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来,政坛也是需要“团队作战”的。所以我们会看到动荡时期,如战争时期,领袖人物从一个团队、一个学校甚至一个班里涌出。在这样的年代,如果不能做个引领者,最重要的是survivorship,而不是leadership。你需要做的是找对人,跟着走,当一个能活到胜利的追随者,然后靠长寿取胜。这样即便当不了“国级”、“副国级”人物,也至少可以成为“一方诸侯”;在和平时代,则是讲究“垂直渊源”。如果某个群体,比如说某个地方或某个组织、某个院校,出了一个高官,则这个地方、这个组织或这个院校,会形成一条“人才爬藤”,顺着这个藤,源源不断地产出高官。
蒋正先没赶上时间的趟;身处中都大学,又没有赶上院校的趟;再加上他本人的性格特征,因此只好在教书育人的路子上蹉跎下去。
看着走进办公室的冯晨夏,蒋正先并没有“慈祥地”让她坐下来,而是直接问了个最基本的法律问题——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冯晨夏没想到蒋正先会问这个问题,愣了愣,缓了一会儿回答道,“法律是一种非常有力的统治工具,对于和平时期尤为如此。”
如果是一般的法学生,被问及这个问题时,不会像冯晨夏那样给出这样的“标准高考答案”,而是会洋洋洒洒说上一大堆。但是蒋正先却明白,这个最简洁的回答,其实是最能直指法律本质的回答。
“再说说你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吧。怎么看出来它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呢?”
“法律工作者并不是法律的制定主体。换句话说,他们只是笔和刀,其手柄是攥在有资格制定法律的人的手里……”更关键的是后面这句,这是冯晨夏最近刚刚想明白的,“法律的实质,就是通过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保护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理论上,可能会有‘没有受益群体的法律’,但是绝不会有‘没有受损群体的法律’。”
蒋正先略为吃惊地看了眼冯晨夏。前一句话里的道理,他花了好几年才搞懂,没想到眼前的女孩现在就看明白了;后一句话,说起来“无理得很”,但细想想,却是法律本质决定的真理!为什么他和很多“法律大家”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呢?
十来年前的蒋正先,自觉学术做得好,和上位者的关系也不错,因此生出了些许“不该有的心思”。上蹿下跳几年无果后,他才明白,华夏国的法律工作者,和西方国家不一样。西方学法律的,当议员者有之,当总统者有之。但是华夏不行。因为西方那些搞法律的,明白自己是谁的代理人,大家都在明面上呢,而在华夏,一切规则都藏在暗流中。
所以,中都大学和其他大学法学院里那些叫嚣着“法律是唯一的统治学”、并幻想能身居高位的人,蒋正先一律视之为智障。
华夏当然可能涌出一大批学法律的高官,但前提是涌出的是对的人。这些“对的人”学工,则工学专业盛产高官;这些“对的人”学法,则法学专业盛产高官……
明白吗?关键不是什么学科,而是什么人学了什么学科!
“让我们再做个假设,假设有两拨人,一拨人叫A,一拨人叫B好了,”蒋正先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问道,“假设A是领导阶层,B是被领导阶层。你说说B这个群体出来的官员,在什么情况下会为B群体谋福利?”
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正是之前冯晨夏苦思困惑之处。她觉得心像针扎一样疼,脸上却浮出笑容。
“在B群体整体力量完全无法和A群体抗衡时,B群体出来的官员,是不可能为本群体争取任何利益的。TA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会做哪怕一点点可能挑战A群体权威的事,而是乐于成为‘政治花瓶’,并在一切可能的场合,告诉B群体要安分守己……”
就像那些男权社会的女性高官一样,她们会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告诫自己的同性,要老老实实地做个传统女性,要忘记自己的权利、熄灭自己的野心,做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而不是好女儿);在“五一劳动节”的时候,告诫女劳模要平衡好事业和家庭,做一名优秀的妻子、母亲和儿媳妇,不要拿自己的成绩和官位去刺激自家的男人;在“八一建军节”的时候,让女性继续无私无回报地奉献,并欺骗她们说,军功章里有她们的一半!
“如果B群体的力量增强了呢?”蒋正先继续问道。
“A群体一定会团结起来打压B群体,并妖魔化部分B群体成员。A群体成员会自觉地用一切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舆论、道德和法律武器,来逼着B群体成员与那些挑战现制度的人划清界限……B群体如果陷入内斗,且其反抗力量被成功妖魔化、边缘化,则B群体的崛起将在中短期都看不到希望。当然,更可能的是,B群体的大多数人,会认为示弱、认输,或者显示自己有‘利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保证自己不成为牺牲者的唯一办法,所以TA们会主动帮着A群体打压自己的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