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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页(第1页)

身边是浩浩荡荡的人影,蹦跳着,叫喊着,群魔乱舞。周遥几乎在台阶上绊倒,喊了一声,他叔叔赶忙拽他一把,然后他叔的小女朋友也嗷嗷叫了,好像高跟鞋崴掉了。“要哥背你不?”他叔叔冲女朋友喊,“我们俩扛你啊?”“等会儿,小婶儿您就自己扛吧,我鞋也崴啦。”周遥说。“呵你这小子。”他叔叔说。“哎呦,我鞋都掉啦帮我捡个鞋——”那姑娘指挥着俩男的捡鞋。工人体育馆时常举办大型演唱会,但通道出口设计不太科学,有个大转弯,偏偏在转弯处架了一道碍事的钢管扶手,想法是要分流人群,实际效果就是一道隐藏在黑暗中的巨大路障。周遥弯腰捡鞋,一下子就撞上去了。他一撞,后面有人不开眼地再压上来,那钢管横着铬他肚子了,“啊”,腰要折。“后面别挤了啊。往后退吧,后退。”身旁头顶掠过一道声音,有只手拽住他胳膊肘,贴着肉,扶了他一下,顺便还把后面的人推开了。那种低沉的、有点儿沙哑的烟嗓,挺有分量感:“后边儿的,都往后退吧,没瞧见么,都挤着人——啦——”声音熟又不熟的。周遥一直都对那种慵懒的、富有韵味的胡同口音,那拖长的尾音儿,有种特殊的迷恋,因为他听过。这属于少年时代就植入脑海的意识,已经变成一种生理反应,他迅速就一回头。通道内一片漆黑,那声音跟他错肩而过,他是不由自主地往前走,对方却留在原地没动,人流交错拥挤,直接挤开了十几米远,再回头就全是攒动的影子了。那几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小青年,竟没有起哄乱挤,在台阶顶端一直喊着“后退”“您慢点儿走”“别挤着人了”,竟然是在文明地维持秩序,一听口音就是本地的胡同土著。后面是演唱会现场尚未熄灭的背景,模拟出深蓝色的星空梦境,灯柱盘旋扫射。所以,周遥只能看到一个逆光的黑色剪影,熟悉的侧面从他眼球上一晃而过。剪影背面镶着火光金边,个子很高,就停留在星空幕布背景上了,定了个格。剪影没有动,但周遥被人流推挤着,越推越远了,不停地回了几次头,什么也没看清。周遥心里有点儿空,顺手把拎出来的高跟鞋塞给旁边那位:“帮您捡了,小婶儿您的水晶鞋,可别再掉了!”“谢谢遥遥啊,真贴心。”他叔的女朋友笑了一句。“掉就掉了呗,掉了带你去塞特买双新的,值多少钱啊。”他叔叔永远就这口气,腰都不会弯一下。刚才那一群,好像就是来听演唱会的学生,每人头上蒙一块红布,也是跑来宣泄孤独、愤慨与个性解放的愤青吧。那些人高唱着“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你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嘉——就你上回在杰杰唱的这个,《花房姑娘》,特别棒!”“晚上先别回了,再去杰迪唱歌吧,走吧!”“……”周遥艰难地回了个头,“哎”的喊了一声,已经隔太远了一团黑。他随即问他叔:“杰杰是哪?杰迪是什么?”“一个迪厅,就叫‘杰杰’,唱歌跳舞的地方。”他叔周春城回应他,“挺火的,你想去啊?今儿实在太晚了,改天我带你去开开眼。”周遥后来还专门打电话,拐弯抹角去催周春城,于是周末,他叔叔再次开车过来接上他,带他去了新街口附近的“杰杰”迪厅。那就是京城当时最火的一家听歌蹦迪的场所,没人不知道的。玩家周遥他叔周春城,是他爸的二弟,两家关系还不错,亲戚里面最经常来往的。但这人没什么学历和文化,纯属一个糙人。