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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页(第1页)

季小婉其实蛮喜欢听歌的,但是她觉得,ktv挺吵的,如果可以的话,让音乐稍微轻一点,不要那么吵人耳朵就好了。至于唱歌吗,季小婉不是不会,但她从来没有唱过。她连说话都不怎么说,怎么可能还拉开嗓子唱歌来着?唱的最起劲的,自然是钱童儿,她最喜欢飙歌了,嗓子也好,她还很喜欢跳劲舞,听说她很有跳舞天赋的,她看一下跳舞视频就能把那个舞蹈学的七七八八,再加上她身子柔软结实,钱童儿跳起舞来,真心好看。而程香香虽然没有钱童儿这么疯,但她的嗓子也算是一流的,她比较喜欢唱抒情一点的,温婉一点的,程香香唱的歌,季小婉挺喜欢听的。她们两个一人一首,轮流点着唱,后来,她们看见季小婉一个人坐在那里吃水果,就想着把她拖出来一起唱。季小婉不怎么会唱歌,她都不知道要唱什么好,她想拒绝,可那两个家伙不停挠她痒痒,逼她屈服。季小婉真心没辙,她只好点了一首歌唱,唱的是两只老虎,雷的钱童儿她们黑了眼线。大约唱到半夜的时候,钱童儿说中场休息,程香香叫了点服务,拿了一些水果之类的。钱童儿因为唱歌唱得嗓子渴,不停的喝水,喝多了,她就想去上厕所。钱童儿出去了,ktv包房内,就只剩下程香香和季小婉两人,一边吃着水果一边聊天,电视里还放着音乐,挺开心的。钱童儿一出包房,她就看见安岚抱着胸,背靠在她们包房内的墙壁上抽烟。安岚这几天一直跟着季小婉走东走西的,而安岚是塔苛的人,钱童儿怎么可能不认识,她一看见安岚这小子,钱童儿就忍不住想起那个死光头来。钱童儿白了安岚一眼后,去了洗手间。钱童儿没发现,安岚叼着烟嘴的唇儿,哼的一声,笑了开来。钱童儿上完厕所正在洗手,忽然,镜子里冒出了一个人影来,钱童儿吓了一跳,立马回头过去,那人影火速把她压上了洗手台面上。钱童儿喜欢穿牛仔裙的,而且是越短越好,正好现在已经进入夏季了,她的短裙短得连大腿都遮不住。钱童儿屁股被抱上了洗手台上,那人直接把手伸进她裙子里,三下两下把她内裤给扯了下来,他又迫不及待的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往前一顶,很顺利的就进去了。钱童儿一声惨叫,“妈的,死光头!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小野猫,你怎么不问问,这么大一个歌厅,这么大一个洗手间,怎么就你一个人呢?”塔苛呵呵的笑了一下,然后把头低下去,埋进了她胸间衣领里,闻着少女馨香。钱童儿顿时醒悟了过来,“这歌厅是你的?”“才发现吗?猫儿。”塔苛边说,边慢慢动了起来。“混蛋!够阴险的!你就等着我出来上厕所,然后强暴我对吧。”“什么强暴?说的这么难听。你我这不是两情相悦的么!你忘了之前你在我身下教床叫得那么舒服的样子了?你要是忘了,我可以帮你回忆起来。”“臭流氓!你不要太得意,啊……你轻点啊。”钱童儿气呼呼的说,“死光头,要不要我配合你?”“你说呢?把脚再打开一点,不然弄疼你,我可不负责任的。”钱童儿邪气的笑了起来,说,“要我缠上你的腰,你得给我好处才行。”塔苛停了下来,问,“你又想要什么了?”“我想学狙击。”塔苛眼一眯,说,“上次已经教你打枪了,你还没学过瘾?这次想玩长家伙了?”“干嘛?不舍得教啊?那随便你咯……”塔苛忍了一下后,笑了笑说,“这个暑假你找个借口来我这边,多给我睡几次,我就教你多多的本领。”说完,他还恶意的拿手用力捏了捏她屁股。钱童儿也跟着坏坏地笑了起来说,“好呀!”