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仍然是我的英雄,常常救我这个男人。
譬如说一次我下厨煎鸡蛋,油锅冒出熊熊的火,吓得我拔直喉咙便叫,而结果是雪心赶进来用一块湿布扑熄烟火。
我说:“谢谢恩人,谢谢恩人。”人家称妻为内人,我称妻为恩人。
这还是小事,譬如说穿着内裤出门去取报纸,门被风吹上,她自超级市场回来,看见我用报纸围着下身,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立刻从隔壁邻居处爬露台过去,虽住三楼,也有数十公尺高,她可仍然气定神闲,替我打开大门。
唉,如果没有他,日子怎么过?
有时她也说过,“光宇,你自己要当心,我救得你九十九次,也救不得你一百次。”
“胡说,你要救我一千一万次,永永远远的救我。”
“前辈子欠你的。”雪心说。
或许是。
我仍然想问她,半年前她把我自海底捞上来,有没有对我施人工呼吸。
我迷迷糊糊的忘了。耳坠大醉之后,醒来,发觉自己一个人在床上。昨夜之事不复回忆。
星期日,钟头女工休息,忍着头痛,略为整理床铺,枕头边落下一只耳环。
长型的钻石耳环。
拈在手中,非常讶异。
谁的东西?
昨夜我有艳遇?如何什么都记不起来?
耳环有点重累累地,镶工非常精巧,价值不赀,怎么会漏在这里?
这位女神所花的代价也太大太大了。
我有点纳罕,如今的女性益发随便,视男女间关系如握手喝咖啡般,不寻常的关系如今变得再寻常没有,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不再有贞节观念。
是谁呢?
我托着头苦苦思索。
昨日是老张请我吃饭,张太太煮了一桌的菜请我。我心情不好,没吃太多。
自从跟玛丽闹翻之后心情就不好。
吃着吃着来了一大堆人,是张太太的表妹表弟回来度暑假,就叫我跟他们去跳舞。
我记得我要推掉他们,但他们年轻且热情,年龄自十多至二十多岁不等,索性把我拉着走。
我想回家也不过是对着四面墙壁,于是便跟着走。
的士可里吵闹叫喧,一切是迷人的,麻醉性的,适合伤心人躲避一阵了,我并没后悔去到那里。
桌上有什么酒喝什么,不久就醉倒。
奇怪。
我的酒量并不至于那么差,但不知恁地,昨夜醉得不省人事。
而今早又在床头发现一只名贵耳坠。
再努力往回想,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谁送我回来?(知是阿谁扶上马)谁扶我进屋?谁把我放在床上?
我找门匙,发觉它们端端正正地放在茶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