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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 42 章(第3页)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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