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刚气不打一处来,“都这份儿上了还馋酒,泄死你拉倒!”
面前的蕨叶忽然“哗啦”一声,倒了下去,一个胸口刺着纹身,肩膀包着绷带的精壮汉子现出身来。
“卡瓦!”程宗扬叫道。
赶来接应的花苗汉子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山神庇佑,我们打了一头野猪,已经烧好在等你们。”
林中的空地上生起一堆篝火,上面架着一头比牛犊还大的野猪。武二郎赤膊立在火边,正拎着刀,两眼紧盯着火侯,将烤透的猪肉一片片切下来,挑在蕨叶上。
这厮在商队里属于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和花苗人在一起立马换了副嘴脸,殷勤得令人齿冷。程宗扬讽刺道:“二爷,勤快啊。”
武二郎嘿嘿笑了两声,对程宗扬的讽刺毫不在意,显然心情不坏。
程宗扬笑咪咪道:“二爷这是给花苗当上门女婿了?往後不打算跟咱们一起走了吧?”
武二郎小心切下野猪後腿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好肉,对跃跃欲试的阿夕道:“这是给族长的,别碰!”
阿夕哼了一声,又白了程宗扬一眼,嘟着嘴走开。
武二郎这才说道:“反正顺路,到了白夷族再说。”
“什么叫到了白夷族再说?”
武二郎不耐烦地说道:“反正误不了你的事。喂,再给我一个银铢。”
这些日子程宗扬大致了解到货币在这个世界的购买力。在南荒一枚银铢差不多能买一百斤稻米,或者够一个人一个月基本生活费用的开销。事实上南荒流通的大多是成串的铜铢,每串一千枚,称为一贯。由于银铢稀少,一枚银铢差不多能换一百一十枚铜铢,比内陆的折换率还高了百分之十。
程宗扬戒备地说道:“做什么?”
“少废话,给不给吧?”
“不给!”
见程宗扬态度坚决,武二郎软了下来,“大不了二爷多给你幹一个月。快点儿,二爷有急用。”
“急用个屁啊!这荒郊野外,你拿银铢往哪儿花?”
“你管我呢!有用就是有用,就一个!”
正说着,一个女子从林中出来。她身材颀长,细腰丰臀,凤目红唇,容貌比鬓侧的鲜花还要艳丽。她披着一条崭新的丝绸,整匹缎子没有裁剪,绸端从肩头绕过,然後从背後横缠,裹住高耸的酥胸。再从腋下折了一弯,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束在腰间。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
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花枝金红交错,色彩艳丽夺目。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丝绸质感强,又是白色,身材略差一些,皮肤稍暗一些,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直接拿来贴身穿着。她身材出众,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雪肤花貌艳光四射。
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武二,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是讨好族长来了。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好艳福啊,武二。”
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以为呢!”接着又虎起脸,“给个银铢!不给就抢了啊!”
“我就不明白了,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你要银铢幹嘛?”
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那丝绸一角掖在她胸口,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被作成一枚钮扣,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
“哦!原来……”程宗扬竖起手指,一瞬间恍然大悟。
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别说!”
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心思可够活的。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这厮就动了心,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苏荔果然爱不释手,地处荒郊,无处裁剪,她直接拿整匹丝绸作了衣物,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丝绸本身柔软光滑,即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根本无法固定。武二好人做到底,把自己唯一一枚银铢拿出来,送给苏荔作钮扣。但银铢只有一枚,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下面还没有系。也就是说,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这也难怪,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多半还没有内裤的概念。
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低声道:“武二,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手可够巧的。”
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手一挥,把程宗扬扔了出去。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落地晃了两步,总算没有当场出醜。
抢到银铢,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苏荔笑着接过银铢,两人一同走进树丛。
再出现时,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绸尾从裙内掖起。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上面打了孔,用细皮绳穿着。
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武二郎扬起脸,只当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