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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爷(第1页)

很多混混是不敢得罪有钱人的,因为他们有钱。只要他们有钱,他们可以用钱买到很多比我们还厉害的混混为他们做事。他们可以让他们杀我,打我。要我一条腿,或者一只手。而那些人拿到钱后,通常逃之夭夭。

所以。很多明智的混混一般不得罪有钱人。交个好朋友,他们可以从有钱人身上赚点钱。得罪了他们,就要惨了。

金爷是个有钱的混混,不过他比很多混子更聪明,他懂得包装自己。年轻时。他也是一把刀扛起一条街的好汉。现在年纪大了,有钱有身份有地位了,他从来不提他年轻的时候。打打杀杀的事。他也从来不参加。在很多人眼里,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有钱人。

不过即使他很低调,惧怕他的人仍然很多。他们知道金爷什么背景,也不敢得罪他。但是有敢得罪他的。那个人是省里另外一个有钱的混混。两个人平时谁看谁都不顺眼,总要互相讽刺几句。

地位相当,势力又相当。所以金爷相中了我和简杰,他觉得我们有干掉他的能力。只有那个人死了。金爷才会真正的露出笑容。而那个人死了,金爷能赚到的钱也更多一些。

”刘鹏,你知道外面买一个人的命需要多少钱吧?”喝过酒,金爷将我和简杰带到了一个包间。

”两万到五万,两三万就差不多能找到一个人。”我说。

”恩,那是民工的价钱。杀一个普通人,找两个农村人够了。但是如果是想干掉一个有身份的大哥,你觉得需要多少钱?”金爷问我。

”二十万左右?”我想了想问。

”不错,只要我拿出二十万,我可以找到很多人杀他。不过我只相中你了,你觉得这是为什么呢?”金爷笑着问我。

”呵呵,可能是抬举我吧?”我笑着问金爷。

”不,是因为你是个残疾人。残疾人杀人,是不用偿命的。你还年轻,在监狱里蹲个十几年出来后仍然还年轻。我给你四十万,你去给我干掉他吧。”金爷笑着对我说。

以前有钱的时候,我们想过用四十万去买辆牛比的车子。大家还年轻,有个逼格高一点的车子我们可以借兄弟们泡妞,自己开着也有面子。不过,那只是我们辉煌的时候。

现在我们已经没什么钱了,四十万对我们来说绝对是天文数字。有了这四十万,我可以不给兄弟们添任何麻烦自己治好自己的眼睛。但是如果我想要自己的眼睛,也要为了自己的眼睛付出代价。

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收获,永远与风险并存。

金爷走后,我和简杰沉默。很明显,我们干掉那个老大后没什么好结果。杀了人,我们就算远走高飞也可能被抓住。而金爷已经把后路为我们想好了,判个十几年出来重头再来。我想重见光明,就要付出代价。

靠赌钱赚钱真的很危险,也很难。我的眼睛不能再拖了,大夫说如果拖的长了很有可能以后真的瞎了。想在短时间内赚钱,我必须忍着被金爷侮辱。他是有钱人,他有资格拿我是瞎子的事开玩笑。而我们在他眼中,也不过是卖命的工具。

”刘鹏,那个金爷很装比呢。”简杰想了想对我说。尽介吐号。

”没办法,寄人篱下,他又是我们的老板。”我们笑了笑说。

我们一群兄弟不分大小,即使我是老大我也从来没摆过老大的架子。我们没有真正的分出过谁是老大,我们更没有人像金爷那样对自己的兄弟那么说话。现在我们有老大了,那种滋味挺不好受的。

就像一只原本无拘无束的野狗,突然被人用绳子拴住喂养。

”哎,不如我们走吧,我们想其他的方法赚钱治你的眼睛。邱凡说会帮你,他一定会帮你的。他打算卖掉你们的场子,他说那些钱够了。”简杰叹了口气。

才和简杰打了一场,我身上酸疼酸疼的。躺在床上,我也叹了口气,”找到邱凡了吗?”

”我们跑的时候电话都关机了,现在谁也联系不上谁。不过邱凡说了,我们谁混的差不多了就先回去,到时候大家听到消息就都回来了。”简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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