说完,她把两条腿儿,紧紧缠上他的腰,还努力的扭动着自己的腰杆,用力取悦这个讨人厌的死光头。钱童儿知道自己逃不出塔苛这死光头的魔爪,与其每次被他压得死死的,还不如翻身爬到他头上去,利用她自己的本钱,和他做交易,把他身上的本事偷偷学到手,然后再找机会狠狠报复他!为了这个目的,钱童儿不惜牺牲自己的小蛮腰,用力的给他扭到他爽翻天为止!塔苛挺卖力的播种,也挺卖力的调教钱童儿,把他自己会的本领,一样一样教授给她。目的,自然是为了给安岚这小子放假用的。虽然钱童儿已经很努力的在调节自己心情了,可每次办完事后,她还是忍不住对那死光头骂娘。咒他一家老小,统统不得好死!钱童儿回到包房的时候,程香香骂了一句,“你便秘啊!那么久!”钱童儿冷冷哼了一声说,“关你毛事!”说完,她走过去,抢走麦克风,然后大咧咧的唱起伤心情歌。大学时期上大学啦,终于更新时间:2013-8-167:02:42本章字数:11075高考结束后的暑假,那些考生是怎么过的?除了颓废两个字,就没有其他词来形容更贴切的了。白天蒙头大睡一上午,下午爬起来联络同学们去哪里嗨皮,晚上直接熬通宵,然后接着白天睡一上午,如此循环往复,家长也十分体贴的放任他们颓废。因为他们已经解脱了高中生涯,完成了人生旅途中的第一个转折点。大家都在快乐放松休息之余,恐怕也就季小婉这丫头,还一个劲的猛k书。她白天继续窝在书城里,把韩语,日语,法语,加把劲的在练习,因为书城里面有免费的耳麦给她听,季小婉挺喜欢的,一整天都站在耳麦旁,看着手里的书,念着耳朵里的外文。这个暑假,安岚和卡兰塔没有全部留在她身边,而是商量好了,你几天,我几天,轮流换班,省的浪费人力和时间。今天是卡兰塔负责跟着季小婉的,他看见季小婉一直站在耳麦旁的时候,他原本那张比较黑漆漆的脸蛋,现在更黑了一点。他搞不懂了,这丫头是铁人做的么?都站了一上午了,那脚也不酸的么?怎么都不坐下来休息一会?季小婉的兴趣就是学习,所有她感兴趣而又不懂的知识,对她来说就是无穷无尽的诱惑力,就是因为这股诱惑力,能让她忘记疲惫和疲劳。如果,这世上没有那两只畜生缠着她的话,她想,她会觉得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已经算是完美的了。季小婉来书城好几回了,有个男生已经注意了她很久很久,算算,大概是从上个寒假开始,他就已经注意到她了,而且他知道她喜欢出现在书城几楼哪个区域,他也就一直窝在那边等她出现。他知道这丫头名字叫季小婉,因为有一次她买书的时候,还办了张会员卡,他卑鄙的趁她办完卡转身离开的时候,偷看了一下。他知道她叫季小婉,还知道她现在是十七岁。十七岁的孩子,明年应该上高二吧,就是不知道她上的是哪所高校,看她如此勤奋的模样,估计,她的成绩应该很好的,那么很有可能,她是a高的学生,也就是他以前同校的学妹。那男生躲在角落里看了她一上午了,他也觉得奇怪,这丫头的耐力挺强的,他都站得脚酸的不行,想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可这姑娘愣是没有动弹一下。他对她的好奇心越来越浓,他就想着上去打个招呼也好。想着,他终于付诸行动了。男生在抬脚的那瞬间,他已经在脑子里想,等会儿打招呼的时候,应该摆什么poss好,笑容应该拉扯多少度比较合适,看起来比较帅气呢?想着想着,忽然间,他竟然有点紧张了起来。以前,他还从来没有对哪个女孩子有过这样紧张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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