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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第1页)

白衣公子侧眸安慰:“别担心,她比你们都要坚强。”话音刚落,便又对三脸异鬼发起攻击,虽然所拿的不过是把普通的剑,可怕程度却胜过坚韧的金缕丝,使得余离断肢再生的速度根本跟不上他所遭受的伤害。灰头土脸的秦阿婆哭着惨叫:“不要欺负云起,不要杀我儿子!”是怎样的鬼迷心窍才能够把异鬼当成亲生骨肉?白衣公子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一剑就把三脸异鬼的脸砍开了极长的伤口,乳白的脑浆混着血液以极其令人作呕的方式喷涌了出来。秦阿婆哭喊得快要断了气似的:“魔鬼……魔鬼……”没想重重摔倒的余离重新变成陈云起的模样,满身是血的朝她爬去。多么悲惨的一幕。倒显得依旧不染纤尘的白衣公子像个残忍的坏人。余离被秦阿婆扶起,用最后的力气接过她递过来的弓箭,露出了邪恶的笑容。白衣公子瞅见他用血手从怀里摸出来的金莹石,不解地嘲弄:“是谁告诉你这东西能杀掉我的?”余离还是笑容不改,竟在金莹石随箭射出的刹那改变方向,毫不犹豫地朝岸边放去。白衣公子这才俊容失色地飞扑喊道:“桐儿!”金莹石撞到他丢出去的长剑,在河岸的上空轰然炸裂。巨响之后是万籁俱寂。此物威力非同小可。羽夕抱着沈桐儿倒在石板路上,只剩下衣裙随风微颤、本身已不剩半点反应。再然后,南陵原的老百姓们便见到了此生所能想象的最神奇的景象:河岸边所有的灯盏,不论是熄灭的、毁坏的、泡在水中的还是倒在船上的,都像是有了生命般,一盏接一盏地燃烧了起来,照亮了这条血色的河,照亮了这座经历磨难的小镇,让它明光四射,恍惚间又成为这茫茫深山中最明光陆离的仙境。——白衣公子无心欣赏这不详的奇景,他飞跃到青石路上,一把抱起毫无知觉的沈桐儿,然后又俯身推了推羽夕:“醒醒,这里人多眼杂,必须赶快离开。”多亏刚才那块金萤石被长剑挡开,否则她们恐怕都已成为悲惨的尘埃了。羽夕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柔弱,深呼吸了几下,终于擦着嘴角的血坐起。“儿啊!云起!你不要抛下娘——云起——”金银岛的残骸上传来秦阿婆的嚎哭。白衣公子微皱眉头,搂着沈桐儿轻身飞回,哪还见余离的影子?只有地上一块格外鲜红的特异魂尘残留下,可以证明那东西曾经活于世上。秦阿婆捶地痛哭的时候发现仇人就在眼前,不由爬过来想要打他:“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白衣公子厌恶地后退两步,轻声问:“既然你连亲儿子都不认识了,就去陪恶鬼吧。”话毕毫不留情地一脚将这恶贯满盈的老太婆揣入了滚滚的河水中。这幕若叫沈桐儿看到,肯定会皱眉发火。但他本就不是人,又怎么会同情人?白衣公子面不改色地捡起那块魂尘,便转身对跟上来的羽夕说:“此地不宜久留,走。”羽夕擦过嘴角:“我且有个藏身处,请随我来。”简短的交流完毕后,两个美丽的身影就消失在了灯火阑珊的河中。——尽管城里依然血流成河,但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永恒不变的大世界是很难因为一两处悲欢离合而改变的。羽夕在荒郊野外自由地做回异鬼,难免行动飞快,不出半晌就把白衣公子带到了个深林的小茅屋,回首用极度可怕的声音说:“这里——没有谁会——发现——”“发现又如何,反正危险的东西都死了。”白衣公子面不改色地往里走,不禁讽刺道:“你身为异鬼,为何要模仿人的生活?”结果他话音刚落,就看到屋里的桌边趴睡着个小小的孩童。又变成女人的羽夕赶快搂过孩童:“这、这是我的孩子……你不要吃它……”白衣公子并不感兴趣,吩咐道:“去打点水来。”“誉齐醒醒,和娘出去。”羽夕十分惧怕地点头,带着小男孩便溜出门口。白衣公子这才叹息着把全身冰凉的沈桐儿放平在床上,将余离尸体所化的魂尘塞进她的嘴里:“你不会有事的,等我找到那本书,就会来找你。”沈桐儿当然还活着,却并没有半点反应。白衣公子似有些迟疑,又非常无法忍耐地地戳了下她软软的脸蛋,然后露出非常开心的笑意。端着水入门的羽夕见了不由神色犹如见鬼,小心翼翼地打听:“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与她又是什么关系……”“公子?