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章序章逐个击破
林夕的表现,说它狂妄也好,信心十足也罢。林峰听到有人偷偷摸摸在附近时,立即像炸了毛的猫,跳将起来,“带上我。”他的目光随即投到屋子的角落,林夕他们拥有的武器和子弹实在太多了,在金牛看来都能武装一个日军中队,如果以当前敌后根据地的火力配属计算,完全可以编成一个营的部队。
稍微不合意的步枪和有少许故障的机枪都会被林夕分解成原料,而在他拿到zh-29与毛瑟k98后,林义可以预见,这里的许多武器会被林夕莫名其妙的处理掉,然后换上一批精良的毛瑟步枪和半自动步枪zh-29。
“不用了。金老哥,你看着他们,别让他们做冲动的事。”
“我也不用去?”金牛以为这次能算上自己了,没想到林夕想也不想就把自己排除在外。
林夕肯定的点了下头,“不过你放心,这些家伙既然找到这里,就不会只派来这么点人,有你上场的机会,如果可以,你们把这里的歪把子的子弹都装好再上点机油。等一会儿用的时候也能方便点。”
“好吧。我就在这里守着他们。”金牛看到林夕把目光移到林峰身上,知道对方担心的缘由,林夕和林义的实力他清楚,而他与吴衔的战斗力也行,至少不会拖累对方,可林峰,就难说了,对方身负杀父之仇,也许会做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也不一定,他得看牢对方。
陈飞雁在林夕与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跑到那堆武器弹药旁,对金牛问:“金大哥,能说一下怎么上子弹吗?”
金牛颔首:“好的,你们也来吧。战斗就交给他们两个。”
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脸上带着紧张,他是被金牛吴衔救出来的,知道面前二人的实力。林夕他也见过,可当时是晚上,光线不足,加上对方年纪与自己相仿,另一个林义也很年轻,带着股不确信:“金大哥,就他们两个真的能行。”
金牛目光一扫,发现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带着紧张,余下的林峰只有战意,便对他们解释说:“你们放心好了,我跟在他身边没多长时间,开始和你们一样也不确信,但别看他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实力却比我这种打了几年仗的人还厉害,杀人手法更是老练,别多说了,等战斗打响,敌人的数量变多,就轮到咱们拿枪了。”
“哦。”
林夕和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进入人机一体,脑海中,以他为圆心,周围三千多米的距离上的所有景象都浮现在“眼前”。定位为人类有威胁目标,那些人形生物顿时变成红色,并分他们的体能和肌肉强度以及神经反射速度给出不用的颜色,拿着最好武器体质最好的人发出鲜亮的红色,这是提醒林夕必须尽快解决这个目标。
人机一体的强大丝毫不逊色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后两者在稳定求生的环境下,可以创造奇迹,而前者却能在任何战场任何兵种中制造奇迹。
“四十七人,东西两面各有9人,他们占据地势没有冲上来的打算,南北两片平缓的地段分别有16人和13人,应该是想借着地利打我们个措手不及。”
毛龙谷作为“毛龙”的腹部,东西两端是两条山脉的接缝处,坡度很急,在一些地方架挺机枪,就能把数倍与己方的敌人挡住,而南北两个方向是长长的山脉,毛龙谷就是由它们向下延伸的缓坡组成,地势平坦,没有可以扼守的要道。可同样,敌人从这个方向冲过来周旋的余地较大,没有一定的人手,是守不住这长长的阵线的。
“分开还是各个击破?”林义看向林夕,他们俩,无论哪一个,对付区区四十几个敌人都轻而易举。
“各个击破,只要我们动作够快,这帮家伙根本没反应的时间。”林夕用脸摩挲着枪托,“而且这杆枪也等不及了,我可不想第一次使用的半自动步枪迟迟不能见血。”
林夕选定的屋子坐北朝南,却是在村子的北面,靠近北边的山坡,所以二人选定的攻击方向便是北边的缓坡。
他们朝前快速跑动,两人拿着步枪速度不快,却不停做着战术动作,而他们的这类行动在此时正在林子的敌人看来就像耍猴,很奇怪两人为什么在如此远的距离上跑动中时不时的折转方向。
不管敌人如何看待战术动作,林夕二人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五百米,这个距离上,不管对毛瑟还是捷克造半自动步枪,都在有效射程之内。
“砰”、“砰”。
枪声十分突兀的出现,正在林子里看着林夕和林义二人,商量是不是来个包围或者绕道他们后面给他们一枪的人群里,两个人的身体忽然朝侧面倒去,身体倒下的动作极快,就跟别人用拳头砸趴下一样。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威力极大,爆开的血雾也不是三八式步枪击中头部能比的,飞散在空中的血沫子渲染着此时的气氛,周围几人在二人倒下后才听到枪声,这才有个信息在脑中出现,“原来他们这么远就能开枪杀人”,而当他们反应过来寻找躲藏物时,又有三人倒下,枪声依旧稍稍来迟,当同伴躺下了才传到他们耳中。
“砰—砰砰—”
一名半个身体躲到树后的人,依旧露在外面的身体突然爆出两道血柱,竟然同时被两发子弹命中。倒下后,迟来的枪声与前面的枪声几乎和在一起。
林夕对林义说道:“你的速度比我慢一个节拍啊。”
“嗯。不过像你这么用,zh-29的保养力度就要加强。”林义继续用电子眼扫描,“剩下七个,有一个重伤,顶多坚持几分钟。”
肚子,也就是肾和肝的部位被两发7。92毫米子弹击中,没立即死去算他命大。
林夕继续在人机一体状态中,他的弹匣是二十发的,才用了四发子弹,不用担心更换弹匣。“南面的敌人听到动静有行动了,我们得快点,你冲上去引诱他们开枪。尽量别被他们击中,不怕意外就怕万一。”
“明白。”说完,林义就冲了上去,他的速度非常快,仿佛猎豹,奔跑的同时,脚下沙尘被掀飞到半空,洋洋洒洒的沿着奔跑的轨迹散部。
五百米的距离,哪怕手里拿着三八大盖,也展现的出林夕精密的枪法,何况在这个距离上用的是zh-29,有人机一体在,攻击时,对枪身的侵蚀大幅度锐减,即便射击频率比放在一般人手里要高,却能在之后的保养中得到更好的照顾。
一个人忍耐不住探出脑袋,随即被一发子弹打碎眼眶,脑袋后面飞出一片头骨,灰白红浆一股脑儿的从缺口爆出来。
另一人与此同时观察到林义的行动,提起王八盒子大叫:“大家小心……”
林夕解决完前面的家伙后,立即将枪口调到他的方向,子弹从太阳穴射入,不但搅乱了他的大脑,强大的动能还将这人的脖子打折。在尸体软软倒下时,林义的行动还是被人发现了,他们惊慌的开枪,但其中很多人往往没来的急发射第三发子弹就被林夕消灭。
当身边能响的枪声越来越少,剩下的三个人知道不妙了,但此时此刻,他们已没有了回转余地。一个从躲藏处跑出去的人立即被从后面射来的子弹击倒在地。让剩下二人生起了拼命的心思。
林义已经跑进林子,林夕“看到”这幕,把枪一收,虽然弹匣中的子弹没有用完,他还是拿出一个新的弹匣,“这次打完后,得多准备几个,要不然碰到几百个敌人的场面,只能弄的手忙脚乱。”
他对林义十分放心,敌人只剩两个,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兵王,在不了解林义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也别想从他手下逃生。
本文由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