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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小说网>周国平的自传岁月与性情 > 第8章(第1页)

第8章(第1页)

虽然我常在街上玩耍,但我毕竟是小学生,每天要上课,课余多数时间也还呆在家里,这把我和那些&ldo;野孩子&rdo;区别开来了。父亲是不准我们和&ldo;野孩子&rdo;玩的。可是,有一阵,我迷上了一个&ldo;野孩子&rdo;。那是一个大男孩,一到入夜时分,他便举着一大把商标纸,吆喊着在街上边跑边撒,招引一群小屁孩跟在他后面抢捡。我加入了这支小屁孩的队伍。他显然很喜欢我,自从我出现后,他停止了奔撒,把商标纸直接送给了我。后来他经常带我去他家里,他家开着一爿五金厂,他自己也是厂里的徒工,每次他都送给我一些五金配件玩。父亲发现我与他的来往后,竭力阻止,说他是街头小流氓。我向父亲保证他是一个好人,父亲便让我带他来家里,想亲自考察一下。这个大男孩忸怩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跟我上楼。父亲靠在床上,问了他一些问题,又作了一番劝诫,无非是要他求上进,好好读书,别在街头胡耍。几星期后,我遇见他,他高兴地告诉我,他已经进了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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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快活的日子在乡下周国平

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一切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上帝对亚当说:&ldo;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rdo;在乡村,那刚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当我现在记述着我的种种童年琐事的时候,我深感惭愧。事实上,我是在自曝我的童年生活的贫乏和可怜。所幸的是,当时我的祖辈中还有人住在乡下,父母时常带我去玩,使得我的童年不致与乡村完全隔绝。尽管那乡下不过是上海郊区而已,但是,每年在那里暂住的几天已足以成为我一年中最快活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叫周沈巷的村子,离徐家汇不远,随着都市的迅速扩展,现在它早已不复存在。当时那里住着我的外婆、祖母和一个姑妈,她们的家挨得很近,沿着同一条小河走几分钟,就可以从这一家到达那一家。

孩子到了乡村,所注意的往往不是庄稼和风景,而是大人不放在眼里的各种小生物。春天的水洼里有蝌蚪,每年我都要捕捞一些,养在瓶子里,看它们摇着细尾巴活泼地游动,心里的喜悦要满溢出来。夏天的田野则是昆虫的天下。一定是很小的时候,也许还没有上学,有一次在乡下,姐姐神秘地告诉我,田里有&ldo;得蜢&rdo;。她其实说的是蚱蜢,因为发音不准,说成了&ldo;得蜢&rdo;。我好奇地跟她到田里,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蚱蜢。我更喜欢捉一种叫做金虫的甲虫。仲夏季节,拨开玉米叶子,便可发现它们挤成一团,正在啃食刚刚结成的玉米穗。金虫有金色的硬壳,蚕豆大小,用一根细线栓住它,让它悬空,它就扇开薄翅飞起来,发出好听的嗡嗡声。由于它爱啃西瓜皮,捉住了能养好些天。年龄稍大,我喜欢捉蟋蟀。它们往往躲在烂草堆下,翻开后四处乱跳,一眨眼就不见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里行动,用手电筒光能够把它们镇住。捉住后塞进自制的小纸筒,再选出模样精悍的养在小竹筒里或瓦罐里,和别的孩子玩斗蟋蟀。

在我眼里,乡下什么都和城里不一样,一切都是新奇的。喝的是井水,倘若在雨天,井水是浑浊的,往水桶里放一块明矾,便神奇地变得清澄了。潮湿的河边布满小窟窿,从中钻出一只只螃蟹,在岸上悠闲散步。林子里蝉声一片,池塘边蛙声起伏。那些池塘,母亲说里面有溺死鬼,会把小孩拖下去淹死的,使我感到既恐惧又神秘。还有夜间在草丛里飞舞的小火光,分不清是萤火虫还是鬼火,也给乡村罩上了一层神秘的气氛。