你看不出我不是人吗?”他冷脸反问。“当、当然看得出,但我活了几百年,从来都没见过……”羽夕结结巴巴。“没见过吃你们异鬼的东西?”白衣公子哼道。羽夕的面色有些苍白。“有些事还是不知道比较轻松。”白衣公子起身走到她面前,扶正她容颜姣好的脸说:“你倒是很像人,看来在南陵原混迹很久了。”“我就是当年你被余离押入山时,侥幸从那里逃脱的,实在是无处可去,只得在人群中装模作样啊。”羽夕吓得缩起肩膀:“别、别靠近我,一看到你我就很害怕……”“装模作样竟然装到与人类生了孩子?”白衣公子望向门口呆呆的男童:“人与异鬼的后代虽然有双特殊的眼睛,但寿命极其短暂,你是知道的吧?”羽夕说:“不管多短,我都照顾他一生。”“罢了,我没空问这种糊涂事,也不会要你们的命。”白衣公子拂袖说:“帮我照顾几日桐儿,若她醒了追问不止,你就说是一只白色的鸟把她救来便跑了,多余的话少讲,否则我随时都会改变主意的。”“好,你的事我肯定不会乱说。”羽夕点头答应。白衣公子但觉她稍微信得过,便大步离开了茅草屋,重回白鸟的形态飞向了已然日落的长空。——山里的夜格外静谧,只能听到星光下微弱的虫鸣。当沈桐儿醒来后,有很长时间都想不太起来发生了什么,僵着身体躺在原处动也无法动。根本没睡觉的羽夕倒是十分惊喜,扶着她问:“要不要喝点水?余离特别厉害,你吃了它的尸体会很快痊愈的。”“你……是异鬼……是你救了我……南陵原……怎么样了……”沈桐儿虚弱地问完,便咳嗽起来。羽夕赶忙端水喂给他,照着神秘白鸟的吩咐小声回答:“是只很大很漂亮的白鸟杀了余离,它把我们送到这里就飞不见了,我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沈桐儿皱着眉头将水咽下,声音恢复许多:“又是小白救了我。”说完她仍有千万个问题想问,不由紧紧地盯着羽夕。羽夕没办法地微笑,指了指床角昏睡的儿子:“姑娘不记得他了吗……”沈桐儿望过去大吃一惊:“……黄誉齐?他、他父母不是……死了……”羽夕捂着胸口叹息,倒是终于有机会讲出前因后果。——“如姑娘所见,我是只异鬼,除了靠吃人活下去,就只有死路一条。其实我已经有五百余岁了,自小与两个同伴生活在迷雩山中,除了肚子饿了会爬到山外的村子里捕猎,大部分时间都逍遥自在,因着天生能够化人的本领,偶尔也会混到热闹的市集里装作人来玩乐……说起来有些厚颜无耻,我又要吃人,又喜欢人,因为人能创造出那么多有趣又美好的东西,而我却什么都没有……如果不是十几年前余离和它的几个同伙深夜入山,或许直到现在我都在重复那样的日子吧?遭遇余离之前,我们同伴三人根本没见过其它异鬼,当然不知深浅,发现家被巧取豪夺时自然要上前斗争,结果一场恶战之后,它们损兵折将,我们仨也只剩我逃了出来。真不晓得世间其它异鬼都在哪里、活得怎么样。至少我只熟悉这里,我哪也不想去。余离那伙异鬼日夜留在山中看守个黑漆漆的棺材,没其他选择的我只好混入了南陵原,卖唱、跳舞、做小生意,变幻着各种模样,饿了便吃掉那些为非作歹的坏蛋,倒也过得逍遥快活,只是没想到三年前黄知府带着儿子来此地任职,那个年轻人对我一见钟情,也教会了我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感情。从前我不晓得人与异鬼结合会怎样,直到成亲后生下誉齐,看着夫君身体日渐衰微,黄府众人也都疾病缠身,才明白所谓异类殊途是什么意思,那时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害他们,便假装暴死,从坟墓里爬出来后隐藏在河间画坊,偶尔才能偷偷归家看看孩子,无奈我夫君本已病入膏肓,又没承受住失去我的打击,竟然一命呜呼了,剩下誉齐和黄知府一老一小相依为命,说是悲剧也不为过。不管或好或坏,所有的事都怪我自己,我认了。时间一天天过去,默默地看到誉齐渐渐长大,那感觉真的很开心。可前两个月南陵原不停丢失孩子,誉齐也在某夜下落不明!我当然心急如焚,暗自调查寻找过才发现又是余离!那家伙负了伤从山里跑到金银岛上,假装起了掌柜作威作福,骗了糊涂的秦阿婆帮他抓食小孩,若非瞧出誉齐不是普通人,恐怕当时也成了他的果腹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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