好歹也近四十岁的人了,身边小蜜一个比一个嫩,常年红光满面青春焕发像吃多了肾宝鳖精似的,说话也不着四六。周遥这二叔当初就是京城里紧随富家子弟步伐第二批下海倒腾买卖的个体从业者。自从八十年代末开始,就往来于东三省和北京、广东之间,从倒腾大米、特产干货,再发展到倒腾木材和废旧钢材,越折腾越富。现在已经老有钱了,开个小轿车,走哪儿都拎着一只“大哥大”,比砖头沉,能砸晕人。就这两天,手里的“大板砖”刚换成摩托罗拉第一代翻盖手机,时不时掏出来“啪”的一翻,生怕旁人不知道。而周春城身边摽的那位,本地土话叫“尖果儿”,还非要让周遥喊“小婶儿”,显然不是原配,就是某一任傍家儿。周遥四年前来北京时,他的婶婶还不是这位呢,一晃四年,都不知道换了几茬,走马灯似的。“傍大款”这个词,也是从这时开始时兴并让人理解的。歌厅迪厅不查身份证件和年龄,有人带着进去就成。“找个带宽沙发的雅座。”他二叔一进门就跟经理吩咐,很阔气地左手搂着小傍家儿,右手搂着大侄子。才转过一道门,那里面“嗡”的一声,迪斯科音乐震耳欲聋,红色和绿色的大灯柱来回地往眼球上扫射,特别躁……外面一个大房间是迪厅,年轻人跳舞蹦迪的地方。再进到里面的一栋大房子,是歌厅,还是雅座的形式,客人以沙发茶几的形式坐在下面,台上有乐队唱歌,还可以唱卡拉ok。这就是最早的有钱人k歌的地方了。那时候北京孩子还都没听说过“麦乐迪”和“钱柜”呢,资本主义奢侈享乐的那一套靡靡之音,刚刚从港台吹进广东,再悄悄地吹到北方各地,还没有蔓延到太夸张,没有量贩式的ktv包房。他们来的这家就是最好的。周遥二叔是常客,当班经理亲自过来招呼两句,还坐下陪聊陪喝几杯,说“您大侄子长得真精神,小伙真帅,来随便唱歌吧。”“您还要唱歌啊?”周遥咧了个嘴。“唱啊!”周春城说,“想吃什么东西你随便点,你想听什么歌,乐队也给你唱。”周遥翻开酒水单一看,啊,两个苹果削吧削吧摆盘子里就要二十五块?“算了,叔,我还是回家啃苹果吧。”周春城在傍家儿面前有意嘚瑟,就上台唱了一回《安妮》,然后又唱《她的背影》《我终于失去了你》。那一阵鬼哭狼吼,高音扯破喉咙地喊,肩膀乱抖,其他客人都要起哄了这人才下台来,驻唱乐队接手了舞台,开始唱摇滚串烧。“行不行,你叔叔我?”周春城问周遥。“您这嗓儿,”周遥笑,“我听过比您唱得更好的。”“你叔我年轻时候,嗓子也可好了,我这不岁数大了么。”周春城吃着苹果。不是岁数大的问题。周遥很诚实坦率:“叔,您唱情歌,‘安妮我不能失去你,安妮我不能忘记你,安妮我用生命呼唤你’,还有那句,‘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风中,只好每天守在风中任那风儿吹’,这些词儿您唱,我们谁信呐?您自己信不信啊?……我觉着吧,您肯定不会在风里等着谁还任风吹、吹、吹,您就不是那种人。”哈哈,傍家儿先拍桌笑了,直接比了个大拇指:“遥遥,精辟,说的太对了。”周春城皱眉:“哎周遥你……你小子还敢说我了,你长本事了。”周遥还憋着后半句没说呢,叔叔您就是那种“前任小婶儿还没消失在风中您已经风一样地奔向下一任了”!唱歌这事就是这样,观众都听得出来,有些人唱歌,是拼嗓子干嚎;有些人唱歌不用嚎,能让人信,能唱到别人心里。周遥自己年纪渐渐长大,对许多事,就会慢慢有自己的看法和心思。“你们的乐队唱得一般。”周春城评价道,“唱老崔的《花房姑娘》,味道总觉差点儿意思。”“是是,”陪坐的经理说,“钢子他们也刚来半年多,凑合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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