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一世,她的耐心更不好了,周旋不了几句,便忍不住想进入正题。
萧云旗也能听出她的不耐烦,抖了抖袖子,从袖袋中抖出个白净无暇的瓷瓶,捻在手里摩挲把玩。
“凝脂玉露。苗疆进贡之灵药,有消痣祛疤之奇效。再大再深的疤痕碰上此药皆可消祛,保的人肌肤如新生婴孩一般光滑娇嫩。”
说着,他抬了抬手,作势就要将药瓶递给她:“朕是来送药的。”
奈何他们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中间隔了一整池海棠汤泉水,明仪想要从他手里把东西接过去,就只能再次下水,朝他凫去。
她自然不肯。
依旧气定神闲地坐着,绷起莹白的脚背有一搭没一搭地撩着池水。
前世只因萧觉说过喜欢端淑娴静的世家女子,她便装了一辈子的素洁高雅,直到死,也被囚困在那些礼训规矩中无处可逃。
如今倒好,萧觉的喜爱、旁人的眼光,她什么都不在意了。
想雅就雅,想俗便俗,一不留神便横生出几分独她一份的妩媚。
“陛下不辞辛苦,深夜也要亲自送药与臣妾,臣妾感激不尽。”
萧云旗见状,许是今夜心情不错,倒也不曾怪罪她无礼,一边踩着池底慢慢走向她,一边道:
“前年河北叛乱,你冒着欺君之罪顶替皇兄上了战场,虽内外交困,却也不曾败得太惨;且你本是深闺妇人,即便出身将门,懂些兵法拳脚,到了战场上亦是坐镇后方,身边自有亲军护卫,按理说是受不了什么伤的。
“可你这些日子却接二连三地问太医院讨这凝脂玉露,此物本就稀贵,南诏每年上贡也不过三瓶之数,如今却是短短两个月,便让你挥霍去了一半,你是否该给朕一个解释,阿嫂。”
话音刚落,他已行至明仪跟前,两臂一展,撑在她腿侧两边的池壁上,不动神色就将她圈进自己的领地,仰头逼视着她。
姿态虽然暧昧,可他的眼神里却无一丝旖旎,冷冰冰的,像是在讯问一个死囚。
明仪十分不自在,即想要赶紧退开,又不想轻易就向他认输,最终还是顶住了没有动,继续矫揉造作地对他笑:
“不过几瓶药酒而已,陛下这就吝啬了?”
“朕吝啬?”萧云旗挑眉,“织金绣凤的蜀锦翟衣,赤金红宝镶嵌的花钗,还有蓝田羊脂玉制成的环佩、缀东珠的锦鞋以及各色锦缎、翡翠珠玉、香车宝马,哪一样不是阿嫂亲口所提,又有哪一样朕未给阿嫂备上?”
这些东西确是明仪开的口,也曾额外嘱咐过非上品极品不要,是以每一件都价值千金,奢靡至极。
“可这有什么办法,陛下将臣妾藏在这疏远京畿、僻远冷清的华清宫中,平日里连个说话解闷儿的人都没有,臣妾闲来无事,可不得寻些事由想头来打发时光么?”明仪道。
为君者多疑成疾,她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真的以为萧云旗将她远远送来华清宫,单纯只是为了让她有个出嫁的地方,又或者金屋藏娇,令她远离纷争那么简单。
说到底,不过是他始终觉得她与朝中的谁串通一气,另有图谋,这才将她挪到这如同孤岛一般的华清宫,让她与世隔绝,无法轻易与任何人取得联系。
“打发时光?凝脂玉露?”
萧云旗紧盯着她,果然仍对她满腹怀疑:“此物虽可洗去一切伤疤,但用时却如火烧蚁噬,痛苦不堪,寻常人用上一次都难以承受,你却一用再用?你到底……是想洗去什么?”
明仪被他盯得莫名有些不悦,却又实在想不透他为何如此执着于自己和凝脂玉露的干系。
索性一把推开他,重新跃入池中,在水中一面转身,一面解开身上的长巾,将自己的后背不留余地地暴露在他的视线之下。
“看见了么?”
虽然她已接连用了将近两月的凝脂玉露,一些不深不长的疤痕也都悉数淡去,但总有那么几道深长恒久的旧疤,顽固地刺在她的肌肤上,似一条条死而不僵的蜈蚣,狰狞可怖。
“夏侯氏世代镇守西北,每一任云阳王皆骁勇善战,率领三十万金鳞铁骑将羯族狼奴拒于凉州城外。可惜到了如今这一代,云阳王府苦盼多年,却只盼来我阿兄那个病秧子,以及我这个不详之身。
“我父为保住云阳王府的百年荣耀,从小便将与阿兄形容肖似的我,当做他的影子驯养,待后来我们兄妹长成,便由我代兄上阵,继续震慑西北,保全阖族。
“这些伤疤,自然便由此而来。”
而且,当初若非前任云阳王夏侯巽以她和萧觉的婚事做要挟,半哄半骗,她也根本不会犯这个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勾当,落下这一身伤病。
幸而至今已时过境迁,说到底又都是为了她阿兄,她倒也不算多后悔。
只恨自己当时太傻,自以为为萧觉付出所有,看不出其实一切都只不过是他和苏月钦的算计,竟是被他们卖了,还美滋滋地替他们数钱。
是以她这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