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以成败论英雄,赵嘉应该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外表接近完美,武功高超,情商智商都不低。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天下大势已定,生不逢时,也怨不得他。诸葛亮五出祁山,空有满腹智谋,最后还不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所以,我本人比较同情赵嘉这个角色。失去女主。不是他不爱。也不是他不能。他们分开。是由很多复杂因素造成地。我很喜欢大话西游中地一句台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答案早已有了。爱一个人。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种非常非常美好地感觉。女主和赵嘉在一起。有这种感觉。于是就爱了。初恋嘛。当然很难忘。一辈子都记得。除非患了失忆症。而且初恋留给人地都是美好。就算有伤心。最后也净化成伤心都是美。在这种情况下,她遇到秦王。秦王嬴政,我就不用多说了。大家都知道他。这种强势的男人,一般都很讨女人喜欢的。更何况他对女主付出的是真情。我参照吴王夫差的角色,给他做了一些定义。但他毕竟是成功者,虽然同样荒淫无耻,又有很多地方不同,比如他强硬的手腕,高超的心智,残忍多疑的个性,爱美人更爱江山的帝王本质。他爱女主,很爱,也爱得很深,正因为这样,所以当发现女主并不爱他,甚至想背叛他的时候,以他的个性,当然无法容忍,甚至一怒之下,几乎想杀女主。但他最终没有这样做。作为一个了不起的帝王,他有极强的克制力,理智大于感情,虽然有偶尔地冲动,但大多时候,他是冷静的,他能够冷静看待自己对女主的爱,并能够把这种爱与国天下分开对待。这是他很出彩的地方。也是快乐本人喜欢他的原因。这样的男人,又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呢。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越是得不到的,越强,越是握在手中的,越不值得珍惜。正因为他和女主之间诸多悲欢离合,波折磨难,所以他对女主的爱愈久弥坚,已经不是时空和彼此身份可以改变和动摇的。可惜,由于他是帝王,他有他的自尊和骄傲,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天下所有的一切都应该属于他,他也认为女主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当他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大发雷霆,甚至冲动地伤害女主,也在情理之中。但事后,他是后悔和自责的,更何况,他做错,是因为他爱,如果不爱,就不存在伤害了,他伤害女主的同时,自己也很痛苦,所以,快乐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可以原谅的。昌平君是个很复杂的角色。他和女主的关系一直似是而非,象是朋友,又象是敌人。重要的是,他是个非常好相处的男人。女主和他在一起没有心理负担,比较轻松。他对女主也很好,关心、爱护,点点滴滴,体现在细微之处,比如女主难过时,主动送上肩膀让她依靠,女主开心的时候,可以和他一起分享快乐,却不用担心他会误解,更不担心他会强迫或是侵犯她。这样温柔体贴的优雅型男人,也有很多女人很喜欢的,本人便不例外。本文中写的便是几个快乐喜欢的男子类型。刚开始写昌平君的时候,是把他当配角来写的,后来写着写着,他成了男主之一,因为有些偏爱的缘故,他的戏份越来越多,有些喧宾夺主了,某乐惭愧。女主和昌平君朝夕相处,所谓日久生情,人还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呢,面对这样一个始终陪伴你,守着你,不离不弃的优秀男子,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所以,某乐觉得,后面的情节处理,应该是说得过去的。汗一个先……很早就出现的太子丹和荆轲,还有外表憨厚、实则精明的蒙恬,都不能算男主,只能算男配,本来想多写点太子丹,想到他的悲剧结局,心里很不是滋味,怕写多了心情压抑,只好把后面设计好的章节通通算到昌平君和赵嘉头上,戏份都给了他们,若有喜欢昌平君或是赵嘉的亲们,可以松一口气,喜欢太子丹的,应该没有吧,因为字数太少,连某乐都喜欢不起来,不要说亲们了。荆轲只是一个引子,几乎没怎么写,蒙恬戏份更少,就不再多作介绍。倒是后来出来的猛将王贲,他的戏份都要比蒙恬多。虽然不算男主,只能算男配,不过偶尔出来轻松一下也不错啊。呵呵,某乐闪走……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半年前,我遇到一个男人,叫陶文,是个便衣警察。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在这之前,我对警察一无所知。陶文和普通的警察不同,因为他从不穿警服。据他说是为了保密。他给我看了他的证件,证件上有他的照片和职务:二级警司。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空气躁闷郁热。喝着苦苦的咖啡,他说了一句让我惊讶的话:“你愿不愿意当卧底?”他说我的外形和个性很适合做卧底,可以完成很多别人无法完成的艰巨任务。他说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是个聪明的女孩,外表是其次的,他看中的是我的冷静和执著。他说高智商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隐秘。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必须付出加倍的艰辛和努力。他说他们经常出没的地方是夜总会,酒吧,宾馆,大酒店。高尔夫球馆,所有豪华的消费场所。他看着我说。他们需要招收愿意献身警察事业地年轻女孩。他诚恳地样子让人很难拒绝。我笑了。我说:“我最大地缺点就是心太软。这样地性格。也许不适合做卧底。你应该挑选别地女孩。”他也笑了。“我相信你。”他地语气充满信心。我有些动摇:“是不是要经过长时间地训练?”我问。“半年地封闭训练。还有你地热诚。”他笑得很爽朗。我很冲动地答应了他。很久以后。我还在想这一天。想着那个飘雨地窗外。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是因为他地诚恳态度。还是因为生活太平淡。我需要挑战。或者很简单。只是因为好奇。倘若时光可以倒流。倘若上天再让我做一次选择。我一定不会选择跟他走。后面地一切就不会发生。只可惜命运就象一列开在单行轨道上地列车。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他郑重地告诉我,训练之后,我会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如果事实证明我并不胜任卧底之职,我还可以回到原先的生活里去,一切都不会改变。我义无返顾地跟着他上了一辆警车,什么都没有带,他会安排好一切,包括通知我的家人,还有我新的身份,新的生活。训练的内容很复杂,也很枯躁,只有短短的六个月时间,我的成绩不算理想,陶文来接我的时候,我很灰心地对他说,警察这一行,也许并不适合我。他没有笑,也没有安慰我,而是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有一个新的很紧迫的任务,需要我的参与。我很吃惊,但他没有解释,直接带着我去了本市的刑侦科,一位新的上司接见了我,他给我看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气质高贵的男人。上司说,这个男人叫桑,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博士生,专攻考古专业。有线报称,他极有可能是一家跨国走私集团的头目,专门走私我国文物。我的任务就是设法接近他,套取情报,近而将他和他的走私团伙一网打尽。上司怕我害怕,不断地强调这次行动的安全性,会有数个携带武器,身怀绝技的便衣在暗中保护我。我不会受到任何伤害。这一晚我紧张得睡不着觉,打开电脑,把上司给我的数据仔细看了一遍,桑是个很年轻,很有才华的男人,很小就出国留学,热衷于考古,特别对先秦史颇有研究。曾经参与挖掘过秦代古墓。看完资料,我莫名地有些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