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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旗开得胜小龙虾(第2页)

于百顺笑的极为嘚瑟,那是,这可是哥一眼就相中的媳妇,能不好么!

收完摊已经九点多了,先是把工具送回去,于百顺又骑着自行车送她回家。

喧嚣的城市静下来,她被路灯氤氲的光照的有些晕,光圈一点点的落在他的后背上,真没想到前世的老板、男朋友成了今生的合伙人。

“行了,你上楼吧,我在这儿看着你。”他送她到楼下。

“你上来待会,我煮东西给你吃。”他忙活了半天还没吃饭呢,她倒是吃了不少好东西,可都消化的差不多了。

“方便吗?”

她瞟了一眼,这位亲一边锁车一边说这样的话不觉得虚伪么!

说是她煮饭,最后下厨的还是他。两碗热汤面让他做的有滋有味的,一把小葱花撒下去香喷喷的特勾食欲。

劳动过后再吃饭都格外香。

“明天咱几点出摊啊?”烧烤的利润非常大,因为路边摊只交摊费没有其他的费用,成本利润四六开还要多,尤其是小龙虾,卖一只赚二只。

这一晚卖了接近400块,小乐没法计算成本,因为他买了很多的菜还有肉都没有用。

“明天晚上6点我过来接你,白天你在家练琴,我给你送饭。”说是过来接她其实也是为了让她去吃晚饭顺便散散心,光盯着琴也累。

“那你做什么?”依他那么精明的性子不会买那么多菜不用浪费。

这丫头,猴精猴精的。他摇摇头,装出一副烈士状,“打死哥也不说!”

摆烧烤摊收入的确不少,但他后世练就的一身好本领去海鲜酒店当个厨师长月入也有好几千,比这个要轻松多了。

他之所以选择练摊就是因为夜市只要晚上出摊,白天还能做些别的。

他买了那么多菜就是为了去工地卖盒饭,上午卖盒饭,下午准备晚上练摊的东西,一天的时间安排得当,收入相当可观。

小乐大概猜到一些,这家伙肯定是要偷着赚钱去。“我帮你呗。”

“你这年龄应该是学习的时候,轻重缓急你心里应该很明白。我不缺服务员,但是国家缺音乐家,你就踏实下来好好练琴,学费什么的都交给我。”

小乐也知道自己的琴再不练就要废了,可是这么麻烦于百顺真的好么!

她没说话,清澈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心,他撂下碗,“我都养着我弟弟妹妹上学了,也不在乎多你一个。再说了,我弟弟妹妹可没你这个天赋,有才华不去发展浪费了可惜。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等你成名了就给哥多签几个名!”

养自己媳妇不是每个男人应该做的事么,等将来她出名了就让她在自己的,嘿嘿,那个啥上签名~

以上是某龌龊男真实想法,但是这货面上还装的无比之正义。

“你要就为了自尊把前途耽误了后悔的还是你。我就是厨师出身的,就算不为了你我也会做这些,现在只不过是顺手捎你一程,你要不想活的跟前世一样憋屈就别放弃自己理想,我这块好说。”想回报哥方法不是有的是么,咩哈哈~

“我有个事儿想问你。”说不感动是骗人的,但小乐隐约觉得不对劲儿。

他对她这么好,她要是矫情的装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太假了,但问题是俩人前世不过就相处了两个月,再喜欢也不至于这样吧。最可疑的是那个面包脸的饺子前世虽然认识,但是如果她没记错,今天可是俩人在这个时空第一次见面!

餐饮行业恋爱早,叫一个小姑娘嫂子倒也不奇怪,可是饺子为什么露出一副早就认识的样子?

她记得前世她跟于百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店的礼品厅里,他也不说自己是老板,穿双布鞋,脖子上带着比小手指头还粗的金链子,他土大款的形象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根深蒂固的扎根在心里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于百顺是不是有事瞒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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