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沼气自燃&rdo;说的同时。也有理由否定了程学华先生的&ldo;自焚&rdo;理论。
从俑坑出土的情况分析,它的焚毁在秦末汉初这个社会大动乱年代已是
无疑,同时也可肯定他说焚毁者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数众多的集团。这个集
团对俑坑的掠夺并不是一般性质的窃取财宝,而是带有目的性地有选择地拿
取。秦俑坑丢失的主要是戈、矛,戟、剑等兵器和关键的车马器具及车轮。
而为数众多的金铜质器物仍然留在坑内。所以我认为这个洗劫盗窃集团当与
军事组织有关,很可能就是一支军队。反之,假如洗劫者是一般性质的盗掘
团体,那么秦俑坑中的所有金铜器物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具有掠夺价值的
东西,为什么不拿走箭镞、铜殳、弩机、甬钟和其它众多的器物?再说一般
性质的盗掘集团是不会把气力浪费在对俑坑的打砸上的。更不会在盗掘后再
点一把大火,有意将自己的盗窃行动暴露于众,至今我还没有闻听有这样愚
蠢的盗贼。
既然我已对俑坑的洗劫者作出了是一支军队的结论,并把时间的范围放
在秦末汉初,就有必要说明在这段时期内到过或接近过秦陵的军事集团。第
一首当是秦国章邯所率领的由骊山刑徒组成的秦国政府军。章邯官拜秦国少
府,是秦始皇陵园工程后期的主持者,当秦二世二年农民起义大爆发,并威
胁到秦国政权时,在章邯的请求下,秦二世赦免了骊山刑徒,授给兵器,并
由章邯率领去抵抗农民军。在章邯率刑徒攻打农民军这个问题上,有人又节
外生枝地提出,可能这支匆忙组成的军队缺乏兵器,便将俑坑的马弩刀剑取
走。这种解释如果和砸毁兵马俑联系起来,便知这是一种不攻自破的推断。
假设章邯取走了兵器,何必再砸毁陶俑?况且俑坑兵器和几十万刑徒的比例
又是那样悬殊。章邯取走兵器一说不能成立。
有人认为周章之师曾到过秦始皇陵一带,是周章率人洗劫并烧毁了秦俑
坑。这一说更难成立。周章所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只能算作接近过秦始皇陵
园的一支军队。在《史记?秦始皇本记》中曾有这样的记载,&ldo;二年冬,陈
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rdo;这个&ldo;戏&rdo;的确切地点在新丰东南30
里处,而新丰在秦始皇陵北6里处,这说明周章之师未到始皇陵就被章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