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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神乎其技(第1页)

第四章神乎其技

王薄和王丽走进寺门,看见里面成群成群的红衣喇嘛,在寺里面穿行。这时已经有无数的藏族人和游客从寺外进来拜佛或参观。

王丽随着大流前去拜佛,为肚中的孩子祈福,求得保佑希望他以后能过正常人的生活。而王薄右手拿着一台小型DV则跟着一群拥挤的外国游客排着队去转经筒,他的嘴角含着一丝微笑,似乎是在准备随时下手。而此时我们的主角雷达刚刚走进寺门。

其实雷达早在昨日下午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就已经到达,等雷达下车的时候,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像要散架了一般,而屁股已经颠没了,全身已经布满灰尘,就像刚逃难而来。雷达下车之后用力的拍打全身,可惜不仅是衣服上,就连身上头发上都是灰尘,至于脸上就跟刚从土里过时似。

“雷达,我家就在附近,先到我家洗个澡吧,休息一晚上再来拉卜楞寺拜见活佛吧。你这个样子去拉卜楞寺拜佛,可是对佛祖的不敬,上师们是不会让你进去的。”

“那好吧,扎西大叔,麻烦你了”

没办法雷达只能再次上车跟着扎西大叔去他家洗澡休息。

夜晚,雷达躺在床上思索,自言自语道“等明日早晨去拉卜楞寺,先去打听一下傻根看看他还在不在,判断剧情的进展。如果在还好,如果不在只能麻烦扎西大叔搭着我尽快赶去火车站了。”因为搭车的疲劳,雷达缓缓睡去,同周公商谈去了。

谁知道第二天刚刚进寺门,就看见刘若樱正虔诚的跪拜一个佛像,而王保强则站在一个脚手架上拿着颜料修补一个拉卜楞寺墙壁上的花纹图案。

看到这里雷达惊喜万分的同时,立刻去找刘德化,哦不对是王薄和艳贼小叶(李冰冰饰演),因为影片剧情马上就要进行到一个高潮,刘德化和李兵兵所扮演的扒手们施展手艺的时候。每次看到这里雷达都觉得精彩万分。

雷达走到转经筒那,正好看见刘德化右手拿着一个DV录像机拍摄拉卜楞寺的转经筒,而左手放开轻抓着的外衣边,轻轻落下虚张,左臂轻轻一抖,一片银光闪闪小刀片显露出身影。

刘德化将小刀片藏着左手的指缝间,隐隐露出一点轻闪着银光的刀锋。轻轻伸展手脚左手轻微合拢正好向左后方一个游客背着的小包伸去,轻轻一划包底出现一个小口,-个钱包落下,刘德化收回左手,钱包正好落在手中。而此时被划开的小包又落下一个装着薄荷糖的小铁盒,刘德化嘴角微微一笑轻轻伸出右脚,小铁盒正好落在脚背上,然后右脚微微一颠将小铁盒颠起。同时左手的手指将钱包对准袖口,飞快地一抬,钱包就被扔进了袖子里,然后快速的伸出左手像拈花指一般拈住了被右脚颠起来的小铁盒。

雷达看到这一切惊呆了,雷达以前看电影看到这段剧情时,只是单纯的感觉非常厉害,非常帅气。但现在看现场直播版的,雷达只有一个感觉,快,很快,非常快。整套画面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没有一丝停滞,半点阻塞。

“卧槽,这手究竟是怎么练的,这么快。我眼睛都还没看清楚就完了,吃药了吧!怪不得有人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工呢,这他妈得练多久才能练成这个速度。这要是去抹人喉咙,这你妈,我的个神啊(闪西话)。”雷达摇摇头面容呆滞的喃喃自语道。

想混哪行都容易,但是想在本行混的出类拔萃,混成最顶尖的那一小撮,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简单的事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这不仅需要十年如一日的锻炼,还需要过人的天赋才行。就像艾大爷说的,成功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没有百分之一的灵感,即使付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并卵(也并没有卵用)。

接着,刘德化继续展现他神乎其神的手艺。

而雷达则随着人群去了拉卜楞寺的大广场(我也不知道该叫啥,搜了,没搜到,叫大广场吧)。看着无数的藏族群众虔诚地跪拜着佛祖,雷达走到一个人少偏僻,视野开阔的地方。一边假装拜佛一边细细搜索李兵兵饰演的艳贼小叶的身影。

忽然一个穿着驼色斗篷的身影,映入雷达的眼帘。

李兵兵穿着一个宽大的驼色斗篷,秀眼往场上一扫。找好目标,来到目标人物的身后,双手将斗篷往后一扬俯身跪下假装拜佛。在宽大斗篷的遮掩下,一边跪下,一边用左手指缝间的刀片向目标人物的手机包抹去,轻轻一划,变化开了手机包底部的承接手机的带子,再一起身捏住手机的两边将手机拉出,然后站起来,将斗篷上的帽子戴在头上想要走出人群,而这一切,同样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但她没有发现刘德化正拿着一个dv录像机,将这一切都拍摄了下来。刘德华拍摄完之后将录像机放进入衣服包里,转过身戴上墨镜假装拜了一下佛,起身向李兵兵扮演的小叶走去。刘德华侧身快速地经过小叶左侧,似乎是一不小心撞了一下,刘德华戴着墨镜迅速回头。

“诶”

“喔哦”

似乎是被小叶的斗篷下的脸惊住了,然后双手合十向小叶弯腰,以示道歉。李兵兵没有查出察觉出什么,转过身便走人了。待李兵兵走后,刘德化直起身合十的双手张开,一部手机正安静的躺在双手中。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一部手机,几经易主。将刘德华的高超手艺完全的展现了出来,称托出了刘德华在电影里面所饰演的角色的手艺级别,同时也从侧面表现出了作者对于一位杰出人才沦为窃贼的愤慨,及对社会的无奈。(卧槽,怎么写着写着写的像上学时候老师让写的课文中作者所表现出的思想呢,难道是以前写多了写成习惯了?)言归正传,等刘德化和刘若英拜完佛去卖车。而雷达则去了傻根那里,等他干完活,悄悄的在背后跟着他,(向扎西大叔借的摩托车)傻根和他的同乡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吃饭的地方。途中傻根向队长问道:

“叔,俺今年多大了”

“你问这干啥?”

“俺就想知道”

“你十六岁来的,在塔公干了五年,加上今年,应该二十一了吧,你问这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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