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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诸君万胜(第1页)

夏尔新兵在升级之后有两种进阶路线,一种是二级兵夏尔猎手,一种是二级兵夏尔长矛手,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两者能力倾向的不同,一种长于远程攻击,另一种长于近战防卫。

罗德在第一次遇见雷蒙德的时候,这个家伙就已经是三级的狂野猎手了,他已经选定了自己的道路,因此罗德也就没有看到另外一条升级进阶路线。

并且,如果让罗德选择的话,他恐怕也给雷蒙德选择猎手路线,因为这个家伙是精英模版,对各个方面的能力都有加成,成为多面手对于现在的红木镇来说战略意义更加巨大。

至于玛德与苏修两人,他们就更适合升级夏尔长矛手了,晋升夏尔猎手消耗8第纳尔、晋升夏尔长矛手消耗12第纳尔,从价格上也能看出两者实力高低,哪一种晋升对战力的提升更大。

虽然,这条晋升路线,无法像猎人路线一样晋升到六级兵种,但现在考虑那种事未免想得太远了:

夏尔新兵、夏尔长矛手、夏尔资深长矛手(未达成)、夏尔资深长刀手、夏尔禁卫军。

十九名红木镇民兵们长期在一起同吃同住,他们彼此之间足够熟悉,对各自的水平大体能做到心里有数。

眼下玛德与苏修两人重新持矛,稍加展示,就展现出远超平日里的力量敏捷甚至武技技巧,最为谨慎机敏的雷蒙德甚至跑过去捶打玛德胸膛一拳,感受到对方明显提升的体质与力量,这一刻,连他都不能不信了,这已经不是除“神佑仪式”以外的其它理由,可以解释的了。

追逐强大的力量,追逐自身个体进化,这是任何生命的慕强本能,心底最深处的正常渴望。

因此还没有获得晋升的红木镇民兵们对视一眼,既便有一点难以置信,但他们的眼神当中,更多的是跃跃欲试。

“领……领主大人,我是为您杀戮为您立下战功最多的人,为什么我还没有获得神佑之力呢?”这一刻的雷蒙德深恨自己一直以来对领主大人的不敬,此时此刻种种往事涌上心头,让他深恨懊悔无比,因此战战兢兢得望向罗德,根本无法接受自己会被手下的民兵们一个接一个超越的残酷未来。

“安心吧,我的雷蒙德,你之所以还无法晋升,是因为你的潜力要比他们都高得多,因此想要获得神佑之力激发潜力,就需要更加坚定的忠诚,更加努力的作战。”

罗德上前两步拍了拍这个红发青年的肩膀,让自己麾下的最强将领放下心,虽然仅仅只是一个精英模版而已,但现在而言,自己手下也没有更具有培养潜力的了。

银霜镇领主率领开拓领主联军,正面击溃荒野之原盗贼的一次联军大反攻,这固然是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但接下来许多麻烦琐碎的事情,却还是少不了的,荒野之原盗贼联军集结了两千多人,它们就算被击溃了,可是大量溃败流散的溃军也至少有一千多人。

虽然这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至少为银霜镇打出了二十年的和平,但将二十年的工作量一朝解决,至少短时间内是有得忙了。

正面战场上,强大的银霜镇领主率领众多实力强大的开拓领主一起扫平杀戮着荒野蛮族,单纯光是杀戮当然是没有效率的,因此人类联军队伍中还有许多的捕奴队存在,他们把许多狗头人豺狼人捕获回去,作为苦役劳力贩卖给农场主、矿场主。

斯迪亚克帝国内部的上流贵族圈子里,近些年开始流行圈养地精、斗地精的风气,这种游戏甚至渐渐流行到市民阶级,他们用木栅栏围住这些肮脏的绿皮小家伙,甚至给它们准备好简易的武器,然后看着它们彼此在栅栏内搏杀相斗,以此压注胜负。

地精这种异常胆小、懦弱的生物,只要没有集群,一个拿着粪叉的成年农民也能轻松对付两三个,但是这种和古兽人有着同样肤色,但是性情却近乎截然相反的绿色小家伙们,对待同族时,却是有着一种格外的勇猛狠厉。

现在内陆城市附近的地精,战斗凶性与野性已经大为降低了,几乎已经诞生不出地精竞技场里的王牌,因此捕奴队只能从遥远的大城市赶来荒野,据说这里还有强壮的、保持相当野性的,敢于独自与一头猎犬对峙的凶猛地精。

这些信息,罗德也是知道的,但是除了专业的捕奴队以外,一般人没有销售渠道,更何况路途遥远手续繁杂,这里面也是有许多门道的,并不是一个领地的发财致富之道。

因此即便遇到一些看起来品相还不错的武装地精,罗德也不要求俘虏它们,还是杀光了事。

有了玛德与苏修两人作为例子,红木镇民兵们的士气斗志暴涨,甚至连雷蒙德也是如此,不过作为军队统帅,罗德却是始终努力保持头脑清醒的,他率领众人躲避于林间暗处,对于那些数量过多实力强大的溃兵并不攻击,而是选择放过它们,只对那些数量少的实力弱的溃兵下手,以高频出手来降低危险增加收益。

因为这种小心谨慎,红木镇的民兵们始终都没有出现折损,甚至随着时间推移还有四名逐渐积累经验升级为二级兵,两日之后,出现在这个方向上的溃兵数量越来越少了,很显然银霜镇对于荒野蛮族的绞杀战也逐渐接近尾声。

然而经过接连数日的战斗,红木镇的民兵们却没有丝毫的士气下降,那些已经升级的还想要继续升级,那些尚还没有升级进阶的,心里更是憋着一把火,对身边变强的同伴羡慕得眼睛发红。

银霜镇攻防绞杀战的尾声,黄昏时分。

采石场附近的山林当中,罗德、雷蒙德等一众人,他们此刻正处于相对高处隐蔽的观察着一队经行走过的荒野蛮族队伍。

这支队伍中为首的是一头荒野食人魔,它一身幽蓝色的皮肤,胖壮高大,手中执握着一根粗壮的铁刺狼牙棒,就是那种把碎铁片镶嵌到巨大木头里的工艺,但就是如此简陋的工艺,也足够这些可怕的蓝胖子们成为荒野之原上近乎顶端的狩猎种族。

它的身边跟随着两头豺狼人,一头狗头人还有一群十余头的绿皮武装地精,这样的规模,对于已方来说吃下去有些艰难,一个搞不好就会死人的。

即便,在罗德的视角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那头食人魔的腹部位置有一条巨大的伤口,这个明显是人类骑兵正面冲锋后所留下的伤势。

“领主大人,别犹豫了,我们吃下它们吧!”

“大人,一头食人魔的头颅值十枚金币!”

“罗德大人,我们一定能拿得下来。”

因为身边的人几乎都在这样低语,罗德原本犹豫不决的心意,渐渐坚定下来了。

现在已经到了这场战争的末期,若是再不尽力争取更多更大的战争收益,前身欠亚特兰商会的那五百枚金币,始终难以有所着落,更何况,自己还要为领地筹备用于过冬的粮食,红木镇财政崩溃没有过冬余粮,这也是前身最终选择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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