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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许轶初穿鞋之迷(第2页)

“那好吧,那就谢谢常大哥了。”

许轶初知道常云山想保守实力,也不好太去点破他的心思,她想能有一个连外加一个机枪排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看看时候不早了,常云山为许轶初和陈占彪安排好了晚餐和住宿。

许轶初知道今天去哪儿都来不及了。七斗崖地处景德县城和小锅山之间,从这里去小锅山只要一天的路程,不如明天一一亮就出发去小锅山找张唯三去。她和陈占彪商量后就客随主便的住了下来。

晚餐十分的丰盛,这在战争期间也是难得的。这也和大锅山的背后就是第九军的后勤基地有关。常云山经常喊他的后勤科长跑去基地喊苦,于是也就常常能弄回山来一些猪肉和大米瓜果,甚至还有红酒之类的副食品。

晚上,许轶初就被安排住进了原先上官芸秘书住的那间宿舍里。

陈占彪为了她的安全,特意要求住在了她左边的隔壁房间,而右边房间则正好是常云山的卧房。

在整个三合地区的军队和民间的男人都流传着一句话叫:不想睡周洁的男人不是男人,不想睡许轶初的男人肯定是太监。

可见这两个姑娘在当地的非凡魅力和对男人们的诱惑力了。

常云山就是有着强烈的强奸许轶初愿望的男人之一。

不过当时碍着贺天朝师长的面子,他在许轶初面前表现的很君子,从无丝毫的放肆之处。这也就是许轶初对他好感,常常喊他常大哥的原因。

常云山知道现在就用强硬的手段去奸污许轶初时机还不成熟,因为许轶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女军官,关心她保护她的人很多,自己的淫行一旦暴露,很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因此他必须耐心的等待合适的机会。

对于常云山来说还有一个困惑,那就是他从未看过许轶初那双脚的真面目。

因为许轶初不象其它的**女军人那样穿黑色尖头军靴,或者是敞口的高跟皮鞋。那样的话,她们的脚型就好看不好看就暴露无疑。许轶初却一直喜欢穿一双浅棕色中帮的系鞋带野外皮鞋,有时候是棕色的马靴,很难猜测出那鞋里包裹着的脚是否俊秀。

是人都知道,女人能吸引男人的有四处地方。

一是脸蛋,二是胸脯,三是腰腿,四就是脚了。

其实前三项可以相加统称身材,而后一项脚就只能是单列出来的了。没有前一项,那后一项就显得毫无意义,对于一个相貌丑陋的女人,男人是不会去看她的脚长的如何的。反过来说,有了前一项,男人又是不可能不去注意她的脚的。

黑格尔在他的美学著作《转变的梦幻》里提到:出与人与野兽的行为区别,野兽只注意异性单貌,而人类却注意异性全貌。喜欢注视女人的脚的男性人成熟的标志,是着重全貌的具体体现和释放。因为女性的脚是挑起男性**源泉中不可或少的因素。

黑格尔同时也指出,其实脚美不美在于那只脚和所配合的鞋是否得体。

有些女人的脚面穿上敞口的皮鞋,会有赘出鞋沿的肉就显得很难看,同样有的脚面陷落进鞋沿也一样的影响美感。

只有脚面和鞋沿边平齐,并且脚背光洁,让人感到脚趾头伸到了鞋前尖里的脚才是性感美丽耐看的。

因此女人是不是漂亮可人,是不是能激起男性的**一看容貌身材,二必看脚了。

许轶初的身材是无人可比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占着重要的另一项,她的脚却很少有人看过。这不禁不能让人感到神秘和渴望。

常云山甚至怀疑许轶初的脚很难看,因此才穿把脚包裹的很严实的那种鞋子或者靴子了。

其实恰恰相反,许轶初实际上拥有着无人能比的一双俊秀诱人的美脚,也正是这双漂亮的脚从上中学开始就引来了无数男人觊觎的目光,也引来了令她心烦不已的骚扰。到了大学的时候甚至有人趁她不备,冲上来就捏一把或者掐一把她的脚面,弄得她常常是脚上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依然是防不胜防。

无奈之下,许轶初在朋友和家人的指点下,换上了包裹严实的皮鞋,让那些男人无从下目,这样果真好得多了。以后毕业参军她也就延续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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