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拿出地图,指了指上面,环视四周道:“再有三个时辰左右,便可抵达。到那时正好是入夜,吾等便可趁夜发动奇袭。只要不出意外,半个时辰内便可解决。”
“那感情好。”卓草揉搓着下巴,“也就是说,情况顺利明天就能回去了?”
“差不多。”
韩信点了点头。
他这几日都在筹划,为的就是确保万无一失。他仔细算过时间,两天是绰绰有余。他提前就训练过,两天不睡觉绝对能撑住。他要想比屠睢提前完成,那就得分秒必争。
“看来你提前都已准备好。”
“这是自然。孙子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此战不光关系我能否率军出征,更与卓君颜面有关。我若是输了,卓君也会没面子。”
卓草无奈一笑。
没辙,韩信毕竟是他举荐的。
胜负荣辱,与他也息息相关。
估摸着时间到了,韩信便翻身跃马再次出发。
旗帜随风摇曳,继续朝着远方而去。
……
……
西北方向三百里处,银装素裹。此地为白羊氏部族领地,方圆几十亩地都归他们所有。他们在匈奴口中则是被称作羊奴,主要就是给匈奴放羊的。放眼望去,木栅栏围成的羊圈少说得有千八百头羊,蜷缩在一块儿,数量相当惊人。
迎着风雪,有妇人戴着毛茸茸的毡帽自营寨走出。皮肤黝黑满是沧桑,头发更是极其粘稠,沾满了油脂。她穿着厚实的羊皮裘,快速自圈中牵出头已经死去的白羊。
握着柄还算锋利的青铜刀,快速割喉放血,顺势再把羊皮剥下。旁边还有佝偻着身子的老妪帮忙浇开水,以此来清洗羊皮。羊皮在草原可是战略物资,经过特殊的手法烘干缝制后,就能充当保暖衣物。
草原上的原则就是强者吃肉,弱者吃草。像这种杂活,那都是老弱妇孺来干。像是青壮勇士,则什么都不必去做。他们要做的是繁衍后代和保护部落,关键时刻还得他们站出来拼命。
“秦人,要来了。”
妇人双手满是羊血,突兀开口。他们说的是匈奴语言,与秦语大不相同。匈奴也不是吃素的,北地郡动静这么大,他们能不知道吗?
“去年王子死了,秦人也要动手了。”
“不用怕,现在肯定不会。”老妪用力的洗着羊皮,淡然道:“现在是冬季,秦人不会动手的。待来年开春,我们也已至别的地方,秦人不会对我们这种小部落动手的。真要开战,那也是找须卜氏这种大族下手。”
老妪活了这么久,看的倒是透彻。
“可惜,王子死了。王子若是活着,绝对能带领我们战胜秦人。他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强大的狼王,是未来的单于。可是,他被无耻的秦人暗杀了!”
妇人愤愤然的开口。
冒顿的死,无疑是重创了匈奴士气。
得知冒顿死讯后,不知多少匈奴贵族要求死战,要给冒顿讨回公道。可偏偏身为单于的头曼,却是选择罢休退兵。头曼明明是冒顿的父亲,却根本没有要报仇的意思,在他们看来无疑是惧怕秦人的表现。这样的懦夫,根本就不怕当单于!
头曼年轻时凶悍至极,他的父亲因被李牧打败而死,他则顺利成为了匈奴王,并且是自立为单于。建立起强悍的匈奴王国,现在人口足有几十万人,光是引弓之士就足足有十几万!
论兵力,仅次于强悍的大月氏。
随着年龄的增长,头曼老了,也变得懦弱!
王子客死异乡,竟然不开战?
冒顿出生之时,就被族中大巫高高举起。他继承了挛鞮氏最优秀的血统,必定会带领匈奴成为最强悍的草原帝国。还未成年,冒顿便已是匈奴最为出色的勇士!
“少说这些,和我们无关。”
老妪大口大口的吞着羊血,看起来就如同是恐怖的妖怪。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像老妪这样年纪的,在部落内根本没资格吃肉。能喝上两口羊血,已是极其难得的肉味。
夜幕降临,部落内只能听到些许呻吟。寒冬腊月,青壮劳力都会积极开始造人。不光能充当运动,关键是还能让部落人口得到增加。人口是衡量部落战力的主要标准,特别是青壮男子。现在正值冬季,他们也没别的事可做。
除开呻吟声,就是震天响的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