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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血魔(第1页)

岭南的小镇颇有些异域风情,服饰打扮与中原迥异。武朝对这里的控制力十分薄弱,这边大多是领主自治,以族群的架构繁衍生息着。

李默书走进这座名叫祁水的小镇,倒不算太过显眼。小镇里有中原来的行脚商人,店铺也大多是中原人开的。当然,也有武朝派过来的官吏,只是他们这官当的无甚滋味就是了。

还剩五座小镇,李默书五人一人负责一个,佟有堂暂且跟在余一鸣那边。主要是大家推测之后,觉得他们所在的雨斋镇,妖物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岭南各地相对独立,消息也更闭塞一些。远方小镇被屠的消息,显然还没传到这里,人们依旧过着平静的生活。

已值黄昏,夜色尚早。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或在门前躺椅上摇着蒲扇小憩片刻,或聚在一起闲话家常,孩童们三五成群嬉闹玩耍,脸上洋溢着烂漫的笑容。

一派祥和景象。

闲适未必弄墨人。比起中原百姓的行色匆匆,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慢生活的悠然自得,山南隐士也不过如此。

李默书不由想起那七座小镇,人若还在,此时也似这般吧?

他忽然觉得,比起江湖风雨,修仙界更残酷了许多,力量使然。超脱是超脱了,但他觉得肩上的担子,似乎更重了。

不是悲天悯人,修仙界代代相传,也是这么做的。或许这就是能力越强,责任越大吧。

余一鸣也好,有仙派也好,亦或是余一鸣那位不知名姓的师兄,他们都走在这条路上,前赴后继。

不是岁月静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

祁水镇不大,只一间客栈,生意却有些萧条,实在是外来人不多。见客上门,掌柜的自是殷勤,以中原人的身份与李默书攀谈许久。

要了间上房,又让掌柜弄了些酒菜,便在大堂自斟自饮起来。

今夜若是没什么情况,他是打算先住下来的。

酒菜尚可,掌柜自己酿的酒,虽有些粗糙,却很醇正。小菜也是家常小炒,普通却精致。

将将吃完,夜幕开始缓缓下沉。李默书别了掌柜,说要去溜达一番。

祁水镇不过三五条街,走一遍也不过半个时辰。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默书便打算回客栈。可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了。

他也没有声张,径自往人少处去,渐渐出了小镇。而这似乎也正合对方之意,出了小镇后肆无忌惮起来,杀意渐浓。

李默书转身,见一黑袍男子正望着他狞笑。

“想不到吧?我们又见面了!”黑袍男子脸上露出报复的快意,说道。

李默书觉得好像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有些茫然道:“我们认识?”

黑袍男子一窒,冷笑道:“装!你继续装!我是王天逍,你记起来了吗?”

李默书恍然大悟,难怪有些眼熟,这人竟是逍遥宗宗主王天逍。虽然“一剑”之名因他而扬,可李默书还真没多少印象。

一剑就能解决的对象,能有多少印象?

况且那逍遥宗的基调就是阴暗邪恶,视线十分不好,李默书杀人之时并没有关注太多。

他怒了,抬手一剑便杀了。

回想起来,逍遥宗距离岭南的确不算太远。

若放在以前,李默书少不得一番惊讶,死人竟能复生。而今入了仙门,自是见怪不怪了。当初只觉王天逍功法邪魅,却不想竟能死而复生。

只是王天逍出现在这里,让李默书不得不多想了一些。

“喔,王宗主啊,好久不见。”李默书笑道。

这笑容,让王天逍有些恶心,他怒道:“嘿,好个威风的一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老天有眼,将你送到祁水镇来,倒是省却了我不少手脚啊!哈哈哈……”

因为怕惊走了大妖,这次出来众人都敛去了仙元气息。所以在王天逍眼里,李默书就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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