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中国武术协会邀请的国外散打队的运动员;
2。1。1。3经争霸赛管委会认可具有相应参赛水平的运动员
2。1。2每年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由争霸赛管委会制定并另行公布。
2。2体检要求: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向争霸赛管委会提交15天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2。3年龄限制: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
2。4运动员保险
2。4。1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2。5体重
2。5。1体重分级
2。5。1。148公斤级(<48公斤);
2。5。1。252公斤级(>48公斤一<52公斤)
2。5。1。356公斤级(>52公斤一<56公斤)
2。5。1。460公斤级(>56公斤一<60公斤)
2。5。1。565公斤级(>60公斤一<65公斤)
2。5。1。670公斤级(>65公斤一<70公斤)
2。5。1。775公斤级(>70公斤一<75公斤)
2。5。1。880公斤级(>75公斤一<80公斤)
2。5。1。985公斤级(>80公斤一<85公斤)
2。5。1。1085公斤以上级(>85公斤)
2。5。2每次比赛级别数可由争霸赛管委会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2。6称量体重(在条件允许下可以进行越级比赛)
2。6。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2。6。2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或能证明运动员身份的其他证件。
2。6。3称量体重须在争霸赛管委会的监督下,由检录员负责。
2。6。4运动员必须按照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或只穿短裤,并在1小时内称完,逾期取消比赛资格。
2。6。5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2。6。6每次参赛的运动员统一称量一次体重。
2。7抽签与轮空
2。7。1抽签在每年比赛的年初进行。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2。7。2抽签由裁判长负责。
2。7。3不允许任何运动员没有参加比赛就得到名次。
2。8教练员及助手
2。8。1每名运动员比赛时,可派一名教练员,争霸赛管委会将为每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配备一名助手。
2。8。2只有教练员和助手可以登上拳台。比赛暂停或中场休息时间允许教练员进入围绳内。
2。8。3在比赛进行期间,教练员和助手不得留在拳台上。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助手应将椅子、毛巾和水桶等撤离拳台。
2。8。4教练员犯规的责任由运动员承担。
2。9运动员应遵守的纪律和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