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他伸手叩叩木墙,却竟是发出了金属的敲击声!
还可以。
杨应满意的点了点头。
说实话,虽说他对这方面天赋不高,但也不是朽木不可雕那种。
清理了店铺,加固了房子,他这才有些安心的挑了件最普通且存货数量最多的衣服。
瞅一眼环境,他很快找到了棵高高的树。
飞跃而上,他站在树顶四处张望着,一眼便望见了一条细长的小溪。
纵身一跃,踏树尖而行,他走得很稳,尽管有些营养不良,但他至少也算是半个妖怪。
顺着水源走向下游,看着虽然有些浑浊,却也没啥太脏的东西。
将整个身子清洗了一下,这不洗还好,这一洗,整个人搓得通红通红的,活像只煮熟了的大螃蟹!
他身上并不是脏得惊天地泣鬼神,可却硬生生洗了五小时,直到连天都换成了夜幕,皮都快掉了一层。
好脏。
杨应想。
不是觉得水脏,而是觉得自己脏。
就这么……
就这么放下了?
那个混蛋虽然死了,可,可是……
长吐一口浊气,眸子垂了下来,里面透着迷茫。
他知道这一切应该结束了,但……
他的心中始终带着负罪感,他总觉得自己不该如此安稳——为什么是他活着?
娘她那么好,却不在了,那么他有何种理由活着?
大抵,是没有的吧……
接下来,我要……怎么办啊?
他这么问着自己。
‘你该屠了这片土地!任何与那个混蛋有关的人,都应该杀无赦!’
疯狂的想法不断涌出,却也只是一瞬。
——他到底是理智的,祸不及家人。
更何况,如果只是路上和一杀人犯打了招呼,就被被害者列为必杀清单的话,那被害者是否比杀人犯还可恨?
每个人的目光都是明亮的,又都是浑浊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观点,没有人可以真正的公正。
有句话说的好,多少个读者眼里,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
对和错本来就是片面的字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被害者不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自己杀人,虽然他会得到普罗大众的支持,可他也是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