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他,是我的事情。
他不喜欢我,是他的事情。
这两者其实并不冲突,完全可以兼容。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给自己找一个借口。
一个可以继续喜欢他的借口。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期中考前一个晚上,于渺渺毫无悬念地失眠了。
毫无睡意,她辗转反侧了很久,最后干脆从床上爬起来,开了台灯,继续复习颜倦之前给她圈过的重点题。
熬夜一整晚的后果就是,于渺渺第二天早上顶着两个黑眼圈到达了考场。
以为这次考试肯定没戏了,可是当拿到数学试卷之后,于渺渺发誓,她从来都没有这么得心应手过。
这些都是颜倦的功劳。
坐在一片安静的考场里,于渺渺垂眼看着桌上的试卷,心想,颜倦有什么错呢,他只是不喜欢她而已。
如果因为她喜欢他,就要求他必须也要喜欢自己,那就太不讲道理了。
毕竟她一直都是心甘情愿的。
***
结束了一天的考试,于渺渺背着书包走出教室。
迎面就碰上了颜倦。
眉眼骄傲,动作懒散。
他手上只拿了一支圆珠笔,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连书包也没带,大概是觉得没有带的必要。
于渺渺怔怔看他,连脚步都迈不动了。
她也知道这样的自己很没出息,但只要有他出现的地方,她的视线就是没有办法移开。
颜倦身边三三两两地围了一群人,都是去找他对答案的。
于渺渺咬了咬下唇,在心里思考着自己要不要也跟着去找他对对答案。
至少还能有个理由跟他说几句话。
不过,还没等于渺渺鼓起勇气走近,就听到人群里的颜倦开口。
他站姿散淡,随意摁了下手中圆珠笔,漫不经心道:“你们去找别人对吧,我题目只要做完就忘了。”
声音冷淡的过分,瞬间就让正欲上前的于渺渺望而却步。
走廊里围在他身边的人群失望叹气,都知道颜倦这个人高傲,很快就一哄而散。
低头盯着脚尖,于渺渺在心里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过去找他搭话,于是转过身,顺着人潮打算离开。
刚走了没几步,一片嘈杂中,却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
声音清冽,像天边飘过的流云般擦过她的耳朵。
脚下像是凝住了,于渺渺眨眨眼,思考了很久才确定颜倦真的在叫她。
她转身的动作很慢,生怕自己转过来,发现这只是一场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