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粉红、求推荐票和收藏,求正版订阅!)
这一夜林想翻来覆去的没睡着。
她觉得自己重生的挺窝囊的。
别人都有啥金手指,空间啥的,学个功法了,打个人啥的多方便。
怎么到自己这就给了这一双能透视的眼睛?
难道是人品问题。
可她貌似也没做啥天怒人怨的事啊!
真是想不通,你说这透视眼用来做啥?
难不成偷窥美男不成?
还是也要像文里说的那样,去找翡翠原石,发大财?
不过,现阶段这个想法是不太现实。
她一没本钱,二没那能耐。
别说她不知道哪有翡翠原石,就是知道了,她也没钱哪。
唉,又想跑题了。
她之前是想啥来着?
噢,对了,是没有功法、空间之类的金手指。
要是有金手指,是不是就可以把那个什么林建华、褚丽华和褚立春之流的好好教训一番。
不过,没有也没关系,她可以挣钱,有了钱,什么都不是事。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何况她还不是君子。
她不过是个女人,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女人。
没听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得罪了她这个小人,咳咳,不对,是女人,林建华,你就等着吧!
你给我父亲的耻辱,我会加倍,不,十倍的还回去的。
第二天林想起床后,照着镜子找黑眼圈。
没有,眼睛一如既往。明亮清澈。
再看看小姑和小叔,倒是打着呵欠,看样子晚上没睡好。
也是。这么大的事,还能睡好了。那不成了没心没肺了嘛!
可人家都没精神,反倒她神采奕奕,这是不是说明她没心没肺?
那她可真是太冤了。
因为今天她和林峰要去镇上,所以早上是小叔和小姑夫去卖包子。
林想看小姑夫乐颠颠的走了,还是挺替小姑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