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略微沉重的心情,忽然变得好了起来。
按照卖给高句丽的粮价算,朝廷要购买剩下的一千多万石,应该也花不了太多银子。
如此一来,朝廷的压力,就能大大减轻。
主管银子的那些官员,也不用整天要死要活的了。
。。。。。。
五月三十!
按理说,狄仁杰已经出生一百二十几天了。
上一次,狄知逊打算办百日宴的时候,正赶上各地上报灾情。
泾阳县作为长安的北大门,必须做好一切准备。
直到今天,才终于把狄仁杰的百日宴补上。
小娃娃今天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肚兜,粉雕玉琢的,十分招人喜欢。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小姑娘。
唐人最注重子嗣,正所谓有子万事足,狄知逊抱着孩子,笑得见牙不见眼。
一家三口站在大门口迎接客人,每个人看见狄仁杰后,都会好好夸赞一番。
“这大胖娃娃,眉清目秀的,日后定是俊俏的好后生!”
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小书童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走到狄知逊跟前。
狄知逊现状,大惊之色,连忙将孩子交个夫人,上前搀扶起老头。
“元朗先生,您竟然也来了!学生惶恐,您快快请进!”
光从狄知逊前言不搭后语的客气话就能看出来,这老头的身份不低。
其他客人听见狄知逊的话,也纷纷围上前来。
“元朗先生!”
“学生见过元朗先生!”
“先生身子可康泰?”
元朗先生呵呵一笑,在狄知逊的肩膀上拍了拍。
“想当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是个七八岁的孩子,现在竟然连子嗣都有了!”
说着,走到狄知逊的夫人跟前。
掀起狄仁杰的红肚兜,从小书童的手中接过毛笔,在狄仁杰肚子上,轻轻点了一下。
众人一片叫好声,狄知逊更是激动的连连打摆子。
用毛笔点这么一下,有一个很好的说法。
就是让这孩子,肚子多沾点墨水,日后要成为可造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