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就是陈鹏。
那时候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并不认识他这个人。
&ldo;我信。&rdo;我说,很肯定地点头。
&ldo;为什么?&rdo;他反倒吃惊。
&ldo;因为你说了。&rdo;
他还是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喜欢我的人的很多,但是说出来的没有。究其原因,不是因为我难以接近,也不是因为我太漂亮,而是因为我高高在上。我个子高,这不是我的错。
一米七四,放在舞台上是个值得骄傲的高度,但是放在人堆里,就是不合时宜。常常在想,如果我矮十公分,说不定我已经是一个平庸幸福的小女人。
太突出不是好事,尽管十公分的高度还没有突出到不堪入目。
比我高十公分的男人有很多,但他们身边也有很多比我矮十公分的女人。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没有人爱我。
喜欢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
我做过模特,刚进大学就被所谓的星探发现,光影聚焦的地方有太多诱惑,鲜花和掌声还有贪婪的目光,我抵抗不了。
风光了三年,按母亲的话说叫走入歧途。勉强混到大专毕业,我开始到处表演,但是运气不好,我并没能成名。我的舞台绝大部分是在大街上,就像商场做秀,于街边临时搭个台子,十冬腊月,穿泳装在人面前走来走去,轻松吗?你以为?
钱来得容易,比坐写字楼的同学容易,可是这么折堕,难怪别人看不起。
我没有别的爱好,锦衣美食对我来说都是过眼云烟,我吃过什么穿过什么,认真说起来只怕没人相信,可是这一切有什么可以留恋?
二十五岁的时候我从台上走下来,做一个小商人。开一家睡衣店。
不要笑我,我最喜欢的衣服是睡衣,像身上这件,柔软光滑的真丝,浅粉色,像没穿衣服。低胸,贴身,像一只手,温暖而体贴。
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穿睡衣,站在镜子里,对着自己卖弄风情,我喜欢。
有时候我也很自恋。
我不算漂亮,这一点我很有自知之明。走在街上,能让人回头的是我的高度,不是我的脸蛋,人们往往只看见我的身体,忽视身体上的这张脸。
服装模特不需要别人特别注意你的脸。这是大学里的模特队教练说的话,他们只应该注意你身上的衣服,换句话,你不过是一个衣架子,唯一的区别是你是活的,而橱窗里的塑料模特是假的。
失恋是因为那个人不喜欢我的职业。其实一开始吸引他的也还是我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