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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挖盗洞(第1页)

我们只花了半个多小时就找到了我指的地方,从远处看,这个地方的雾气真的很大,但是到了这里之后,我们才发现这片森林非常的干燥,而且果然和小师傅说的一样,这里根本就没有风。空气里面有一股奇怪的古朴的异味,虽然并不难闻,却让人一下子就能明白这里的森林非常的古老。欧阳辉也是非常有资历的盗墓贼,这个地方的环境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妥,问道:“这林子里面,怎么会一点风也没有?”所有人都看向了我,显然想要我解释愿意给他们听。我顿时感觉有些头大,这个原因小师傅也没有告诉过我啊。小师傅给我说过,风水其实就是循环,一个地方的整体环境和人的身体一样,也是会自我调节和循环的,而它们依靠的力量就是风和水,所以这门科学也直接叫做风水,很多人觉得这是迷信,但其实是真的有这么回事的,这是一种大自然的生长的力量。当然这只是最简单的理解,如果往深奥的方向走,那就会涉及到星象和整个九州甚至全世界的大气象了,而这方面,往往也就会涉及到类似占卜和符箓之类的法术知识,而这些东西当然都是没有科学依据。我结合这里的环境,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才说道:“其实是有风的,不过没有吹下来,你们看天上的云雾还是会移动的。这里的6座山正好形成了一朵莲花的形状,你们想想,如果这里真是朵花的话,那这个地方正好就是花蕊的位置,它被周围的花瓣保护着,风怎么可能吹的进来呢?”他们6个人想了想,觉得我说得对,这个地方确实是花蕊的位置,风吹不进来估计就是这个原因,也就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而负责挖土的姚凯龙则开始解开他的背包,从里面拿出各种折叠起来的工具,数量非常的多。我看得惊讶,这些东西估计有几十斤重,都是钢的,而这一路上,他并没有显得累,这样的体力,还真的有些吓人!接下来的事情其实就和我这个“风水法师”没有太多关系了,我甚至可以不用下墓,直接在这里等他们的劳动成果就好了,而我得到的往往也是最好的,毕竟没有我的指引,他们想在这莽莽大山群中找到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大海捞针,但真的是全凭运气了。不过我是真的有心好奇盗墓贼盗墓的具体过程,所以就在一边看着他们忙活。首先是一刀用那种花卷一样的洛阳铲往下掏土,他们用钢柄的棍子将那铲子连接的很长,一口气直接铲下去,可以将十多米深的土壤挖出来!一刀每隔5米铲一铲,将带出来的泥土仔细的分析连,一刀甚至用舌头舔那些黑黄色的土壤。连续换了好几个方向之后,一刀才确定了什么,对姚凯龙和焦垒说道:“就这了,刺猬洞打下去!”然后两个年轻人点了点头,准备好工具后就开始干活了。他们要做的就是传说中的挖盗洞,我对这个非常好奇,很想近距离看,但又不好意思靠近,毕竟我是风水法师。而歪嘴则去打猎了,并且只用了不到20分钟,居然就抓到了3只肥胖的野兔子回来!接下来他们在一边开始做野味,并且用的是带来的天然气!而我则无聊地看着周围,这样的荒山野岭我还是第一次来,而且今天晚上肯定就得在这荒山野岭上度过了。盗洞的挖掘速度比我想的要快许多,吃完兔子肉之后,他们就告诉我已经挖了10多米深了,我听得惊讶,这么算起来,他们岂不是10分钟就可以挖一米深?这比老鼠还厉害!这些事情我和琼斯根本帮不上忙,就坐在一起聊天,他依然对我的风水知识非常有兴趣,甚至问我美国有没有龙脉。“当然有。”这个小师傅有和我说过,美国建国时间很短,但早已经有了龙脉,应该说在美国还没有建国之前那边就有龙脉,只不过是没有守护龙脉的守护者而已,而约克的家族就在谋求守护者甚至是龙奴的位置。“那你将来会去美国吗?”“……不知道。”我去美国做什么?我并不准备留学去国外,在中国就可以了。小师傅那么厉害,而且从她来海南之后就一直在训练我,教我本事和知识,这些东西也只有小师傅可以教我,我还期待着以后我也能有小师傅那么厉害,到时候我可就真的是瓶子侠了!“真希望小观龙你能来美国,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大山。”“我知道,科笛勒拉山脉,世界第二大山脉。”虽然地理学的不好,但安第斯山脉还是知道的。琼斯立刻点头笑了起来,又说道:“小观龙先生,你有没有永远不迷路的办法?我是说在山洞下面,我曾经进入托马斯魔迷宫穴内探险,下面的山洞互相相通形成了巨大的地底迷宫,根本无法分清楚方向,我被困在里面将近2个月,要不是朋友找到了我,我就要被困死在里面……我一直想要再次挑战迷宫托马斯,却一直想不出在地下辨认方向的办法。”被困在山洞里面2个月没死?这家伙果然很厉害,我心里惊讶不已,不过如何在地下辨认方向,我也不知道啊,我摇了摇头,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听说你们有永远也不会迷路的办法,你们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感觉出昆仑山的位置,请把这个方法告诉我吧,我愿意付给你报酬!”琼斯诚恳地说道。“……”我眨了眨眼睛,风水法师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感觉出昆仑山的位置?永远也不会迷路?我晕,风水法师有这么厉害吗?不知道小师傅有没有这个能力,她的力量就来自于昆仑山呢。不过我这个冒牌的风水法师对这些一无所知,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不过我突然想到雷克斯,它应该是不会迷路的,便说道:“我们人类的方向感非常的差,不过有些动物却是是永远也不会迷路的。”“你是说养宠物?”琼斯一听,若有所思起来,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建议,谢谢你,小观龙先生。”“……”挖盗洞比我原先想的要麻烦得多,我本来还以为他们10分钟可以挖一米的速度,应该是很容易就可以挖到下面的古墓的,但随着天色渐渐变黑,而他们还在挖的时候,我才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程。大约在6点多的时候,一刀他们在盗洞下面挖了一个可以供我们休息的空洞出来,然后让我和琼斯到下面来休息,接着他们又把洞口简单的隐藏了起来,这样就算有猎人碰巧走到这里来,不注意的话根本不知道这下面正在发生的情况。我这才有机会看到盗洞里面的情况,而且发现他们挖的很平整,大概是1。5米左右的直径,有些比较难挖的地方会小一点,而且遇到岩石的时候是直接绕过去的。地下的空气流通性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糟糕,虽然是有些闷,但还是属于可以忍受的程度,只不过那股潮湿的泥土味道就有些难闻了。5个盗墓贼包括一刀在内都在轮流挖,由于我们并没有确定古墓的具体位置,而沈新哲毕竟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他能不能真的点对墓穴入口,这些盗墓贼心里面还是有些怀疑的,毕竟沈新哲的爷爷都不能做到绝对的准。所以他们挖的盗洞,是分岔的,挖了一左一右两条通道下去,这主要还是他们人多,可以两个方向同时挖,可以缩减时间,万一出事也多一条出路。我肯定古墓的入口绝对就在这个位置,我并没有记错,就看他们什么时候挖到了。由于实在是无聊,我和琼斯也只好聊天打发时间,他是个爱好探洞的冒险者,美国各地基本上被他转完了,连加拿大和格陵兰岛都去过,所以我也好奇地问他血色荒原的情况。罗杰神鹰的体型绝对比鸵鸟更大,雷克萨的体型绝对可以把胆小的人吓破胆,这么厉害的老鹰,居然没什么人知道它们,实在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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