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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故伎重演了(第2页)

张春蓓犹犹豫豫的碰了杯,没有马上喝酒,他心里在打鼓,“会不会是要我煤矿的股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比要两百万还要狠。”

“张老板,我先干为敬,你放心,我不会要你的钱,更不会要你的东西,我只要一个名分。”吴义说完是满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

张春蓓的酒杯里面只有六七分酒,他手里的酒杯碰到了嘴唇,不过他没有喝酒,而是继续看着吴义,看他说的名分是指什么?不会是要一个董事的名分,以后到公司里面去领工资、参与分红吧?

吴义平时干的活和当官差不多,都是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吴义更难。

当官的上面还有当官的罩着,吴义全靠自己想办法罩着自己,然后还要想方设法罩着手下的弟兄。因此,他更能够观颜察色把准别人的脉搏。

张春蓓迟迟不喝酒,他吴义固然知道是为什么,“张老板,你比我大,是老哥、大哥,是这样的,我把话说开来,你觉得行,将杯中酒加满一块喝了,你认为不行也没关系,酒杯你放下来不喝,怎么样?”

“吴义兄弟,你的酒已经喝了,我的酒一定会喝,放心,我倒是想听一听你说的名分,到底是什么?”

吴义年轻潇洒,他突然哈哈大笑,“我说的名分,老哥已经说出来了,很简单,你只需要派人到你们矿里,到他们湾头杨家到处去说,就说我吴义是你的兄弟,让王崇华知道就可以了,其它的事情全部由我来办。事情办好了,请王崇华吃一顿饭,然后还是我们这些人再聚一聚,你老哥买单就可以了。”

听吴义这样一说,张春蓓明白了,也放心了,他自己加满酒,痛痛快快的一口干了。

——王崇华原来是吴义的小老弟!大哥跟自己的小老弟说,你找错人了,你找茬的那个人是我的老哥,老哥的老哥不是老哥吗?

吴义和王崇华是不是兄弟一样的关系呢?不是的。王崇华根本不服气吴义,但是吴义在他心里有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

王崇华在湾头杨家是出了名的狠角色,他被判刑是因为重伤了他人,他比吴义早一年到劳改农场。

吴义到劳改农场的时候,王崇华已经凭借一蛮二狠三好斗,在一大队里面,打出了码头,成了劳头一般的人物。当天晚上,王崇华纠集了四五个人,将吴义围在了房间里面,要对吴义下手。

其中有一个人是银城县城的,他认识吴义,急忙挡在中间给吴义解了围,并且拉王崇华到一旁,告诉了王崇华这个吴义在银城县城是数一数二的流氓头子。

当时在银城县城,尽管吴义是社会上家喻户晓的混混,但是,在整个银城县,吴义的知名度是有限的,王崇华是农村的,他没听说过吴义。

没听说过,王崇华当然不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善罢甘休,为什么呢?一山不容二虎。

就在王崇华盘算着怎么对吴义下手的时候,吴义先下手为强了。第一天晚上,王崇华的气势汹汹,让吴义如鲠在喉。

吴义虽然也是农村走出来的,不过,他家里离县城不到一公里,十四五岁的他拿着一把砍刀进县城,他的江湖地位完全是在真刀真枪的拼杀中取得的,实战经验那可不是王崇华可以比的。

两三天后,在一次水田插秧的时候,吴义现狱警离开劳动现场了,他若无其事的靠近了王崇华。

一方面王崇华是托大,以为没人敢动他一根毫毛,另一方面就是缺乏实战经验,缺乏基本的警惕性。

吴义表面上手上是一把禾秧,其实在禾秧下面是一颗鹅卵石。吴义来到王崇华后面,扬起手上的鹅卵石,对着他的后脑勺狠狠的砸下去了。

王崇华在天旋地转的时候,吴义已经将他迅按在了水田里面。王崇华挣扎着抬起头,吴义会使劲将他按到水里面去。

反复几次后,王崇华昏迷过去了,吴义一边拖他离开水田,一边招呼边上惊恐万状的狱友,“快去通知管教赶快抢救,王崇华中暑了,我一个人没办法救人。”

在场的很多人,心里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人敢说真话。吴义得到了管教的表扬,在劳改农场一战成名。

管教也不是傻子,他没有证据,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怕他们冤冤相报,不久后,将他们两个人分开了,吴义去了三大队。

不打不相识,打了也不一定成为朋友。以后王崇华和吴义成为了点头之交,他看见吴义是彻底没了脾气。王崇华认为自己当时不是反应快——装死,他估计这个家伙弄死自己真的会下得去手。

我死了,他也要枪毙!王崇华现,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要命的亡命之徒。

张博飞的老爸张春蓓将信息传播出去以后,王崇华听说了,是有所顾忌的,因为这时候的吴义比以前的名头更大了。

但是,过了几天,口袋里面钱越来越少了,王崇华坐不住了,他心里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吴义在县城混你的,我不去干涉你,你凭什么将手伸到我湾头杨家来,我不要吃饭吗?

再说了,你在县城可以威风八面,到了我的地盘我做主,强龙不压地头蛇,谁怕谁?

何况吴义和张春蓓是不是兄弟,是什么样的兄弟,谁知道呢?如果都打着吴义的旗号,其他人不吃饭了?

地头蛇王崇华又故伎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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