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杨简同志最近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中,原因在某人终于忍无可忍了。反正不关我的事,我只要看热闹就好了。
我最近还发现了安远的一个坏毛病。本来什么东西我们都买了两件,咳咳,都是情侣套装。但是他刷牙喜欢用我的牙刷,喝水喜欢用我的杯子,如果睡衣也能抢我的话,他早抢了。我以为他不喜欢他那一套的图案,就跟他换了过来,结果他仍然抢我的。
后来,我悟了,就把杯子扔了一个,我们共用一个杯子。
安远还是很忙,常常加班,比如今天就是。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面,继续玩我的电脑。
自从跟安远在一起后,我就没有上那个「粉红女生」的号,今天我心血来潮,登了上去。
「小宁宁~」
我的妈啊,哪来的妖孽。……我这个号上只有一个好友。
我说:「不要叫的这么恶心。」
莫百灵说:「啧,难道要我叫你小粉粉?」
那就算了。「我要把这个号删了。」我说。
她空白一下,说:「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这个sn是你的媒人。」
我在电脑前面笑笑,说:「所以我想删掉它,当作纪念。」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还是放在心里比较好,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有点无法理解你,不过好吧,请你自由地删吧。」
她的口气好像有点闷。
「不过sn号能自己删吗?」她突然问。
我一愣,是好像没听说过……
「好吧,我准备三十天不上,自动不能使用。」
「啧,什么事本来很伤感的,但被你一弄总是严肃不起来。」
我沉默。然后我果断地退出这个号,用另一个号码加她,说:「人生别太严肃。」
她很正经地回我一句:「人生别太搞笑。」
我决定换个话题。「安远还在公司吗?」
「怎么?查岗?」
「……」
「放心了,他在,我也在。他是万恶的周扒皮。」
「……」我还是下了sn去做别的好了。
我想起我好像有些时间没有写博客了,今天晚上心血来潮第二次,登上博客,准备抒发抒发对人生的感想。打开博客,我愣住了。
我设过访问许可权,本来是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日记,点击数增多了。
我有点心惊胆战,又有点愤怒。
我最近的那篇日志还是上次跟杨简摊牌之前,在白天上班写的。
就是我在sn上跟莫百灵说过的那些话,虽然人不能总是矫情的活着,但总有伤感的时候嘛,我那时候很自怨自艾。
「我现在二十六岁,没学历、没技术,前途无亮,工资勉强吃口饭,积蓄只有一点点,没车,房子超小,现在还没还完贷。又很宅,交际能力几乎为零、没有热情,只看盗版,玩游戏只玩免费的网游,还常常缅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