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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2页)

两租界各有房产一处,拥有汽车一部,在银行中有为数过万的存款,经常在饭店里开房间打

牌。不知道这又作何解释?

经过军法会审,吉鸿昌和任应岐,当卽判处死刑,于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卅分二人同时执

行枪决。北平军分会公开宣布了吉鸿昌和任应岐的罪状。并布告周知。布告中有云:「案据

第五十一军呈解通缉未获之迭次称兵构乱,并加入共产党要犯吉鸿昌、任应岐二名到会,当

经讯据供认意图扰乱治安,并加入共党属实,爰卽依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一条之规定,

将吉、任二犯判处死刑……」

笔者个人觉得布告中:「共党要犯吉鸿昌、任应岐二名」那一句稍嫌含混,因为任应岐

并非共产党员,只是受共党利用的一名从犯而已。

据传说吉鸿昌在行刑之前,曾在地上写了一首诗,是否眞有其事,且不去管它,那首五

言诗写的是:「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看了之后,有人觉得

壮烈吗?我猜这是共党在吉鸿昌死后为了美化他才装上去的,未悉然否?

可是却把任应岐给丑化了,据说:任应岐一进刑场就满面泪痕,连走路都走不动。相形

之下,不是显得吉鸿昌更「好汉」吗?

吉鸿昌已矣,死时只有三十九岁。他如果不是误入歧途,像他这种颇具才干,肯于上进

的人,应该大有一番作为。只可惜遭遇到魔鬼附身,加入了共产党,结局是身败名裂,竟作

了共产党的马前卒子,临死还在迷醉不醒中。假如吉某多活三年,身历全面抗战,他也许有

所改变;若是活得更长远,眼看着共党倒行逆施,把大好中国搞得一团糟,陷亿万人民于水

火的时候,他一定会悔恨当初了。

有关吉鸿昌这个人的过去,自从十九岁投入军伍起,全部经历也只有二十年。不过,他

这二十年却也不算平凡,兹略述于后:

吉鸿昌,字世五,大概是取义于「五世其昌」的意思,一八九五年生于河南扶沟县一农

家。

十四岁当过首饰店的银匠学徒。十六岁又在杂货店当小伙计。十八岁那年,冯玉祥在河

南偃城招兵,投入冯部左路备补军左翼第二团当兵。十九岁挑选调入学兵连。

二十二岁当连长,二十七岁升营长,三十岁任绥远都统署骑兵团长,三十一岁任第十八

师三十六旅旅长,在甘肃曾与吴佩孚的「直系」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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