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要走?”
季樱颇有点意外,抬了头去瞧陆星垂:“你舅母的寿宴,你若是提前走了,会否不妥?”
这人方才在马场里弄得周身灰扑扑,此时再见,已是换了身行头。
想来这乡下的庄子里并未备着他的衣物,此时身上这一套,瞧着倒像是许千峰的。长短合适,只是略宽大了些,石青竹叶纹的袍子于他而言或许鲜亮了点,却只怕已是许千峰衣柜中,为数不多的低调式样,替他那英武俊朗的面庞添了两丝清雅气。
季樱垂首,看了看自个儿今日头回上身的艾绿夏衫,再瞟一眼袖口处绣的那零星几片竹叶,便把胳膊往背后收了收。
陆星垂一无所觉,只是苦笑着摇摇头,没说话。
自打来了榕州城,这么些日子,莫说是骑马,他根本连马毛都没碰到一条,心里早觉发痒。
许千峰将他老娘的寿宴摆在了乡下的庄子,固然是图这里宽阔敞亮,却也是替他着想,琢磨着这人既然是个守规矩的,轻易不肯在城中纵马,便索性拉去乡下的跑马场,叫他纵情跑上一回,过足了瘾。
这自然是好意,陆星垂也承情,今日一早来到乡下便直奔跑马场,心中还盘算,待得中午宴席过后,再骑着马去跑上几大圈。
谁成想偏偏就出了那样的惊马事件。
他在跑马场中展了英姿,虽是为了救险,却也足够那些个有头有脸的人家在心惊胆战之余,生出旁的心思来。于是,姓陆的这位少年英雄,忽然就成了个香饽饽。
席间倒还罢了,男人们虽被自家的老婆大人耳提面命来他这儿套话,到底顾着面子,不好做得太过;待得离了席,却是再没一刻安宁。
还想去跑马场?想多了吧你,无论走到哪儿,总能从旁边很突然地冒出一位贵夫人,礼貌而又不乏热情地与他寒暄,言谈之中总免不了或含蓄或直白地提及终身大事。
不过一个时辰工夫,他已足足应付了好几拨儿,直说得口干舌燥头顶脚底都要冒烟,哪里还有心思去骑马?倒不如提早回城里去,至少,还能安生些。
只是他从京城来,原为着躲清静,今日之后,怕是在这榕州城中,也很难清静了。
“无妨,我已同舅舅舅母和表兄打过招呼,先行回去,他们不会介意。”
陆星垂默了一阵方才开了口:“季三姑娘若是也要回城里,我或可送送你。”
“嗯?”
季樱仰起脸来,下意识推辞:“这不必麻烦了,我是乘家里马车来的,很便当,不劳……”
“总归还是稳妥些的好。”
陆星垂抬眼,目光从她被晒得有些红的脸上扫过,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热,连那双杏眸中都仿佛泛着水意。
他并未多看,只稍稍一瞥便挪开眼:“况且也并不麻烦。我今日是骑马来的,你的马车在前头走,我就在后头远远跟着,待你安全回到府上,我自管再回登春台巷就是了,举手之劳而已,姑娘不必往心里去。”
他如此坚持,季樱也就不矫情了,道“我先去问问祖母同不同意”,请他稍等,快步绕去了小花园。
……
用身上的伤势来做借口,总是一用一个准儿,季老太太听见季樱说伤处不太舒坦,当即半分犹豫都没有地催她快些回去,照例将家里最稳当的那驾马车给了她使。
季萝多少有些恋恋不舍,却也不愿意离了季三夫人,只得几次三番嘱咐季樱“你先休息好,等回家了我就去找你玩”,又将她送出小花园,直冲她挥手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