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是在这样敏感的时期。
好在,他应下孩子父亲的身份,这事情才算停。
这个孩子,与她的生父一样,命大,母亲在极寒的冰水里浸泡,死神都未能带走她。
倒是清婉,落下了病根儿,每每雨天,头疼得厉害,方才他不该那般急她,使她昏了过去。
这是为那个负心汉,又是第几次,弄成了这般模样?
忽然陆廷轩觉得自己手心一阵热流,唐清婉的羊水破裂,那半透明微黄的液体提醒着他,清婉是要生了。
眼下她还昏迷,这样的早产,怕是对她极其不利,他把她抱回厢房的软塌,半跪在那儿,拉着她冰凉的小手,同她说,“清婉。咱们不要孩子了,成么?”
大概是母爱,前一秒还因旧疾发作晕过去的人,下一秒听见有人要拿走她的孩儿艰难地睁开了眸子。
没有麻药,双重的疼痛,清婉咬得牙腔满是血,“孩子……”
“……保孩子……阿年回来看到会……”
傅斯年只想带着唐清婉去医院,可是他偏偏无论怎么叫唤,都没办法让画面里的两个人听到。
倒是陆廷轩,竟然出乎意料地举起手术刀,红着眼,“清婉,你可给我忍住了。”
这比那冰水刺骨还难挨的生产之痛,然而孩子的亲生父亲一直未曾出面。
他曾信誓旦旦地对她允诺,“清清。我要娶你。自此以后,你便是我傅斯年唯一的女人。”
傅斯年知道这是一场梦,可是他眷恋其中,不愿意醒过来。
画面又转到了另外一个空间,似乎是百年前的川城,他知道自己的魂魄藏在了自己的身上。
川城山地势复杂险要,这次的货来得蹊跷,傅老爷子不放心,便让傅斯年亲自跟着。
傅家在川城,明面上做得是正经生意,这商圈凭着正经,怎么能站住跟儿?哪几个家族,私下不都偷沾点腥。因而,外市若是想打开川城的门,须得通过傅家这渠道。
傅家这几十年,嫁接着川城内外,稳住了地盘,自然一些底下的小辈,也都蠢蠢欲动盯梢这块肥肉。
傅斯年是傅家的独苗,外面给他家一个薄面,都叫傅少爷。
早些年跟傅家同期做生意的,个个都眼红看着傅琰东做大,虽然后面傅老爷子隐秘低调,终究树敌太多,因而平日他教育傅斯年最多的是——遇事多谨慎。
傅斯年年轻,视傅琰东鼠辈,男儿应当胆色,畏手畏脚,像什么模样。他行事大胆泼辣,跟着他手里的兄弟个个也都五大三粗的,没什么脑子,每次走货前,总要去酒吧里寻点乐子。
这群人里唯一还算聪明的是傅斯年至交好友林牧,他往往不屑参与这帮乌合之众的聚会,甚至他不止一次给傅斯年讲,“阿年,这就是帮小匪,成不了气候,登不上大雅。”
傅斯年总是敷衍着,“阿牧,我傅斯年就是个俗人。这辈子没啥追求,能替老爷子守住家业,就成。”
瞅着他自命不凡的模样,林牧只能摇摇头,随他去,但心里还是不甘的。总是要,开涮他几句才过瘾,“阿年,你跟沈家那小姐的婚事,也快近了。这次进完货,我估摸着你家老爷子要召开发布会,宣布这个事。”
“真行,咱弟兄几个,就属你脱单最早。”
“得,别奚落我了。”傅斯年起身去柜台结账,林牧还在后面吆喝着,“沈晨曦艳绝川城,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傅斯年的背影消失于朦胧的夜色。
父亲强加给的这件婚事,是想要傅家的地位在川城在上个层面,这两年他虽退居幕后,谨小慎微,仍旧野心勃勃。
如林牧说得那般,沈小姐生得极美,川城到了适婚的男子,都想娶这位名媛进门。
傅斯年不想要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许是刚刚酒喝得冲了,呛了眼眶,他用手背揉了揉,竟湿答答的。
交货当天,天色沉闷,暗黄的云被强劲的风吹散。
川城山面分割着阴阳,这喀斯特地貌形成的石荒,他们的车开不上去,只能靠着山下的村民畜养的马匹走完剩下的路唐。
“傅少,这风太大,送货的选这个地,是不是太仔细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