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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第1页)

刀把子越赶越急,怒声,“快走开,走开!”忽然他看见前面几丈远站了个紫衣妇人,正远远看来,目光冷冷,煞气满满。他惊叫一声,猛收缰绳。马猛然顿住,冲击之下,将他狠狠甩了出去。刀把子重摔在地,胸腔刺痛,血涌喉咙。因身子蜷缩,连起身来吐的力气也没有,紫黑的血便从嘴角一侧喷溅而出,浸了半张脸。那同时飞出的宝箱此时就落在他眼前不远处,在日头的照耀下,闪着刺眼妖冶的光芒。他痛苦地伸手,想把那些珠宝钱财都收回囊中。这是他的钱,这是他的钱!他突然又瞧见那紫衫女人出现了,蹲在珠宝一旁,笑盈盈看着她。——身上还穿着她死前的那套衣服,紫得明艳。拿着铁锤敲碎她脑袋时,她也是这样看着自己。——本该埋在桃花树下的人,今天却总是出现。忽然那女人的脸变得狠戾,上来掐他的脖子。他大叫一声,血又喷涌而出,溅了满脸。他听见自己的喉咙“咯咯”地响,像是断了脖骨。脑袋一歪,死了。街上行人尖叫着跑开,那沾着血的珠宝,却还是有人敢去拿。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阿古看着觉得可悲。刀把子不在她寻仇的名单中,只是他杀妻夺财,就当做是替天行道吧。她身上注定要背负许多人命,不在乎再多这一个。金书扯扯她衣袖,“姐姐别看了,走吧。”“嗯。”阿古看看天色,日头高照,明朗无比。行走至这酷热日下,好像戾气会散,人也觉得干净起来。翠竹林此时虽得光芒普照,但其自身的青翠,不输苍穹,将天映得翠绿。漫步林下,绿影婆娑。偶有凉风拂过,也是夹着竹叶清香,一根根竹子细巧挺拔,成林而立。阿古轻步慢行,心中也难有片刻安宁。金书还是没有安分地跟在她一旁,逗逗虫子,看看蝴蝶,瞧着十分惬意自在。不一会他又跑回来,“阿古姐姐,前头有好多竹笋啊,我们今晚炒笋吃吧。”翠竹林里有十五间屋,只住了九户。不比在客栈酒楼,来这里的人都得自己备食,挑水做饭,都要自己动手。当然,如果是带了下人的可以除外。听见是笋,阿古就摇摇头,“不是还有腌菜么?”金书只觉嘴里发麻,满满嫌恶,“阿古姐姐,你不长肉定是少吃肉的缘故。横竖不要你做,我做给你吃。”阿古这才点头,稍稍一想,说道,“那就趁这借铲子的机会,去拜访拜访洪老板。”洪知礼住的地方离阿古住的那有些路程,穿过几条幽径,经过两个小水池,这才瞧见那宽大竹屋。洪知礼膝下有一子一女,儿子并不同住,在京城繁华之地有铺子,居住在那。女儿洪锦玉前年嫁了人,还大着肚子丈夫就死了。婆家请了先生来瞧,说她克夫,连腹中胎儿都是天煞孤星,就这么被赶了回来。洪夫人觉得丢不起这人,要女儿回去。洪知礼知晓后,呵斥了妻子,将女儿外孙留下,不多指责半句。此举颇得开化贤人惊叹,虽然放在他们身上未必愿意这么做,可有人做了这种稀罕事,却又觉得赞叹。洪知礼在京城素来有洪大善人的称号,在京城家大业大,却不像其他富贾那样吝啬,嗜钱如命。但凡哪里涌来灾民,总会在庙门口摆上大锅,施粥救民。乐施好善,赢得一片美名。再有,同行之间本该互相警惕,哪怕是携手也是有利益牵制。谁想那年同为绸缎庄的秦老板被官府寻了去问话,眼见要家破人亡,洪知礼前后奔走,为其打点疏通。要知道若没了秦老板,那绸缎生意便是洪知礼的了。可他不计前嫌,为同行求情,终于救了秦老板出来。虽然绸缎庄没了,可至少人是保住了。诸如此类美名,远传八方。阿古见到洪知礼时,也觉这人五官端正,一身正气。