夏季是下乡的最佳季节,不但万木茂盛,而且可以一饱口福。所谓一饱口福,其实年年都是三样东西:露黍、玉米和南瓜。露黍形似高粱杆,比甘蔗细得多,味同甘蔗。新玉米当然鲜嫩可口。坐在屋外嚼着啃着,屋里飘来南瓜的香味。南瓜是在灶火上蒸的,大铁锅里只放少许水,一块块南瓜贴在锅壁上,实际上是连蒸带烤,蒸得瓜瓤红亮润口,烤得瓜皮焦黄香脆。尝鲜之后,照例要把这三样东西带一些回城,把乡村的滋味延续若干天。当年商业不发达,在城里是买不到这些东西的。

每次到乡下,我们多半住在外婆家里。当然,因为外婆疼爱我们。可是,我不喜欢外公,甚至怕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坐在一张红木桌前,一边不停地咳嗽吐痰,一边写毛笔字。看见我们,他不理睬,只是从老花镜片后抬起眼睛,严厉地盯我们一眼。大约在我七八岁时,一天夜晚,我们全家已经入睡,三舅突然来我家报告外公的死讯,说完匆匆去乡下了。第二天,母亲只带我去乡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奔丧。一进村子,母亲逢人总是说同一句话:&ldo;爹爹死了,怎么办呢?&rdo;我听了还以为也许有办法让外公活过来,要不她为什么总这样问呢。外婆一见我们就大哭,使我意识到毫无办法,外公是死定了。屋里一片忙乱,有许多来帮忙的人。饭桌上摆着酒菜,我摸了一下桌旁的长凳,立刻遭到训斥,说是不准碰的。我感到无趣,独自走进里屋,那里光线很暗,隐约可见一张床上躺着一个人,旁边燃着蚊香。我想走近看,又不敢,出去找母亲,问她那是谁,她说就是外公,把我吓了一跳。外婆一遍遍叹气,说就是一口痰堵住了,否则不会死。夜里,我和母亲睡在里屋另一张床上,外婆则睡在白天停放尸体的床上。尼姑们在外屋作超度,念经声和木鱼声响了一夜。这些声音比死人更令我恐惧,我整整一夜没有合眼,蜷曲在母亲身边,不住地颤抖。

外公死后,外婆进城与三舅同住,我们去乡下就比较少了。有时候,父亲带我们去看祖母。和祖母住在一起的还有曾祖母,老太太活到九十岁,最后一年神经失常,不能辨认所有亲属,又好像认识一切人,见了谁都疯言疯语,十分可爱。我上高中时,祖母也死了,此后我没有再去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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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乖孩子的劣迹周国平

我从小好静不好动,也不善于交往。这一点像母亲,她非常静,可以一整天不出门,一整天没有一点声音。父亲是喜欢交往的,时常带着我去亲戚、朋友、同事那里走动,还经常主办朋友间的聚餐。聚餐一般在我家,由父亲掌勺,他有一手好厨艺。因为是凑份子,母亲和我们都不能上桌,所以我不喜欢父亲办聚餐的日子。

小时候去作客,大人们常常夸我乖。我真是够乖的。我的乖一开始可能源于怕羞,因为怕羞而只好约束自己,后来却更多是受大人们夸奖的约束了,竭力要保持他们眼中的乖孩子形象。大约还是父亲在新新公司的时候,我才四五岁吧,父亲带我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披着婚纱,叔叔阿姨们朝她身上抛五颜六色的纸屑,撒得满地都是。我心里惋惜极了,这么漂亮的纸屑给我玩多好,我很想对他们说,可就是不敢。后来,父亲又带我参加我的一个远房堂兄的婚礼,新郎新娘很喜欢我,把我带进新房,抱到一张椅子上,给我吃糖。有一颗糖滚到角落里去了,我多么想去捡啊,可是,我双脚悬空坐在椅子上,听着新郎新娘的赞美,就是没好意思下地。母亲用她自己的一件红绸棉袄给我改做了一件小棉袄,我不肯穿,有一次终于还是穿上了,跟着父亲去大伯父家。我知道一个男孩穿大红衣服是可羞的,便躲在父亲的背后,于是愈加受到了大伯父和堂兄的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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