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可是我并没有把这事告诉任何人。&rdo;
&ldo;是的,你甚至连自己的妻子部没有告诉。就我能做的判断而言,起码你没有明白地把此事告诉她。&rdo;
&ldo;我觉得不能告诉她。&rdo;
&ldo;我明白你的心情,但这是你案子中的一个问题。好吧,性骚扰的第三个必要因素是以性别为基础的歧视。最常见的性歧视是以此换彼‐‐通过提供性方面的好处来保住饭碗或者获得提升。上司的威胁可以是明白道出的,也可以是含蓄的。我相信你说过,你认为约翰逊女士有能力解雇你。&rdo;
&ldo;是的。&rdo;
&ldo;你怎么会这么认为?&rdo;
&ldo;是菲尔&iddot;布莱克本告诉我的。&rdo;
&ldo;明明白白告诉你的吗?&rdo;
&ldo;是的。&rdo;
&ldo;约翰逊女士怎么样?那天晚上,她作过取决于性的许诺吗?她说过任何自己有能力解雇你的话吗?&rdo;
&ldo;确切地说,没有。但这种意思明摆在那里,空气里始终有这种味道。&rdo;
&ldo;你怎么知道?&rdo;
&ldo;她说过诸如&lso;只要我们在一起共事,就不妨来一点小小的乐趣&rso;之类的话。她还说,我们为公司出差去马来西亚的途中她想做件风流事,如此等等。&rdo;
&ldo;你把这句话理解为对你工作所作的没有言明的威胁吗?&rdo;
&ldo;我把此话的意思理解为:如果我想和她相安无事的话,还是和她一起去为好。&rdo;
&ldo;但你不愿这样做?&rdo;
&ldo;对。&rdo;
&ldo;你这么对她说了吗?&rdo;
&ldo;我说我已经结婚了,我们两人之间的情况已经改变了。&rdo;
&ldo;唔,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这番话就很可能帮你立案,如果有证人的话。&rdo;
&ldo;可是没有证人。&rdo;
&ldo;是没有。现在只剩下最后一点考虑了,那就是我们所称的不友善的工作环境。这种环境通常是在这样的情景下产生的:一个人受到某一种类型事件的多次骚扰,这些事虽然本身并不具有性的性质,但却可以积累起来,构成以性别为基础的骚扰。我不认为你仅仅依据这一件事情,就可以断言工作环境不友善。&rdo;
&ldo;我明白。&rdo;
&ldo;你描述的事件本来可以是清清楚楚的,遗憾的是它却不是。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转向骚扰的辅助证据。比如说,你真的被解雇了。&rdo;
&ldo;我认为实际上我已经被解雇了,&rdo;桑德斯说,&ldo;因为我正在被强行调离我所在的部门,而且我将不能参与分股。&rdo;
&ldo;这我知道,但公司提出将你横向调任这一举措使事情复杂化了,因为我想公司方面可以非常成功地辩解说:他们除了将你横向调任以外,并不欠你什么。他们还可以说:公司从来就没有许诺过要给你子公司独立上市时的金蛋;说子公司独立上市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是个打算,将来的某个时候或许会实现,也可能永远实现不了。公司不需要赔偿你的希望,你对未来的某种渺茫的、也许永远不会实现的期望。因此公司会声称横向调任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你若拒绝,理亏在你。他们可以说你事实上是高职,而不是被解雇。这样一来责任就会推回到你头上。&rdo;
&ldo;这简直荒唐可笑。&rdo;
&ldo;实际上并非如此。举例来说,假如你发现自己患了晚期癌症,6个月之后就会死去,你能要求公司把独立子公司带来的收益付给你的亲属吗?显然不能。子公司独立上市时,如果你正在公司里工作,你就参与分股;如果不在,你就不能参与。公司对你的义务不会超出于此。&rdo;
&ldo;你是说我干脆就得癌症算了。&rdo;
&ldo;不,我说的是,你只顾忿忿不平,认为公司欠了你什么东西,而法庭不会同意这一点。根据我的经验,性骚扰指控往往带有这种特点。人们到这里来时忿忿不平,满肚子的冤屈,认为自己有某些权利,而实际上这些权利他们根本就没有。&rdo;
桑德斯叹了口气。&ldo;如果我是女的,情况会不一样吗?&rdo;
&ldo;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就像众所周知的那样,性骚扰很难证明,即使是在最清楚、最极端、最让人难以容忍的情况下,也难以证明。大多数案子发生时的情况都同你的案子一样:房门关着,没有目击者。结果只能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空口指控。在这种没有确凿的旁证的情况下,惯常的偏见经常是对男子不利的。&rdo;
&ldo;唔。&rdo;
&ldo;不过即使如此,还是有134的性骚扰案子是由男性提出指控的。其中大多数案子是指控男性上司的,不过有135的案子是指控女性的。这个数字一直在上升,因为现在工作场所里女性上司越来越多。&rdo;
&ldo;这我以前不知道。&rdo;
&ldo;人们不常讨论这一点。&rdo;弗尔南德斯边说边透过眼镜框上缘仔细看着桑德斯。&ldo;但这种情况正在发生,而且根据我的观点,它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rdo;
&ldo;你为什么这么说呢?&rdo;
&ldo;性骚扰同权力有关‐‐它是上司对下属滥用权力的行为。我知道有一种时髦的观点,说女性与男性有根本的区别,女性上司决不会对雇员进行骚扰。但是我在自己所处的位置上什么都看到过。我耳闻目睹过你能够想象得到的任何事情‐‐其中有许多事情我告诉你你都不会相信,这一切使我有另外一种看法。我个人不太同理论打交道,我必须与事实打交道。根据事实,我看不出男性和女性在行为上有多大差别,至少没有任何可以作为依据的差别。&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