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是他的爱好;做账房,是他十分感兴趣的事情。不过,跟那些老古板账房学习、相处,他又不太乐意。为此,三叔都不知道多么的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去安置这儿子。
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余安之决定帮他一把。
福来大酒店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年轻化的,年龄都跟余恒之差不了多少,没有代沟,应该能相处的来。
打定主意,余安之就找了一个机会,跟三叔一提,三叔顿时喜逐颜开:“好啊,三叔求之不得,恒之就托付给你了!”
对于这个侄女儿的能力和为人,三叔都很是放心。
余恒之也十分高兴:“三姐,我愿意去福来大酒店做事!”
沈湛的脾气秉性,余安之很是喜欢。
这么说吧,他对不是很熟的人,不是很热情。尤其是对那些觊觎他的女人,往往都是冷冰冰的,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如果有女人纠缠不休,屡教不改,他肯定会毫不留情,气势十分凌厉。看人的眼神,就跟刀子似的,说出的话,也跟刀子似的。也只有对着自己的母亲、妹妹,还有余安之的时候,表情才会柔和几分。
这一天,在公开场合,又有个所谓的名门淑女,纠缠上了沈湛。对他各种发骚,各种发嗲,甚至还上前来拉扯。
沈湛终于被彻底的激怒了,二话不说,开口就呵斥:“你要不要脸啊?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还纠缠个什么劲啊?好像八辈子,都没有见过男人似的,你家老祖宗的脸都要被你给丢光了!”
那女人还不甘心,干脆来了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不过,才进行到第二步,沈湛就怒火万丈,很干脆的踢了对方一脚:“滚!”
这一脚,直接将对方踢飞了,重重的落在了几丈远的地方。
在场的人,都不禁呆愣住了。
有人就忍不住偷偷的议论:“看来,那个相爷的孙女,当真是沈湛心爱的人。不然的话,他还不至于当众大女人。”
“是的,过去他虽然对纠缠他的女人也很不客气,但是都没有动过手。如今动手了,估计是担心相爷的孙女会误会,会生气。”
“应该的,换了我也会忍不住动手打人。这个女人这么*,说是名门淑女,却这么的*,这么的不要脸,就跟个风尘女子似的。这样的女人,跟余姑娘,完全没有可比性。”
“是啊,余姑娘圣洁如莲,贤良淑德,长相又很不错。听说,琴诗书画无一不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难得的奇女子。这么好的姑娘,都不珍惜的话,那就是个傻子了。”
“是啊,有余姑娘珠玉在前,沈湛的心里眼里,哪里还能容纳得上别的女子?那些花痴女啊,简直就不知所谓,愚蠢的很!唉,幸好我还没有订婚,还来得及挑选一个合意的姑娘。”
见识过了余安之这样美好的女子,若是自己的未婚妻是个跟那花痴女一般的女子,那这辈子他都会觉得生无可恋。试想一下,每天晚上都要跟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女人睡在一起,实在太惊悚的一件事情。
实在是,名门淑女的代名词,并不意味着,是美好的女子,是善良的、贤良淑德的,是品格高贵的,是圣洁的。
这一些美好的词语,其实也可以不要,但是最起码,也要是自己看着顺眼的女子吧?和看了就觉得恶心难受的女子同*共枕一起吃饭,岂不是跟在受酷刑一样?
十分诡异的,今天这样的场合,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谴责训斥沈湛。就连那些嫉妒余安之的女子,就连那些跟那花痴女关系很好的人,在这个时点,也跟得了聋哑症一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个个的都袖手旁观。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的风头太盛了。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带给世人的,几乎都是美好的东西。
诗词歌赋方面,余安之“写”出了十几首代表作:《满江红》、《精忠报国》、《春晓》、《初春小雨》、《清明》、《山行》、《梅花》等等。
其中,“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山外青山楼外楼”、“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诗句,引起了极大的震撼,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决心要崭露头角的余安之,借鉴了第一世学过的那些诗词歌赋,挑选了十几首合适的,有的照搬,有的稍微修改一下,在好还次赏花会和诗词会上,当别的人逼迫她露一手的时候,她没有再隐忍不发,而是真的露一手,亮瞎了世人的眼睛。
虽然,抄袭别人的诗词有点那个,但是毕竟那不是一个时空的,这是架空的社会,就算是抄袭,也对那些诗词的作者和后人,不会有半点影响。
这么劝说自己,余安之的心稍微安宁了一点。
不抄白不抄,这个时点,能用那些传世佳作来打击那些情敌和仇人,自然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农业方面,余安之鼓捣出了“水车”、“打谷机”、“曲辕犁”、稻田养鱼、桑基农业、桑基鱼塘、观光农业、蔗基鱼塘,又让海商带回了红薯、土豆和花生。
提倡天灾地区,多养鸡鸭鹅,预防蝗灾等等。
水灾过后的地区,提倡以工代赈等等方案。
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
提出了打造梯田的方案。
一时之间,在京城内外,余安之风头无二。
这样的局面,不是余安之刻意营造的,然而她也没有避讳,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她以为,顺其自然,这样最好了。
她希望,可以引起秦王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