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匪,当马匪,这是要掉脑袋的事,不到逼不得已,自然不会干。
但这些逃难的人也看出来了,到了藏区,还不如解放区,人命更贱,如果不是正好有我们这帮人出手。
女眷,难逃黑手。
带出来的家财,恐怕也得被抢走,到时,就得要饭。
还不如回去。
可已经进入藏区内部,七天七夜的赶路,再说回去,谈何容易,只有拼了,站出来了,二三十号。
都是小伙子。
还有一个人说呢,“媳妇,妈,你们安心去通麦,我这条命去给你们换钱,有机会了,我一定去看望你们。”
他媳妇和他妈,瞬间眼泪汪汪的,“儿啊,你不能啊。”
他去意已决。
我就上前给了一耳光道:“有老母在,有媳妇在,当什么马匪,看好自家的家当,滚回去。”
拽开了。
喊道:“必须得孤苦无一的,必须得无老母,孩儿,媳妇的,有的通通不要,我要的是敢拼命的。”
就是一个隐藏身份,不至于真干。
这下就剩下了十五六个。
我这才对着刘大脑袋点头,“分枪,分马。”
会骑的不多,还得在安排。
我则看上了一匹白马,还挺神骏的,拽了过来,安抚了安抚,一下子就跃了上去,穿的本就是藏区的衣服。
一上去,拿着枪就是马匪了,就是那只老鹰看主人死了,飞了,很客气。
其他人,耗子,刘大脑袋,马超,都会骑,胡闷子玩的祖宗,自然会。
反之,摸金校尉劈了撇嘴,“我可不会骑马。”
地先生这腿脚,更费劲了。
袁先生,巫小苗,还有大黑猫,龙女,都在那看着呢。
我就说道:“牛车继续拉着,带上那些人,继续赶路。”还和那些难民说道:“这些马,死了也是白死,你们杀了吃了吧,然后赶紧赶路,能回解放区,最好还是会解放区吧,最起码没有马匪。”
离开了大部队,向着通麦而去。
头前带路,颇有些山大王的架势,还和刘大脑袋,马超说道:“去交给他们开枪,别到时候遇到麻烦,尿裤子。”
“是。”
而骑着马,在藏区空旷的田野上,奔驰,洋洋得意,别提多爽了。
袁先生起了一匹马,过来道:“到了通麦,等几天,我的一个师兄会过来,他来了,就去找鼎。”
准确位置。
溥仪已经说了。
可以直接去挖,但我不知道。
袁先生掌握。
我就一行动组组长,点头道:“没问题,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