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薏躺在病床上,瘦得皮包骨头,一双漆黑的眼睛,眸光都快要涣散了。
好疼……
苍白的唇,轻动着,像是在无声呐喊。
散发着臭味的伤口,位于秦薏的肚子上,流出渗着脓水的血,染透了脏兮兮的条纹病号服。
伤口下,缺了一颗肾脏。
“薏丫头,你的这颗肾脏,我用着非常满意。术后排异反应不大,就像是这颗肾脏本来就是我的一样。”秦可儿带着无菌手套,在秦薏的伤口上,恶意得按压着。
每按下去,这具虚弱得就像是随时都会断气的身体,就不由得抖一下。
有意思得很。
秦薏疼得双眸布上水汽,祈求般得看向秦可儿。
秦可儿是她的姑姑,得了重病。
秦长风是她的父亲,享有神医的美名,人脉关系非常广阔。
她答应换给秦可儿一颗肾脏,只为了找一个人……
秦可儿四十出头,脸蛋依旧清纯娇美,甚至还带着股子少女的天真劲儿。
她向秦薏娇憨一笑:“哦,我想起来了。我答应过你,只要你将肾脏换给我。我便告诉你,李明夜的下落。”
李明夜正是秦薏的丈夫。
在她颠沛流离半生后,给了她一个家。
那个沉默的男人,让她明白被人疼着,被人爱着,是什么滋味儿。
而在三个月前,他却突然失踪。
秦薏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期冀,看向秦可儿。
秦可儿今天既然来见她,那就不会说话不算话的。
她,马上就能够见到她最爱的丈夫了。
秦可儿望向秦薏即使瘦的皮包骨,眼角甚至都有了细微的纹路,但是却还是非常漂亮的脸。
她弯下腰,轻声在秦薏的耳边道:“三个月前,李明夜就已经死了。那个刀疤脸男人,自持是特种兵王,不自量力得想要扳倒秦家,为你报仇。
他对于你父亲来说,就像是一颗不定时炸弹。你父亲当然要处理掉他。知道他是怎么死得么?他被炸得粉身碎骨,只剩下了一根断指。喏,断指在这儿。我也不算是言而无信。”
秦可儿从包内,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玻璃瓶子。
瓶子里,用福尔马林浸泡着一根断指。
断指上,有着一枚朴素的银戒。
秦薏对李明夜太熟悉,一眼便认出这正是李明夜的手指。
她猛然坐起身来,从秦可儿的手里,抢过那个玻璃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