪指甲。
沈默问:“严非,你什么时候回缘城?”
“我想留下来陪你。”
“不用,你回去陪度秋吧,我很快也回去了。”
“对了,”严非抬起头,“说起秋秋,我倒是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你在医院的时候,见过秋秋养的百灵鸟吗?不过它白天都躲在被子里。”
沈默点头,:“嗯,晚上有一次见过,怎么了?”
“前几天,秋秋跟我说,那只鸟听得懂人话,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说,这鸟会不会是吸血鬼变的?”
沈默的眼里闪过一丝微妙:“有可能。不算上初拥的人类,如今世上只剩下三个吸血鬼,我、我弟弟景夜,还有这个混血,你说他白天不敢出来,说明他怕阳光,不会是景夜。而只有千年修为的吸血鬼才有能力变身,所以应是混血所变。”
严非停下了修指甲的动作:“混血是什么?”
“混血指的是吸血鬼和人类结合生的孩子,逆鬼道人伦而行,注定被鬼族所鄙夷,被人类所唾弃,天地之间无一容身之所,无一知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