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多么伟大!
然而我并没有多少感动。
我利用宋言墨的母亲牵制住那个男人,我费尽心思地留在那个男人身边,不过是因为,那三年里,我找不到她。
我知道她会回来的,我也知道,她不会来找我。
所以我只能尽可能地留在她的眼皮子底下。
最后一次跟她面对面说话的时候,我是生气的。她怎么可以过得那么好,那么若无其事呢?
我说了一大通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将所有的罪责都推给旁人,但是没人比我更明白,自始至终,错的都是我而已。
一念成执。
后来啊,我去过她的婚礼,那天的她,很美。
忽然觉得没有必要了,因为啊,她消失的那三年,我也不好过。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时间可真是个好东西,能淡都淡了。
对了,那个宋言墨真烦,最近老追着我跑,那个笨蛋,三年的相处越发将他的本性暴露了出来,实际就是个爱粘人的小屁孩。
但是呢,我已经决定要将心脏捐给他了,真的没必要这么讨好我的。
人生呐,真是一团乱麻。
很久很久以后,我还是没有后悔过,遇见那个人。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的彩虹,再见了。
第402章番外2当时只道是寻常
【我看过沙漠下暴雨,看过大海亲吻鲨鱼,看过黄昏追逐黎明,没看过你。】
第一次见她时,说实话,我并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她打扰了我的睡眠,前一天晚上熬夜打游戏的我有些精神不济,预想中美好的补觉时光被生生摧毁,我的脾气自然不可能太好。
她跟我顶嘴的时候我是真的有点想打她的,明明就是她先打扰我的,还一副理直气壮我没错的倔强模样。那一刻,我是真的想动手的。
但是我没有。
她的眼睛很漂亮,跟大院里绿色藤蔓上硕果累累的紫黑色葡萄似的,黑亮黑亮的,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