尤其是眉眼,邪气不侵,虽已是四十有二的年纪,脊背却挺得笔直,比一般年轻人看着更有能力。洪夫人抱着外孙坐在石椅上逗弄着,听见踩踏竹叶的声音传来,抬头看去,只见是个穿着与竹林同绿衣裳的俊俏姑娘。来人面色白净如玉,不着粉黛,稍显苍白,却一点也不能遮掩其芒。更因这病色而像个娇弱美人,惹人生怜,连对她说话时声音都低柔许多,“姑娘是……”洪知礼往那看去,瞧见她目光并未上下打量,笑道,“可是薛六爷的朋友阿古姑娘?”阿古微点了头,“见过洪老板洪夫人。”洪夫人要请她过来坐,阿古淡笑,“谢夫人好意,不敢惊扰。只是方才回来时瞧见有新鲜的竹笋,想挖些回去做菜。但是刚住下,器具还不齐全,因此过来跟主人家借借。”洪知礼立刻就进屋去拿了铲子和锄头来,“洪某去帮姑娘挖吧。”阿古忙说道,“哪里敢劳烦您,只需借这些用具就好。”说罢,金书已经上前抱过。洪夫人见她也非矫揉造作之人,瞧着顺心,笑道,“那笋可要用热水焯一遍,方能去了涩味。要热炒亦或做凉菜,都是上等的佳肴。竹林里笋很多,你只管挖。不过竹笋性寒,姑娘家也不要吃太多。”听着这像母亲般的叮嘱,阿古笑得浅淡感激,“多谢洪夫人。”“客气了,有空常过来坐坐。”阿古微微一笑,又跟她道谢。看得洪夫人暗叹,当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像出水芙蓉,明艳无瑕。☆、钓鱼钓鱼跟洪知礼洪夫人道别后,阿古就和金书往方才看见竹笋的地方走去,还在途中,就碰见了熟人。来人身材颀长,有些清瘦,面容俊雅,倒是让人忽视了这有些病态的面容。他远远看见阿古,并没有叫唤,只是轻轻摆手示意。阿古微微拧眉上前,薛晋走到近处才道,“原来你真搬到这来了,我去当歌酒楼找你,却说你搬走了。”正是五月天,天气已是炎热,阿古见他额上有汗,像是急寻过来,说道,“我拜托薛六爷转告你了,他没说么?”薛晋顿了顿,笑笑,“六弟向来不会跟我说这些事。”他并不多说自家弟弟半句不是,瞧见金书拖着锄头铲子,伸手道,“去哪里,我帮你拿。”金书是打心底喜欢这薛三爷,不先问缘由,先替他拿东西,他也不客气,大大方方交到他手上,“阿古姐姐想吃笋,我们正打算去挖笋呢。”阿古低眉瞧他,真是滑头,到底是谁想吃笋来着。金书只是仰头冲她笑笑,莫怪莫怪,若不是打着她的名号,这笋可就真得自己挖了。正好来了个苦力,那就好好拜托方不浪费。薛晋身子清瘦,可身为男子,这点气力还是有的。扛了铲子锄头,也让阿古瞧出几分归园田居的隐士意味来,“薛三爷是个疼弟弟的,可薛六爷却少提你。莫不是素日没什么话说,旁人瞧着很是疏离。”“不是同胞兄弟,我身体有病,常年待在家中,六弟身体壮实又好玩乐,总是不着家,见得少,喜好也不同,是不跟其他兄弟那样亲昵。”阿古见他说得平淡,步子微近,“冒昧一句,听闻薛六爷已娶妻,怎的薛三爷还是独身?”薛晋笑道,“门当户对的姑娘家里舍不得将她们嫁了我这病秧子,寒门姑娘爹娘又不愿她们嫁进门,我自觉娶不娶妻倒也不是重要事。有喜欢的便娶,没喜欢的也不愿凑合,家里不催,我不急,便耽搁下了。”他又说道,“说起我六弟妹,我还不曾见过一面。”“不是自己的弟妹么,怎会没见过?”“三年前我还在外头游学,家里突然来信说六弟成亲,让我回去。等我赶回家中,进门却看见一副灵柩摆在正堂……”薛晋默了默,“倒是可惜了,年华正好,却害了奇怪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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