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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页(第2页)

我看着看着,忽然想起了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有一天,我会带你回西洲,就我们俩,悄悄的。

我做到了。

永安二十一年,我传位给了阿穆。

然后,我带着小枫,回了西洲。

那是三十年后,我们第一次回西洲。

她的眼睛亮闪闪的,整个人笑得璨如花朵。

她说,李承鄞,你给我抓一百只萤火虫吧!

一切像是一场轮回。

她是那样的纯真,那张脸,一如当年。

我眼底渐渐湿润,我笑着说这有何难,等着!

我们好像回到了当年,我是顾小五,她是曲小枫。我是中原的茶贩,她是我的妻,我在夜空下,给她抓了一百只萤火虫。

她为我系上了腰带,我们再也不会分开。

第22章朝阳的番外

我叫朝阳,是李朝的长公主。我父亲是李朝的皇帝,母亲是李朝的皇后,我有个弟弟,叫阿穆,比我小三岁,十分的调皮捣蛋,整日整日跟我抢吃的抢玩的,讨厌死了。

我十一岁那年,父皇就给我订了婚,那人叫裴仲安,是裴照将军的儿子。

我不大高兴,觉得父皇不疼我,想把我早早的送出去。

阿穆很高兴,他说终于有人能把我带走了。

我听了这话,当场给他脑袋砸出来一个大包。

裴仲安生的的确好看,像极了他的父亲,剑眉星目,棱角分明。

可是我不喜欢他。

他明明比我小,却总是装得一副大人模样,整天的之乎者也,跟书院里的老头子一个样。

太老套了!

所以我一直都不太待见他。

他倒是也无所谓,同阿穆处的跟亲兄弟一般,丝毫不在乎我什么态度。

“朝阳,你不喜欢仲安吗?”

有一天,娘亲突然这样问我。

我交叉着双手,不知道怎么说。

喜欢吗?

没有。

不喜欢?

也不讨厌。

我只能说没有,我没有不喜欢他。

我想,他应该是不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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